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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温时终于发现它已经离自己太近了,以为它又要舔她脸,倏地抱着板子惊慌后退,如临大敌地瞪视它。
金毛愣着没动,也并未追着往前,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十分无辜地把脑袋转了回去。
为什么要躲?他什么也没做。
即便有……那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
温时哪儿晓得他想的,今早的惨案还历历在目,心有余悸,缩着脖子盯了它半晌,才慢吞吞挪回原来的位置。
她这人对动物的口水有点抵触,最怕被猫狗舔到了,有时亲它也只会亲有毛的部位,绝不会跟它嘴对嘴亲,它也从没有伸舌头舔过她,真的从来没有……
想着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温时打了个寒颤,拿起笔继续给他的画像上色,并没有看见一旁观摩的金毛竟缓缓瞪大了双眼——
那上面的男人……怎么看着有点儿像他?
“知道他是谁吗?”温时换了种笔刷,边画边轻声跟金毛说着话,“我在飞机上见到的,一个很高很帅的空乘。他的名牌上写着……呐,这三个字,好看吧?”
她在画板的空白处,一笔一划写下了“沈煜凡”三个字,圈给它看。
“昨天我烫到了手,他把我带到工作间,亲自帮我上药。下机太晚了,他主动说送我回来,还帮我提东西上楼……嗯,是不是人特别好,特别有风度?”
金毛厚着脸皮“汪”了一声,表示赞同。
“可是啊。”
嗯?可是?
它顿时紧张起来,视线从屏幕转移到她的脸庞。
☆、第6章同居
【六】
“好丢脸啊,居然穿得那么蠢见他。”
温时叹了口气,又换了更细腻些的笔刷,满脸沮丧地诉苦:“他一定觉得我幼稚吧,又不是小孩子,还海绵宝宝……呜呜呜丢死人了……”
金毛心下一松,还以为她说的什么事儿,凑过去拱她的颈窝,安慰道:“嗷呜。”
不蠢,特别可爱。
而且……其实以前就看她穿过一次了,没觉得蠢,反而软萌得他一下就扑到她身上蹭了好久,结果她嫌这套睡衣太傻了,收起来再也没穿过,今早看见她第一眼时,险些忍不住扑上去……咳咳,幸好及时刹车。
好不容易重新见到了她,什么都未曾发展,他自然不能这么把她吓跑。
第一次附身在这只金毛上,是三年前,他因飞机失事而重伤,在医院躺了整整两年,期间意识一直保持清醒,只不过换了个载体,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金毛犬。
“小金毛,跟我回家好不好呀。”
那是他初次见到温时。
鼻梁上的细框眼镜微微下滑,露出一双清澈透亮的眼眸,正垂下看着他,眉眼弯弯,轻轻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挂在唇边的那抹浅笑如同她的掌心一般,柔软而温暖。
他跟着她回了家。
作为人活了二十多年,何曾料到有朝一日会变成狗,四脚着地走在大街上,无论是过低的视线,还是干巴巴的怪味狗粮,一切的一切,都令他难以适应,时常颓废地坐在房子的角落里,沉默着思考狗生。
想他是怎么附身过来的,想自己何时才能回去,想原来的身体是已经停止了生命活动,抑或仍在病床上苟延残喘地昏迷。
“小金毛,你怎么又不吃饭呀?再这样下去会饿坏的。”
……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又来打断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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