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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缘由可有点糟糕。
动心吗?八成是了。可这绝非她该触碰的人啊。
“你东拉西扯,是怕我斥责你方才在对战中耍流氓,还是不想帮我上药?”李恪昭语气不善。
“真、真要我替您上药啊?”
岁行云笑意转僵,略为心虚地望着他颈侧那小小红肿。
“若不,还是让明秀来吧?医者眼中无男女,公子不必太过拘泥的。”
李恪昭慵懒眯眼觑她,冷冷笑哼:“我这伤,是拜明秀所赐么?”
好咧,谁干的好事谁善后,公道。
“我是怕我手重了。”岁行云无奈地撇撇嘴,从小药罐里挖出一坨消肿药膏。
略俯身,小心翼翼将他中衣的衣领拨开些,指尖颤颤将药膏抹了上去,余光偷偷溜向他突兀的喉结。
男子喉间与姑娘家不同,这件事她上辈子就知道。可却从未如此近地瞧过。
她有些好奇,甚至有点想……摸?!唔,使不得使不得,对主君耍流氓不合适。
若李恪昭不是“李恪昭”,她大可毫无顾忌地顺心而为,甚至直鲁鲁说一句“我心动了,你意下如何?要不咱俩试试”这种话。
可他是“缙王李恪昭”。
若她放任自己与他有了男女之情的起始纠缠,即便他接受她的情意,愿与她做真的夫妻,对她来说也不是好结果。
因为,那就要面临他“身在其位,必须有许多妻妾”的事实,在他的后宫安分终老。
余生卑微地挖空心思讨他宠爱,与一群女子争奇斗艳,以求能长久留在他心上。
若活成那样,岁行云觉得自己大概会生不如死吧。
*****
李恪昭偏过头让她方便上药,双目轻轻闭合,口中不咸不淡地提醒:“药膏要揉沁进肌理才起效,方才明秀说的。”
岁行云猛然醒神:“是是是,我记着呢。”
也不知是她手抖得太厉害,还是指下的脉搏跳动过频,反正指腹的触感很是异样。
一室静谧,只能听到两人各自的轻微呼吸。
有风自窗缝间溜进,带着积雪的凛冽气息,竟也化不开房中愈见升温的无形热气。
气氛古怪到让人几欲窒息,若再不说点什么,岁行云总觉自己可能要当场憋断气。
“公子,我,能问您个事么?”岁行云颤抖的指腹在他颈侧轻轻推揉着药膏,佯做镇定闲聊。
“嗯。”李恪昭喉间滑动数回,并不睁眼,只长睫如蝶翼微颤。
“有个人,毕生信念就是想吃羊肉,却因故求羊而不得,只能心中明誓立志,要倾尽全力挣一只属于自己的羊。可忽然有天,她遇见只劲道可口的狼,竟鬼使神差地撞死在她脚边了!”
岁行云深吸一口气,纠结叹息。
“但天道有规矩,她若将这狼拆吞下腹,之后再遇到肥美鲜嫩的羊,她就不能碰了。”
李恪昭听得云里雾里,虚开眼缝斜睨她:“所以?”
“所以,若这人经不住诱惑,心想‘狼肉其实也挺好,羊肉错过就错过吧’,如此,会否显得心志轻浮?”岁行云诚恳求教。
这什么文理不通的古怪寓言?
李恪昭没好气地笑笑,重新闭目。
稍作思忖后,他漫不经心道:“何止轻浮?既立誓存志,却因一点诱惑就半途而废,根本毫无操守可言。”
岁行云愣了愣,继而重重点头:“公子英明。做人,理当贵在坚持,一以贯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评论区前三甲为楼兰灯火夜如歌、montroucous、:-i,撒花鸣礼炮~~~!!
以下为随机优选第四十一章部分评论,【】中的内容是作者回复
饭盒尽头的腌笃鲜:行云:大噶好,今天的我,姓醋,名酸球,字吱。
【哈哈哈哈哈哈很完美的自报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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