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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珠宝,本文的女主角是特殊的,她才不可能会稀罕这种红尘俗物!
如果想看到她是这么个人,那就错了。她是个有些小虚荣的女孩,否则前世也不会因为一开始被打压了心里不舒服。她喜欢钱,喜欢珠宝,喜欢打扮,喜欢美好的名声,上辈子被这些表面的虚荣所累,尽管有丛郁步步紧逼的因素在内,但又何尝不是因为她的虚荣心作祟,所以无法忍受彻底被丛郁压死在无名之中。
虽然重活一世,对很多东西都看淡了,但女孩子喜欢珠宝的天性却是没有变。看到这么漂亮的天然珍珠,宋阮盟的神色好了很多,走到火边,对着火光看,珍珠红得耀眼,火光在红色的表面上跳跃着,仿佛是本身冒出来的红莲业火。
“贝壳里挖出来的?”
于琮点点头。
看过后,不是自己的东西她也不会贪,便把手头的珍珠递给她:“很漂亮。”
于琮摇摇头,又把珍珠推了回来。
宋阮盟诧异的挑挑眉,试探的问道:“给我?”
夜晚,于琮、冯袖、宋阮盟三人一起前方丛林,于琮是实力担当,冯袖是移动推车,宋阮盟是幸运担当。三人当着夜色出,于琮手上拿着唯一的一把强光手电,这个手电是她用是个小鲍鱼跟节目组换的。也就是说,她一开始说要去晚上打猎,就已经想好了下午潜水去弄些好东西跟节目组换强光手电了。
这是宋阮盟第一次大晚上出来,还是到丛林中,这个时候的她一改白日里的强势和随意,时刻都跟在拿着手电的于琮旁边。好几次冯袖为了避开旁边斜插出来的树枝不小心把她挤到后面时,她就会一把推开他,然后再次紧紧跟在于琮旁边。
冯袖有些纳闷的挠挠头:“宋同学,你是怕黑吗?”
宋阮盟呵呵冷笑:“你觉得我像是怕黑的人吗?”
冯袖老实的摇摇头。从宋阮盟平日里的作风可以看出,她除了有点恐高和怕蛇以外,几乎就没什么害怕的东西了。
于琮看了二人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只拿着强光手电四处照,忽然,手电筒划过什么地方时忽然一顿,猛地照到原来经过的一处,宋阮盟眼睛好,低呼:“是野鸡!”
“嘘。”于琮指尖轻轻抵在宋阮盟的红.唇上,“不要吓跑了她。”
于琮的手指有点凉,宋阮盟却一把拍开,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一般人做这个动作不应该是抵在自己唇上吗,怎么手就放她嘴上了?
她抹抹唇,心下嘀咕,也不知道于琮解手完有没有洗手。
于琮有些遗憾,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手指放到宋阮盟唇上,也不知道自己在看到她的表现后遗憾什么,晃晃脑袋,把注意力放在距离他们十几米远的灌木丛中的野鸡上。
强光手电的手柄很细,她横放着咬在口中,举起看起来一动就会折断的小弓箭,树枝搭扣挪到眼前,眯起眼瞄准,三秒后,“嗖”的一声,那看起来轻飘飘的树枝竟生生穿透了野鸡的脑袋!
野鸡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趴在了地上。
冯袖忍不住低声赞叹:“好箭!”他蹭蹭蹭跑过去拎起野鸡,野鸡已经成年,但看起来却还没有五个月的家鸡大,很容易被不识货的人看成是幼鸡仔。一根十几公分的树枝直直穿透鸡脑袋,在强光手电下看去,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可见当时的力道之大,度之快。
了解情况后,冯袖忍不住手痒:“这弓箭能不能借我用用?”
于琮看了他一眼,不说话,也没有递给他。
冯袖摸摸鼻子,有些尴尬。
——晚上的于琮妹妹跟白天不一样,好高冷的赶脚……
于琮拿着强光手电带着宋阮盟继续往前走,宋阮盟不知道她的主要目标究竟是什么,只能在她身旁一声不吭的跟着。
跟了一会儿,于琮再次停下,手电筒照着一处,自己却扭头过来看她,一张脸没有被光线照到,仿佛整张脸都陷入在一层黑雾中。
她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或者在看什么,正要开口问,就看到手电筒照着的地方是一群匍匐在高草地间的野鸡……一群……
别说是宋阮盟了,就是冯袖都非常惊喜。
于琮咬着手电筒,搭上树枝,对着草坪上的野鸡就开始了悄声无息的单方面杀.戮。
一只、两只……七只、八只!
尽管草坪上还有十几只毫不知情自己同伴已经死亡的野鸡,但于琮并没有再动手的意思。她把手电照到别处,脚在原地重重踏了两下,惊走了大片活着的野鸡。
剩余的八只,已经永远失去了再站起来的机会。
或许是感觉到了宋阮盟的不解,于琮在她手上写到:用强光照射晚上的动物,动物的眼睛不适应,会出现短暂性失明,并失去行动能力。这种方法其实很不道德,但是在求生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放到一边,毕竟我们还要活下去。8只野鸡够我们小队明天吃上一天,既然吃不完也是浪费,不如放它们一条生路。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多“话”,宋阮盟也是第一次知道于琮的性格其实良善方面居多。在这方面,她其实不如对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能想到的更多是多囤积食物不被饿死,至于动物是怎么想的,又关她什么事。
但被于琮这么一解释,宋阮盟却觉得,既然食物充足,又何必多造杀孽?野鸡的生命在她眼中如同蝼蚁,而在大自然面前,自己的生命岂不处于同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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