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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把木桶搬进屋子,又从怀里掏出了一根素银簪子。
“之前在扬州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簪子,就买来送给你。”
这是临济的簪子。用素银打造,簪子上的装饰和雕工非常精细,上头的麋鹿可以称得上栩栩如生,应当是十分有经验的匠人打造的,价格自然也不会便宜。
“这簪子多少钱?”
“我一个月的工钱。”
沉香拧眉:“你是不是傻?怎么花这么多的钱买一根簪子?这也太浪费了!”
书剑不明白地摸了摸脑袋:“你别骂我了。我觉得你戴这根簪子会很好看,旁人都没有你好看,这才给你买的。”
沉香的脸霎时就红了:“你胡说什么,从哪里学的这般不着调的话。”
书剑不知道沉香为什么突然生气了,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话有哪里不着调,他的确觉得沉香是府里最好看的婢女,于是,他坚定道。
“我没有胡说。”
“你……你先出去,我下回再同你说话。”
大约是想起苏央还在这里。沉香很快便催书剑快走了。
等书剑走了,沉香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根簪子,一双眼睛闪闪烁烁,一会儿欣喜一会儿焦虑,两颊泛起红云,也不知道在思索什么。
苏央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八卦道:“书剑喜欢你吗?”
沉香眼神乱了,打断苏央的话:“不可能。姑娘,他就是个傻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可他花了一个月的工钱送了你簪子,还日日帮你提水。”
“明日他没准花两个月的工钱给明月松耳环呢,若是如此,该怎么办?”
“那你喜欢他吗?”
沉香怔愣了一瞬,声音渐渐低下去:“我不知道。”
“这当真有点难办啊。”
苏央也拿不准,她上回问了书剑有没有喜欢的人,确实也没有听他说起喜欢谁。可她今日看见书剑的样子,觉得他应当是喜欢沉香的。
苏央遇事不决,决定去跟夫君说一说这件事。
自然,她作为一个仗义的主子,不会将沉香的秘密说出去。
她同卫潇说的时候,不说“沉香”的名字,只道——
“我有一个友人。”
民间话本里常常有以友人为名写作,但这个友人往往就是作者本人。
卫潇沉默了半晌:“你说,今日,一个男子日日给你那位友人,还花了一个月的工钱给你的朋友买了临济的簪子。”
“是的,夫君觉得那名男子是不是喜欢我的友人?”
“你先回答我,你的那位友人是个怎么样的人?”
苏央想了想沉香,回答道:“她生的很好看,性子也好,浑身上下都很完美。”
苏央向来宽于律己,严以待人。
能让苏央那么自恋的小姑娘用完美来形容的怕只有她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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