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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个什么。
“思谦,很早就认识了呀,他说过,他要考取功名,答应和我作伴,然后来娶我,思谦人好,比陆太子好很多,陆太子人生的不错,但是心肠不好。”
“这样的人,只能拿来玩的,本来以为他很难忽悠的,我从来没有想过,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笨的男人,你说说,他都二十几了,连女人手都没拉过吧,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出息呀,难怪咯,我都不用再怎么和他好好说呢,他就很听话很听话啦。”
宋欢欢提起陆矜洲,心里的得意劲头冒起来了,她说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自豪,很张扬,下巴抬得高高的,满嘴歇不下来。
一点都歇不下来,男人看着她的脸觉得陌生,阴郁越发重了,他要听完了,好好送面前的女人上路。
“你就是这么玩他的,还有呢。”
宋欢欢挠挠头,她觉得热,用手拨开自己的衣裳,露出一片锁骨。
依然在胡言乱语,声音有些哑了。
“好热。”
“太多了,我都记不清了,只觉得我招招手,他就过来了,我挥挥手他就过去了。”
酒太厉害,她从来没有喝过,越到了后面,越来越难受,那一片锁骨上,都是要人命的红,她低着头哭,泪珠子一颗一颗,嘴里的话没有停下来。
跟她的人一样矛盾,陆矜洲看不懂她。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今年十六了,哈哈哈哈想不到吧,陆太子肯定想不到,他为我好费心啊,吃的穿的用的,我都吃不完,我把吃的送给小道士,把他告诉我的答案告诉了小道士,小道士听了就能考上功名,还有他觉得糕点好吃,就觉得我对他好了。”
“思谦人很好,很努力,心肠也不坏,日后肯定也会对我好的,我都知道。”
“真的好热,我是不是快死掉了,呜呜呜....”
陆矜洲的话梗在脖子里,他今夜听到的话,犹如巨雷,把他人都劈碎了。
男人和女人,终究是女人要厉害一些。
沈煜说的对,他不懂,女人身上的弯弯道道,他没遭过,所以见识短浅了,没关系的,杀掉这个女人就行了。
没有人会知道,他在这里栽过跟头。
也不会有人知道,他输给一个玩物,堂堂太子,被一个小娼妇玩弄于股掌之中。
杀掉她,陆矜洲捏碎了酒坛,里面没喝完的酒流了一地,浇到两人身上,陆矜洲闻见酒香,闻见幺女身上混杂的香味。
那时候,刚来他身边的时候,也是这个味道。
他好狼狈,眼睛都红了,他还睡到这个女人呢,已经被她搞到狼狈,搞到哭。
他为什么就栽了,陆矜洲想不明白,到底什么时候,但是从来一回,他也很清楚,招架不住这个女人的,她太厉害了,手无缚鸡之力,却把他玩死。
杀掉她,杀掉她就好了。
男人的手中夹着一块锋利的坛片,靠近同样狼狈的小姑娘脖子边,没有一点防备,陆矜洲的手在抖,酒坛的碎片很锋利,微微擦一擦,小姑娘的嫰皮子已经破掉,再深一点,就能看到肉。
只要顺利,不多久,尘埃落定,宋欢欢死了,就不会有人知道今晚的事情。
血蔓延下来,她被这酒激得一点知觉也没有。
不知道陷进去多深了,头发散下来,垂在背后,有一些刮到手臂一侧,门和窗都没有关,吹进来凉飕飕的。
她没有再接着说了,只是一味的哭。
“酒好难受,我一点都不喜欢喝,酒有什么好的,宋夫人那年指着的头,戳着我的脸骂我,她说我是天生的贱骨头,要是没有我娘的手腕,我也不会到这个世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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