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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激情杀人(第1页)

【2o17年9月23日】

十月的天气尚未完全变凉,但太阳也不如六月的大,只是化作一块黯淡的煤,将整个江北市都笼罩在一片氤氲的热气里。

高恒专门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才赶到警局。

还是失算了,换得了衣服,却换不了这一身的尘埃和疲惫——汗涔涔的头,根根分明,不知被汗水打湿又干透了多少次,梢上挂着结晶的盐粒;短粗厚实的手指,举得动钢筋扛得动水泥,掌心里不是肉,反倒是一层黄色的茧;习惯性佝偻的身形,因为长期举扛重物,他的斜方肌比一般人达很多,看起来永远都是弓腰驼背,带着一种怯懦卑微之感。

他已经是一个靠体力吃饭的农民工了。若要谈点区别,大概是眼睛。这是一双洞察世事的眼,不同于普通民工的胆小畏缩,或是被生活磨砺之后的黯然绝望,它冷酷而沧桑。只是高恒一直低着头,蓬乱的头宛如蒿草,很难被人现。

李智一出门就看到了高恒。他换了一件黑色的T恤,亚麻色的休闲裤,脚底蹬着一双黑色的皮鞋,皮肤黝黑,是那种被太阳均匀曝晒过融化了的巧克力色。这样不伦不类的打扮让他在人群里很扎眼,但可以看得出他拼尽全力想让自己看起来体面——毕竟是回到自己老东家门口,怎么也得衣锦还乡。只可惜,刻意的装扮只是更显窘迫。

李智看了一眼这位自己曾经最尊重的师父,张大嘴,缓了缓情绪,才喊:“高队!”

高恒猛地回头。

“别这么叫我了。”二人来到树下的石桌旁坐下,高恒给李智散烟。刚买的软中华,八十多一盒。他平时自己抽的是五块钱一盒的散烟,只有求人办事的时候才会买中华。

李智摇摇头,没有接烟。高恒没有坚持,拿起烟就要往嘴里送,临时反应过来,烟从鼻尖飘过,狠狠地嗅了一口,然后放回盒中,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是肇东那个老东西审?”

肇东,老东西,审。

肇东是高恒曾经在警队的死对头,二人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因为高恒一直看不惯肇东那个拜高踩低的德性。整天不想着破案,只想着邀功升职。不过那个时候高恒春风得意,一直压着肇东,在绝对的能力和成绩面前,他那点斤两根本过不了眼。但是,直到那件事的生——

李智苦笑一下,在心里酝酿了说辞:“是的,马朝刚进来就被带到审讯室了,由肇队亲自审问,现在已经审了三个多小时了。高队您放心,我知道他和您的关系,我会盯着的,不让他吃太多的苦——”

李智不自觉地用视线描摹高恒的轮廓。

高恒,他的师父,带了他三年的好师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年纪不小,尤其对于一个工地上靠体力吃饭的农民工来说,风吹日晒,更是比一般人苍老。

更何况是高恒——这个男人自从女儿死后他的灵魂也跟着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留在躯壳里,支撑着这具名为高恒的尸勉强活下去。后来,他认了故人的孩子马朝做干亲,把他当作亲生孩子一样抚养,缺失的那半灵魂才勉强找了出来。

现在马朝又出了这样的事……李智很担心高恒能不能撑下去。

这个年逾五十的老人经受不住任何打击。

高恒的眼睛闪了闪,瞳孔中的火焰消失了,浑浊、苍老的翳覆了上来,“我知道这有些违规,你给我说一下案子的进展吧,我保证不会外泄——”他说着就站起来作揖,滑稽得像一只卖艺的猴子。李智眼前一片模糊,泪水已经冲向眼眶,又被他活活憋了回去,立刻摁住他的肩膀。

这是他的高队,他的师父啊。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江北市公安局,是他带的他。他带他出警,带他办案,带他游走在市井烟火里,给他传授办案的经验。尤其是当他得知当年名震全国的“黑色矿场”案件是他侦破的,他更是成了他的偶像和目标。可是,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褪下了警察的荣誉,变成了一个苍老、落魄的农民工。……

这是他的高队,他的师父啊。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江北市公安局,是他带的他。他带他出警,带他办案,带他游走在市井烟火里,给他传授办案的经验。尤其是当他得知当年名震全国的“黑色矿场”案件是他侦破的,他更是成了他的偶像和目标。可是,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褪下了警察的荣誉,变成了一个苍老、落魄的农民工。

“师父,您别这样——”

三个小时前。

局里,李智正在处理公文,肇东突然走了过来,“待会儿跟我一起审犯人。”

“哦,好。”李智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应了一声。他和肇东并不熟,因为他曾经是高恒的手下,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而高恒又和肇东有过节,连带着也没人待见李智,连聚餐都懒得喊他,这次居然主动邀请他参加审讯。

“犯人是老熟人,马朝。”一个带着鲍鱼与茅台、豪车与名表的职业微笑。李智知道,他只是在向老对手的徒弟宣告如今自己的胜利。

肇东与高恒斗了二十年。从二十三岁进入局里开始,他们同齐进队,同齐加薪,同齐在一个师父手底下干活。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是好兄弟,出生入死。虽然年龄相仿,但性格跟追求却让二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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