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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喜欢(第1页)

厉英良很惊讶,同时也有点感动,没想到自己给她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站着?是你病了?”

米兰想起了他那一夜对自己伸出的援手,便向他一笑:“我记得你的声音。”

米兰点点头:“我的病已经好了,今天就要出院啦。”

厉英良怔了怔:“你怎么知道?”

厉英良“哟”了一声,正要细问,然而医院的大门一开,有人走了出来。那人西装革履,双手各提一只小皮箱,嘴里叼着两张票据,是用肩膀把大门撞开之后,侧身挤出来的。厉英良抬头望去,正要说话,然而米兰侧过脸,先开了口:“沈先生,手续办好了?”

米兰忽然开了口:“厉叔叔?”

沈之恒腾不出嘴说话,于是一边盯着厉英良“嗯”了一声,一边下了台阶。米兰对着厉英良一点头:“厉叔叔,谢谢你上次送我回家。现在我要走了,再会。”

米兰一抬眼皮,转向了他的方向,那一转灵活至极,无论如何不像盲人。厉英良继续热闹寒暄:“老远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像,但是不敢认,结果我这眼力不错,还真是大小姐。大小姐一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

然后她伸出盲杖,说走就走,行动比那健全的人还痛快。厉英良一方面怕她从台阶上滚下去,一方面又忙着去看沈之恒。沈之恒停在高处,低头望着他,望了片刻,忽然向他一伸手,把个皮箱递向了他。

这四个字似乎是暗藏玄机,可玄机究竟是什么,他还没有参透。迈步走向台阶,他离着老远就出了快乐声音:“米大小姐?是不是米大小姐?”

他不明所以,糊里糊涂的接了箱子,沈之恒这回腾出了手,把叼着的票据揣进了大衣口袋里,然后从他手中又夺回了皮箱。厉英良看他一言不的就想走,连忙说道:“沈先生,真是巧啊,我们又见面了。”

厉英良心中又想:“米大小姐。”

沈之恒一团和气的问他:“见了我,你不怕吗?”

今天的米大小姐,可比他那一夜见到的米大小姐体面多了。可米大小姐穿戴整齐站在此地,难道是她病体痊愈,要出院了?

“哈哈,沈先生说笑了,当然不怕。”

厉英良先是感觉这女孩子有点面熟,紧接着想了起来——米大小姐!

“那你抖什么?”

那是个女孩子,身穿深灰色洋装,外头系着银灰斗篷,总之是灰成一体,快和灰色的石头台阶融合。苍白面孔向着前方,她眼皮微垂,有种目空一切的漠然。斗篷系得有一点歪,她露出了大半条右臂,右手戴着小羊皮手套,攥着一根黑色细杖。

“我冻的。”

这时,他忽然现了台阶上站了个人。

“还请厉会长保重身体,我还有事,告辞了。”

反正姓沈的今天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他和米兰走向汽车,厉英良见势不妙,连忙追了上去:“你等等,我上回差点死在你手里,这回还敢单枪匹马的过来见你,就足以证明我对你完全没有恶意!”

把心思收了回来,他昂头望向了医院大门。医院门前有高高的石头台阶,他确定沈之恒此刻是在医院里,那么接下来,他是直入医院找他去,还是站在这里等待?

沈之恒停下脚步,扭头向他一笑:“但是我有。”

毫无预兆的,他心生了感慨,裹着他的厚呢子大衣,他回饥寒交迫的往昔岁月,只觉自己是再世为人,余生纵是豁出命去,也一定要保住身上的呢子大衣和昂贵礼帽。

他继续前行,把米兰和两只皮箱都送进了汽车里,然后关闭车门,他转身走到了厉英良面前:“我们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从今往后,我们也可以继续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你不要再同我捣鬼,否则——”他凑到了他耳边,放轻了声音:“我就吃了你。”

这日中午晴转阴,下午飘起了大雪,是个能活活冻死人的坏天气,厉英良下了汽车仰起头,就见天是铁灰色的,风卷着雪,劈头盖脸的打人,亏得他穿着最上等的英国呢子大衣,料子厚密,脖子也围着一条油光水滑的貂皮领子,可以抵御风雪。抬手推了推礼帽帽檐,他有点冻耳朵,但是不便抱怨什么,毕竟这一顶帽子够平常人家吃半年的饱饭。

然后他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吸了满鼻子的肉体气味。他现自己对活人越来越有食欲了,这不是个好征兆。

厉英良是实干派,在想出了一脑子乱麻之后,他决定亲自去见沈之恒。是,他杀了沈之恒一次,可是沈之恒也杀了他一次,所以以着他的思维方式,他认为他和沈之恒已经扯平。这天下午,他前往了维多利亚医院,想要堵住沈之恒。

厉英良踉跄着后退了一步:“你什么意思?你要干什么?”

不是爱了她,难道是欠了她?

沈之恒拍了拍他的肩膀:“凡是你能想到的,我都能干。”

厉英良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先是沈之恒在第一夜死不见尸,接着在第二夜,在沈之恒受袭之地的附近,他遇见了独行的米大小姐。再然后是如今,不近女色的、和米将军也未见得有多少交情的沈之恒天天看望米大小姐——凭什么?米大小姐还是个半大孩子,沈之恒总不会是爱上了她。

转身打开车门,他上了汽车。厉英良瞪着他的汽车屁股,一直瞪到汽车消失在了风雪之中。

厉英良最近都把米将军给忘了,听了这话,才又想起这人来。由着米将军,他又想到了米大小姐——他是见过米大小姐的呀!那一夜他偶然做了件好事,正好把街上的米大小姐送回了家——

米兰坐在汽车里,问沈之恒:“厉叔叔和你有仇?”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沈之恒表现出来的就都是优点了,比如他虽然是个富家翁,然而一点也不自傲,对人总是和蔼可亲,又讲文明又讲礼貌,并且热心慈善事业,常做好事,对待朋友也够意思,米将军的大小姐生病住院,家里人手不足无人照顾,他便一天一趟的过去看望,米太太感激他感激的了不得。

沈之恒扶着方向盘,在风雪里辨认道路:“厉叔叔?你什么时候认识的他?”

厉英良听了这第三条,不但没笑出来,甚至心脏还惊恐的一缩。

米兰实话实说,沈之恒听了,未作点评,只说:“我和他是有仇,那一夜杀我的人就是他。”

第三——这第三条消息,是别人当个笑话告诉他的,说是沈之恒有个挺吓人的嗜好,爱用人血浇花。人血是他通过司徒威廉从济慈大众医院买的,来源合法。

他以为她作为一个小姑娘,接下来一定是要劝自己慈悲为怀,不要再和厉英良冤冤相报。然而米兰接下来一言不,原来在她那里,这个话题已经宣告终结了。

第二,他没有贴身仆人和跟班,和身边一切人都保持着距离,除了那个司徒威廉。

沈之恒把米兰送回了米公馆。

第一,他没家眷,没家眷倒也罢了,但他也不流连花街柳巷,也不爱舞女明星,甚至家里连个通房大丫头都没有,一言以蔽之:他是彻底的不近女色。唯一常去他家的人,是个名叫司徒威廉的小医生,厉英良一度怀疑沈之恒酷好男风,可再一打探,那司徒威廉和他似乎也没有什么暧昧关系,而且司徒威廉正在公开的追求金静雪——品味够差的。

米兰病得要死之时,米太太口口声声喊着“兰”,哭得死去活来,仿佛兰是她的心肝宝贝;等到米兰渐渐好转了,米太太那点仅存的母爱又转化成了嫉妒,因为沈之恒天天去看望米兰,这个死不了的瞎丫头竟然还被男人爱护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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