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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术睁开眼睛,就发现锋利的刀刃贴紧他的面庞,刚刚的刺痛全都是因为这把刀所导致的。
而拿着这把匕首的主人,正是他许久未见、且一直踩在脚底的明宝。
“你这是……什么意思?”朝术拧着眉头,阴沉的眸中闪过危险的光。
明宝并未多言,只是将一把匕首递给他:“朝公公,您还是给自己留个体面吧。”
“公公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奴才的言下之意,这都是殿下的意思呢。”
“果真是太子殿下吩咐你的?”
“自然。”
第63章
皇帝刚刚才驾崩,按理说来应该发国丧才对,但国不可一日无君,登基大典和发国丧的事要一起进行。
若是朝术还在这的话,恐怕会无比吃惊,只因萧谦行身边跟着的大太监并不是他所想的李明觉,还是之前的东厂厂公——德公公。
德BY郁阎兔公公其实也是萧谦行还是储君那时的人,当初也是故意帮着他打压自己,让老皇帝戒心消失。
萧谦行将手中的剑递下去,立刻就有人上前接过,那剑身寒光刺目,鲜血不断从上面淌下来,腥味和煞气都重得吓人。
“来人,孤要沐浴更衣。”他神色有些倦怠,不眠不休舟车劳顿赶来京城,就忙得不可开交。
现下还未曾登基,他的自称便未更改。
换了还是储君时的衣裳,一身洁净没有任何奇怪的味道,绞完面之后,萧谦行才招来李明觉:“我让你安排的朝朝,他在哪?”
萧谦行曾去过边关上阵杀敌,如今性子再怎么温和也掩盖不了一身的凶煞,就连曾经跟了他十几年的李明觉都会被吓一跳。
“朝……朝公公在承露宫。”李明觉回答,特地在公公二字上咬字极重。
萧谦行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李明觉,你在孤身边也待了不短的日子。你应该知道,孤最恨的便是他人置喙孤的决定。最厌恶的,也是他人的自作主张。”
“殿下,老奴惶恐。”李明觉跪了下去,“老奴绝对不敢做任何违逆殿下的事。”
纵有千言万语他都咽了回去,一个奴才确实没什么资格对天底下最尊贵的人说三道四,连隐晦的提醒都不被容许。
……
早就知道自己小命会到头,朝术却没想过会来得这么快。
他不是没有怀疑过明宝,只不过这时疑惑对方的用意已经不重要的了,至少对方没有折辱自己,愿意给他一个痛快。
再者而言,他原本就想自尽一了百了,总好过萧谦行回过头来把他千刀万剐吧。
或许萧谦行对自己可能有一点温情,但那点情谊对上位者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比起他们的颜面,可以说压根不重要。
明宝也没有看着他自尽,似乎对于结果并不重视,也不在乎他会不会逃了。
这是萧谦行对他最后的恩赐吗,哪怕是他逃了,只要不在对方的眼皮子底下,他是不是也可以活得好好的?
朝术回想起从前一年的光景,那么长的日子他们不是没有温馨愉快的回忆,只是一饮一啄皆有定数,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可,即便是出了宫,他一个阉人又有何处能容身呢。
萧谦行的面容在脑海中浮现,他的温度和他的爱抚,以及他的纵容,越是甘甜在这时候越是宛如甜蜜的毒药,痛得朝术泪眼模糊。
他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全然没听见外面的脚步声。
匕首已经放在了细瘦脆弱的白皙脖颈上,紧紧贴着,只要一用力就能划破鼓动的血脉,像是之前的萧子宴那样,立时就没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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