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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婉说:“仙人可写下您的仙号,我好来拓写练习?”
她觉得自己的字丑,不及仙人万分之一。
男子却并不在意,不紧不慢的落下茶盏,慢悠悠道:“不用,你这个写得便很好。”
对于写字,婉婉这次是下了苦功的,她誓一定要练好,再不在人前丢怯。
可万事都不是一撮儿就的,外面敲起清脆梆子声,已经二更了。
男子起身,落了她手里的,“太晚了,练字在于精,不再于多,明再练,不可劳累。”
以前她被罚抄书,可是整整一夜不睡,挑灯熬油的抄,甚至抄不完,父亲和哥哥也跟着一块帮她抄。
所以在婉婉的认知里,什么勤能补拙,悬梁刺股,要想做成什么事,不睡觉是最基本原则。
高湛却叫她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日再写。
临走时,小姑娘有些慌,“仙人明日还会来吧?”
他一走,便是连个招呼也不打,许多日不见人影,虽然婉婉觉得这倒也没什么,因为她也挺忙的。
可眼下这不是相中他的字了吗?
若人走了,这一手好字可就到不了手了。
男子心口有一瞬莫名悸动,他望着那个满是期待目光的小姑娘,道:“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不高兴?”
他临走时送了两只小兽给她玩,如此他以为这段日子她会很开心。
婉婉说:“那倒没有,我过得还是很开心的。”
有些人,问得时候是想要得到那两个小兽送出去后的正向反馈,可当小姑娘没心没肺的说她很开心,压根就没想过他,那莫名的失落感又涌上心头。
当真是纠结极了。
不过提起这段时间的事,婉婉最想要说得当属院子里那两只被她养得膘肥体壮的大丽花和大菊花。
她骄傲的说:“我这段时间样了两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着实有。”
“只是那两只小家伙哪都好,唯一不好的是,它是翊王的。”
那一瞬男子眉角几不可见的抽了一抽,他神色从容又淡定,可语气却是他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紧张。
“翊王——有什么不好?”
“翊王并没什么不好的。”小姑娘真诚回答。
男子这才暗暗松了口气。
结果有些人说话大喘气,接着上一句又道:“他的确没有什么不好,还有好多人都崇拜他,可我不知为什么,只听到这个名字就打心里抵触。”
“也许,他上辈子是我的仇人吧。”
高湛……
作者有话说:
婉婉:我喜欢小兽,可就是不喜欢小兽的主人,没有任何理由。
高湛: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心都被伤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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