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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疯狂炫饭(第3页)

可事实结果呢,他完全估算错误。先是傅廷坤这突然动筷,一个人就干掉了小半菜量。跟着是赵文多,小姑娘看着瘦瘦的可是说句老实话,她是真挺能吃,动作不快不慢的可夹起的份量是一点儿也不少。

就拿他跟前的大肘子来说,她真没叨多,也就伸了两下筷子,一筷子夹了三分之一,拳头大小的肉枣带回碗里,只三口就全消灭掉。吃的也是不紧不慢,甚至看起来还有些优雅。

如果之前不是看到她连肉带筋一起吞掉肘子肉的动作,还会以为这是什么酒会,她只不过是个刚刚喝掉半口红酒的小名媛,干净的连嘴角都没沾上丁点红色液体的那种。

就连以为是瘦弱吃不了多少的赵大叔,也级的挥,像是跟这两个小的竞赛一样比起吃,生怕动作慢了再吃不着东西,一筷子一筷子的紧忙活。

相比起来,他这个自认为是主力的人,反倒成了吃的最少的那个。别的菜且不说,就他最爱的大肘子,一块儿都没捞着,全叫他们仨吃了。

也怪他自己,太过的大惊小怪,不是瞅这个就是看那个,光顾着被一个接一个的意外给惊到了,等他有所适应静下来,打算好好尝尝肘子肉,才现盘子里就剩下根大骨头了。

以至于,这一顿饭下来,仨人吃的是肚子滚圆,只他这么一个是腹内空空,啥玩意儿都没捞着。

最生气的是,他还得结账。

梁志无比的郁闷,其结果就是暗暗的决定,呆会儿等着小姑娘和她爹走了,他再返回来,重新叫上一只打包带走,捧回去一个人吃个够。

然而,事情往往都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他这里刚把买好,外边傅廷坤跟赵明玉已经商量好,开车送他们回去。

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我们也要回秋水镇,正好顺路了,一起坐车走吧。”

梁志:“……”那中医老头儿都在县城这里,还回秋水镇干嘛。再瞧病也是之前的药店,返镇里去干什么?最主要的是,他的大肘子还没吃到嘴里呢!

不管他在这里如何的质疑郁悴,乘车回秋水镇的行程是约定好了。

傅廷坤只用了两句话就把赵明玉给说动了心,不是他舌灿莲花有多么多么的会说,主要是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

人在吃饱喝足了以后,就会浑身犯懒的不想动,最好是能躺下睡一觉的疲惰感。

这个时候,有人跟你说,别走路坐大客车人挤人了,门口直接坐着吉普车一路送到家,省时省力还省钱。

这么好的事情,哪能错过了。赵明玉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回过头看向赵文多都脸上挂着得意的笑,似乎在说,瞧,你爹我多能行,给咱爷俩找了个免费的顺风车搭,一路游花逛景的就能到家,多好!

这真是不出门不知道,一出门吓一跳。赵文多算是认识到了赵明玉的另一面,跟在家里时的软弱无能那就是两个人儿。若要把他和一群人扔到完全是陌生人的环境里,别看他体格弱了些,最先适应的指不定就是他呢。就凭着这自来熟的交往能力,那就能混个风生水起。

这也是种能耐,不强势不妥协,还能把话给说明白了,自己的利益也维护住了。

这一趟的县城之行,几件事都赶在了一起,如果不是有他在,未必就能这么圆满。

赵文多有自知之明,她属于比较强势那一挂的,倒不至于三句不来就火人的地步,却也是宁折不肯弯的性子。

相比起来,她更像李翠珍多一些,比较缺少赵明玉的这种圆滑又不失本质的特点。

顺风车坐了这一路,赵明玉跟前排的两个人话聊的内容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几乎就没怎么停过嘴。他说话慢条斯理,声音不算高,明明是最寻常的事情,听着却是十分的受用。

前面的俩人都是城市里长大的纯省城青年,哪怕是打小就受着军事化的训练,苦都没少吃,可到底都家庭条件优渥,吃穿用度上都没有过短缺。

这同亲生母亲早亡,小小年纪就要在继母跟前讨生活的赵明玉不一样。十六岁就出了家门,在外浪迹谋生,这中间所受的伤,吃过的苦,远非他们这样良好出身的人可比。

两者之间,同样都是吃苦受累,却不能相提并论。

一个人的经历决定了他的眼界和人生观世界观,年纪的增长本身就是一种财富。同年青相比,这样的阅历和经验都不是金钱所能获得的。

赵明玉以他自身的经历做底,漫谈了涉及的话题,竟让两个城市里长大的青年听得格外认真。不时问上一句,都能得到他极具个人色彩的回答。

哪怕他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小村子里人,可这每说的一句话,实实在在中又透出几分人生哲理。

过后,梁志也跟傅廷坤说,这个大叔看着不起眼儿,肚子里还真是有东西,说的那些话一点儿都不像没读过几天书的农家汉,光是一起坐车这几十分钟,我就觉着像是上了一堂教育课,可以跟咱们政委一较高下了。

小姑娘起先还没有觉,吃饭吃的很是认真,一点都不挑食,除了那盅白萝卜,几道菜都挨着尝到了。可架不住这家伙接二连三的操作,几次过后就让人现了。

要不说人家年纪小却是稳重的性子,即使见到这一幕,也没说是一脸嫌弃的直皱眉,面色稳如山,只嘴角稍稍的扯了那么一下下,之后再就没往那边瞅。

于她相比,那位赵大叔就显得正常不少。在现之后,跟他一样,惊讶的整张脸都挂了相,控制再控制还是没忍住,直盯着那双筷子的落脚处,从这里挪到那处。到后面,只要是那家伙筷子一动,直觉先去看小姑娘刚吃了什么,下一秒钟就能准确捕捉到筷子踪影。

那诧异到不可思议的表情,梁志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明明看着挺体面的小伙子,家里条件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怎么连这么点礼貌都不知道,这爹妈都是啥样人儿,也不知道教教孩子吗,打小家里人就该告诉的呀,吃饭要仅着自己门口的位置,别把筷子伸到别人那里去,让人说是爹妈没教育。

老一辈的人讲究这个,别的兴许能松一松,吃饭最是日常,天天都能瞅见,最先告诫孩子的也总是桌子上的礼节。

傅廷坤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别人不知道,梁志还能不清楚吗,别说是这么点最基础的,再深层次的交际礼仪,那也不在话下呀。以傅家的条件,打小就聘请老师专门给几个孩子上礼仪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他也实在是不明白,傅廷坤怎么会如此行事。难道说,是因为觉着这里只是个小县城,下个饭馆儿用不着那么太注意?还是说,跟小姑娘这架还没打完,连在饭桌上也要较个高下?甚至于连平时都不愿意动的饭菜都逞强在吃?

可是,这都吃了半天了,没现他有难受的痕迹。相反,还很是难得吃的这么香。一个人吃饭,好不好吃,爱不爱吃,那是从肢体动作,面部表情都可以窥探一二的。就像他之前,每吃一口都机械式的咀嚼,那样子都赶上吃毒药了,就算好也没好上多少。

再看现在,那吃的是两眼都放着光,左一筷子右一筷子,几乎都没怎么太停过。桌子上的这些菜,至少有小一半儿是进了他的肚子里去。

这也是他头一次知道,这家伙的饭量可真是不小,往常真是小看他了。

依照梁志原本的估算,四个人下馆子,正经吃饭的仨。三个人里头还有个小姑娘,只算半个成人的饭量,赵明玉体弱还瘦一看就是个吃不了多少的。真正有战斗力的其实也就他一个人。

这样的几个人,点上六个菜,可以说是足够用了。太多吃不完,反倒显得浪费。

可事实结果呢,他完全估算错误。先是傅廷坤这突然动筷,一个人就干掉了小半菜量。跟着是赵文多,小姑娘看着瘦瘦的可是说句老实话,她是真挺能吃,动作不快不慢的可夹起的份量是一点儿也不少。

就拿他跟前的大肘子来说,她真没叨多,也就伸了两下筷子,一筷子夹了三分之一,拳头大小的肉枣带回碗里,只三口就全消灭掉。吃的也是不紧不慢,甚至看起来还有些优雅。

如果之前不是看到她连肉带筋一起吞掉肘子肉的动作,还会以为这是什么酒会,她只不过是个刚刚喝掉半口红酒的小名媛,干净的连嘴角都没沾上丁点红色液体的那种。

就连以为是瘦弱吃不了多少的赵大叔,也级的挥,像是跟这两个小的竞赛一样比起吃,生怕动作慢了再吃不着东西,一筷子一筷子的紧忙活。

相比起来,他这个自认为是主力的人,反倒成了吃的最少的那个。别的菜且不说,就他最爱的大肘子,一块儿都没捞着,全叫他们仨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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