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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下次你带我去吃。”
“没问题,我请客。”心说,几毛钱一个,保管你吃够。
“今天你想呆在家还是出去?”
“当然是出去!Itisspring!ItisspringinLondon!这可是春天的伦敦!”她叫着。“一年之计在于春”啊!
出门时她阻止了他拿车钥匙的手:“陪我去坐underground伦敦的地铁好不好?”
再次看到那标志性的红色圆圈,听到幽暗地下空间里“mindthegap”“小心脚下”的广播,站在狭窄容易引社交恐惧症的车厢里,熟悉的自由,渗透每一个毛孔。
富人有富人的快乐,穷人有穷人的自在。无有高下。
在诺丁山集市的各色小摊前转悠一圈,两人又来到海德公园。
伦敦的冬天夜长昼短,有些致郁。
但越严酷的冬天越能孕育和煦的春光。
这段日子,即使在室内,透过窗子也能感觉到冬去春来。先感受到自然之声的改变—从呼啸变静好,然后是自然之色的改变—从墨蓝变天蓝,自然之光的改变—从漫射变倾泻,最后是自然之温的改变—从湿冷变光暖。
树枝和草坪次第恢复生机,蓝天和白云早已自由放风。
更有体感的是,人的状态从缩着脖子匆匆走过变成了安然舒展。
春光明媚的公园里,看到阳光下毛茸茸红扑扑的脸蛋儿和绿草地上摆动的黄色小花,直叫人明白人间四月天。
再过一两个月,昼长夜短,夏天就来了。
夏日的到来要更欢快和肆意一些。
就像一位平日派头十足,总和你保持着礼貌距离的绅士,在熟悉之后某一次酒酣耳热之际展露出的滑稽和孩子般的天真,让人一下子就亲近了起来。
花草树木,山川湖海,日月星辰,都在漫长的日照中,在绯红色的晚霞里,在飞扬的香云纱似的暮色里,吸足了生命的精气,饱足到色彩像在呐喊,绽放的姿态像在奔跑。这样的光景里,又数公园是最美的。
伊莎贝穿了一件从Brinettage店淘来的灰棕色麂皮修身长风衣,里面一件黑色抹胸,一条长喇叭牛仔裤,一双高跟踝靴,显得身量修长,气韵风雅。头抓在脑后,两缕长刘海儿自然地从额前s弯下到耳边,随着走动便在春风里一荡一荡的。
两人在公园走了一圈才找到一个没人的长椅坐下。
伊莎贝伸伸胳膊,深吸着空气说:“真是美啊。”
贾斯汀侧着头看着她,忽然将上身俯向伊莎贝,嘴巴凑到她耳边,从远处看像在亲吻她的脸颊一般。
她愣住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说:“你后面一个男孩子看你半天了。”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看向那个坐在草坪上的男孩,朝他举了举自己手中的啤酒,那男孩看到了,便也向贾斯汀回举了一下自己的啤酒,随之把目光转向了别处。贾斯汀这才将身体回正。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gay,他看的不是你?”伊莎贝问,这里可是腐国都。
“你难道不认为自己非常attractive吗?”
“我觉得我从小就是nerd书呆子那种类型。”
“太谦虚了就是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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