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伏!快告诉我!你做的这个什么狼王之心,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林渊一把揪住刚刚跑来的阿伏问道。
阿伏被吓得不轻,反应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
“啊……这个……口诀里说的……狼王之心……狼群之心……”
“废话,我问你有什么作用??这个东西的味道……这股味道……”
“这是狼王的味道,通过草药的气味鞣制,不会腐败……可以缓慢释放……应该是这样的,焱王!”
阿伏揉着刚才被林渊揪住的地方,一脸畏惧的说道:
“老爷子以前说过,持狼王之心者,便是狼王……这个……是我送给您的礼物,对了,焱王,您手轻点捏,可千万别捏爆了……”
林渊哭笑不得,这个阿伏有时候聪明绝顶,怎么有时候却稀里糊涂,他送给自己的礼物……礼物……气味……
林渊忽然脑袋一亮,对了,既然这个东西能散出来狼王的味道,想必,这些狼群是不敢对自己怎么样的,毕竟对于野兽来说,气味就是身份的象征,或许,现在这些野狼觉得,自己的狼王还活着,被焱族这些人类抓住俘虏了,所有就紧紧跟在一旁,但是却不敢轻举妄动。
林渊观察着手中的这个皮囊,他想了想,用手指轻轻在皮囊的一个角上用力一挤,一滴参杂着草药的绿色血水滴了下来,落在了地上,一股人类几乎闻不到的淡淡腥味随风飘散。
顿时,周围的野狼群仿佛炸了锅一般,一个个狂躁不已,吼叫声、奔跑声、喘气声响彻四周。
周围的猎人们紧张的要命。
林渊干咳了一声,貌似自己攥住了狼群的小辫子?
他又尝试着将装着狼王之心的皮囊举过头顶,左右随风摇摆了一会,一阵淡淡的腥味缓慢的飘荡在空中。
忽然之间,狼群安静了下来,林渊接着火把微弱的余晖,看到几只灰白的身影突然停止不动,后肢着地,稳稳的坐在地上,就像一只小狗,伸着鼻子在空气中嗅啊嗅……仿佛在回忆着狼王的过去。
林渊心里一喜,莫非,这个破皮囊真有控制狼群的能力?
只是,自己还不知道如何使用,问阿伏?算了,那傻小子,还不如自己研究,估计阿伏也只是知道这个百年秘方的制作过程而已,其他的,看起来他也不甚清楚。
林渊把心一横,将皮囊挂回脖子,只是,这一次,没有塞在皮衣内,而是挂在胸前,任由微风拂过,将平静安详的味道散布在四周。
忽然之间,林渊好像看到有几只巨大灰白色的影子……
居然……
居然趴在了草地上,似乎狼群都安静了下来,周围蓝色的眼睛一个个逐渐熄灭。
“啊……焱王,焱王你快看啊,这鬼兽怎么了……”
大牙在一旁好奇的问道。
“嘘……”
林渊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说道:
“都给我小声点,别乱说话!安静!”
众人立刻大气也不敢出。
“刃!大牙……”
林渊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
“焱王请说。”大牙和刃凑了过来。
“你们两个,各带一半的猎人,轮流值班睡觉,看好奴隶们,别让他们搞出什么动静,莫惊扰了狼群,今晚,咱们就在这里过夜。”
“啊……?”
刃和大牙面面相觑,大牙皱着眉头小声说道: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