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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一段很艰难的日子,以致于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将所有的刀具器械封存起来,束之高。看见尸体,遥遥念一句阿弥陀佛,然后飞快地远远走开。
即便是很多年后,她依然很怕听见锯断木头的声音,而那种特殊的骨屑味道,再也不想闻见。
深秋入冬,等到落雪的时候,山里待不住,她去了张遂铭的地盘,这是她第二次来。在常州,在扬州,这里生意照做,酒照喝,歌照唱,一片世外桃源景象,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是问题。只是偶尔从窗外瞥去,看见喝醉了酒的士兵对衣衫褴褛的乞丐拳打脚踢,极尽嘲笑,才会醒悟,在这里没有银子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客栈的老板娘前年生孩子难产,是她帮忙接的生。她来客栈的时候,一身破旧穷酸,像个讨饭的小乞丐,幸好老板娘还认得出来,为了感谢她,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的住宿费。她几乎很少出门,总是待在客栈房间里,一点点完成师父的札记。
有一次,老板娘亲自来给她送饭,老板娘好奇她每天待在房中做什么,然后支支吾吾地说:“咱们扬州的大户卫家,嫡出的大小姐卫潆,这些日子据说是中邪了,请了好多道士啊大夫什么的,顾姑娘要不要去试一下?赏钱可高捏!”
“那么多大夫都看不好,我肯定也不行的呀。”顾朝歌小小声回答。谢了老板娘送的饭,转身关了门,继续完成她那绝对不能给人瞧见的札记,不然老板娘一准要说她被妖怪附体,竟然画这种东西。
扬州城可不比红巾军的地盘,这里的士兵都很凶,世家富户都和张遂铭的军队勾结在一起,那个有名的卫家她也听说过的,传说手眼通天。为了小命考虑,谨慎起见,她不要去,卫家财大气粗,不比那些贫苦乡民,肯定能请到好大夫。
顾朝歌只在扬州城待了一个月,走的时候,听说那位卫小姐的中邪之症仍是未好,赏金又提高了,老板娘极力劝她去碰碰运气。她害怕自己再不走,老板娘就要热情地将她交给卫家,于是收拾行囊很快离开,然后一头又扎入深山。
即便开颅多次,可是人脑的结构实在太复杂,她能画个大概,却无法明白它们各自的作用,有些地方留下空白,只能再找几具尸体碰碰运气。如果还不行,那她也只有放弃,这是个人能力问题,师父九泉之下可不能怪她。
春天的脚步很快遍及长江两岸,春暖花开,山中的气息都变得暖融融的。顾朝歌磕磕绊绊,勉强完成了札记的最后一部分,将几具匪徒的尸体挖坑掩埋,给他们磕头上香,感谢这些生前十恶不赦的家伙死后所做的“贡献”。
都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山中鸟语花香的时候,山下已经入了暮春时节,顾朝歌在山中待得又脏又臭,即便在山泉里沐浴过,丢了那身全是尸臭味的衣裳,也掩盖不住她的“乞丐”味。
不过她一点也不以为意,就是要这样才好,这样子在路上走,才不会有山贼啊盗匪啊或者官兵来打劫。
可是今天,她的运气似乎不太好。
“军爷,军爷,就是她,抓住她,她就是那个吃人的巫婆!”
有人慌慌张张地大叫着,顾朝歌好奇地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便见一个拄着锄头一腿泥的农夫,正瞪大眼睛,伸出手颤巍巍指着她的方向:“是她,就是她,我亲眼看见她吃人脑!”
他旁边有两个衣着明显不是大靖官兵的大汉,一脸杀气腾腾地朝她的方向望过来。
不,不是她的“方向”,他们看的就是她!
顾朝歌心里咯噔一下,翻身上驴,鞭子一甩。
“小驴,快跑啊!”
第22章
请问驴和马,谁的度比较快?
那匹马是幼崽吗?
不是。
那匹马是瘸腿吗?
不是。
那匹马是活的吗?
当然是!
那,还需要问吗?
肯定是马快啊!
一头小驴子,怎么能跑得过人家士兵的马,更何况还是一头负重的小驴子!
一马横亘在前,顾朝歌像小鸡仔一样被人提起来,大汉凶神恶煞:“跑啊,有本事给老子继续跑啊!”
顾朝歌欲哭无泪,幸好她在奔跑时已经把放在口袋里那本宝贝札记塞进亵衣,如今只需要……狠狠踹一脚小驴子!
“诶,那驴跑了!它往山里头跑了,快抓住它!”
箱笼里装的那些刀具器械,如果被现,肯定会认为她不是好人的啦!
狂的驴子相当生猛,另一个骑马大汉也不敢追。两人用一根绳子把顾朝歌捆起来,像牵奴隶一样让她跟在马屁股后头,把她牵回城去。
其间,顾朝歌企图用身上全部的银两买通两个大汉,想让他们两个人放她一马。谁知她一出声,两个大汉互相诧异地望了两眼,然后嘎嘎嘎笑起来:“还真是个姑娘家,不会被那老道说中,确实是有妖婆子给卫家大小姐施巫法吧?”
“嘿嘿嘿,要真是这样,咱们哥俩可立了大功啦,卫家不知道会怎么感谢我们呢?”
“说不定把卫家大小姐许配给我们哥俩,那就……啧啧啧……听说那大小姐生得沉鱼落雁,身段柔软纤细,摸起来没话说啊!”
两个人一边畅想将来的好日子,一边哈哈大笑起来。也怪顾朝歌倒霉,她在山里开颅的时候,被路过的猎人遥遥撞见,这年头吃不饱饭,胆大又会渔猎的农夫常会去山里碰碰运气。开颅时,锯骨头的声音是十分可怖的,那农夫遥遥听着,头皮麻,又见树丛掩映中,一个不修边幅的女人蹲在那儿,脑袋靠近地上的尸体,那尸体半个头都没了,吓得农夫魂飞魄散,掉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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