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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生意惨淡的一天,不过奥斯丁并不在意,干他这行本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要点在于抓肥羊。
有个从不空军的钓鱼佬说过,耐心和几率是必不可少的。
而且干这行,你不能随随便便去拉客,你需要有高人风范,要有逼格,要是你站在街边上吆喝“大哥大姐算命咯,手相面相塔罗牌,星座灵盘测八字,第二位半价”,别人一瞅你就是个骗子,谁搭理你。
作为高人,那就要有高人的风范,往那一坐你得有气场,要镇得住人,就算做不到仙风道骨,那至少也不能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
唐朝的时候有个老头叫袁守诚,就是西游记里面坑死了泾河龙王的那个道士,他就是那种非常有高人逼格的人,号称算无遗漏,能知阴阳,可断生死,他说你今夜三更死,你就是头铁两更半的时候自杀,他都给你续命续到三更才断气。
这就是高人,摆在现代少说也得有姚明那么高,奥斯丁做不成这么高的人,所以他只能把凳子摆高一点。
不过他最近生意差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在于同行,就前段时间,他边上的位置来了个新人,自称是什么少林寺驻峨眉山的大神父王喇嘛,天知道这是那本书里冒出来的角色,反正就是这么乱入了。
这位王喇嘛非常的有道行,短短几日就卖出去了不少开过光的十字架和糯米团子,据说带十字架的时候嘴里嚼个糯米团子不但能对付吸血鬼还能克制僵尸,中西合璧天下无敌。
奥斯丁虽然不在意对方赚了多少钱,但是对于王喇嘛这种不讲究的做生意方式颇有微词。
于是奥斯丁推出了一款关公单手托桃的神像,取名叫关寿公,既有关二哥武财神的效果,又有寿星公保平安的能力,一尊神像两个效果,加量不加价。
这种行为很快就刺激到了隔壁的王喇嘛,你搞这种花里胡哨,王喇嘛可不会惯着你,立马就跟着推出了一款大慈大悲南无加特林千手观音像,销量极好,用户好评率激增。
你就想想吧,千手观音提着五百把加特林,多吓人啊,密密麻麻的枪管呢!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美女画皮,什么刀山火海,什么陷阱诡计,都挡不住冒蓝火的加特林,全都要饮恨西北。
然后两个人就结了仇,开启了无休止的商战,你一款从天而降的如来佛祖,我一款自带美颜效果的八卦镜,你再来一款可定制形状的舍利子,我又来一款自带震动效果的桃木剑,所谓商场如战场,两人的战局显然进入了白热化。
“前辈,那个王喇嘛是真的太过分了,他昨天居然开始卖阿拉丁神灯了,这阿拉伯的民间传说能随随便便代入到佛教里吗?他居然敢说阿拉丁神灯是当年释迦摩尼开过光送去阿拉伯的,一点碧莲都不要了呀!”
岚十对这种事情根本不感兴趣,现在他就一只手能动,上厕所都要护士帮忙,哪有什么闲心管这个事情。
“啧,你问我我问谁去?再说,你们高等精灵不是很会制作魔导器么,你做几个民用的魔导器不就行了,就说是什么什么神仙开光的神器,一群迷信的地球人,这不随便糊弄么。好了,别来烦我了!”
岚十的话让奥斯丁陷入了沉思,制作魔导器显然是不可能的,先不说成本的问题,关键奥斯丁也不会这方面的技艺,但是岚十的话却打开了他的思路。
继续忽悠别人买那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虽说王喇嘛来的比自己晚,但是他终究是一个地球人,在天然上就比自己这个诺德来的更能获取其他地球人的信任,他必须要拿出诺德的特色来对抗才行。
人们之所以会求神拜佛,去算命占卜,说到底就是在寻找一种依托。对前路迷茫,对生活迷茫,渴望得到指点,渴望能够从迷茫和不安中解脱,哪怕明知是假的,也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
这就跟很多小蓝孩岁数到了,懂事了,知道害羞了,带着存下的钱瞒着爸爸妈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泌尿男科,最后穿上了洁白的裙子,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看一个人他拜的是什么神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信不信,只要他信,哪怕他天天给玛卡巴卡上香叩头也是一样的。
奥斯丁的思路很简单,他随便做几个奇形怪状的泥塑木雕出来,就说这是诺德的啥啥神,再给这玩意儿弄点无伤大雅的魔法效果上去,打造出自己的诺德特色来。
到时候身体不好的请这尊有滋养身体效果的神回去,学习不好的请这尊有提神醒脑效果的神回去,家里煤气罩不好的就请这尊有燃气功能的神回去,总有一款适合你。
唯一的问题就是,该如何给这些玩意儿上魔法。总的来说,奥斯丁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找个附魔法师给这些东西安排附魔。
附魔法师是专门研究高级附魔学的魔法师,他们可以通过灌注魔力的方式给物品附魔,在效果上面会差一点,但是附魔的持续时间会很长,厉害点的附魔法师甚至可以做到附魔效果几年不会消散。
可是奥斯丁自己并不会这方面的法术,地球上也没附魔法师给他,你要是让他回诺德去请个附魔法师过来,可行倒是可行,就是他不敢,怕回诺德的第二天就被人打死了。
那么这个办法只能先pass了,第二个办法就是刻画魔法阵,不同的魔法阵有着各种各种不同的效果,有一种魔法阵叫做自运行魔法阵,也就是不需要魔力激,而是通过汲取周边的魔力来维持自身的运行,这类魔法阵适用于消耗极小的法术。
奥斯丁不懂魔法阵,但是他知道隐法师一直都待在地球没回去,有这么一个魔法阵大师在,不利用起来岂不是太可惜了。
说起来奥斯丁和沃伦也算是老相识了,在诺德的时候精灵帝国和兽人部族联合爆的第四次大战就雇佣了沃伦作为客卿法师参战。
在精灵族中魔法师部队和射手部队是不分家的,营地都是混合在一起的,这主要跟精灵一族的特点有关。
精灵是非常古老的种族,可以说是目前诺德最古老的种族之一,在还没有人类矮人兽人等种族的时候,诺德已经有了精灵族了,当时的精灵族非常强大,甚至一度统治过整个诺德。
精灵天生就有着非常强大的魔法亲和力,同时他们也是自然的宠儿,每一个精灵都是狩猎好手,所以在最初的情况下,精灵一族打架就是一边射箭一边甩魔法,这一传统一直到现在还保留着。
奥斯丁算是较为奇葩的精灵了,只精通星象魔法,作战的手法更多是利用射术,不过哪怕是这样,他依旧还是魔武双修的典范。
沃伦加入了精灵族的部队,身为魔法师的他自然只能跟魔法师和射手的混编部队待在一起,于是就顺理成章的认识了同为传奇强者的奥斯丁,两人也算是有了一份战友情谊。
“所以,看在咱们是战友的情面上,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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