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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两边在僻静的车道上僵持不下时,一辆低调奢华的黑色宾利,也已经悄然从后面跟了上来,来的方向只可能是霍家。
车在他们身旁停稳后,露出的正是霍握瑜的脸。他努力挂起练习了几次的“和善”笑脸:“这么巧?我送你。”
苏怀瑾:“???”
苏家叔父、叔母看见霍握瑜重新出现,惊喜异常,面对霍家的新任家主力求表现,立刻讨好地表示:“不用不用,怎么敢劳、劳烦,我们正准备送怀瑾回去呢。”
霍握瑜的笑容没了:“……”你们到底会不会巴结人!就很烦!
第4章你的人设有四点不对:
那么高的山,这么冷的天。
故事的最终结果,自然只可能是由霍握瑜开车,送苏怀瑾回家。
没有人可以拒绝霍姓二哈,没有人!
准确地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面对疑似智商不够的渣攻和想卖他换钱的极品亲戚,苏怀瑾自我感觉已经好久没遇到过这么致命的选择题了。
他一个都不想选。
也不准备选。
苏怀瑾直接绕开了两边的人,准备坚持徒步下山去坐公交,然后再倒乘地铁回家。
说实话,要是这事放在苏怀瑾家里还有些家底,他勉强能算个锦衣玉食的大少爷的时候,他说不定会屈服。
毕竟苏怀瑾今天穿得真的有点少,不算厚实的大衣里,只有一件薄毛衣加白衬衫,一条再怎么干净整洁,也无法改变被洗到发白现实的牛仔裤。没再多加几件,绝对是苏怀瑾今天最后悔的事情,没有之一。
风越吹越大,刚刚还是天朗气清,如今转眼已是乌云密布。哪怕苏怀瑾不熟知剧情,也能掐指算出今天必有大雨。
但……
自从殷实的家底变成了一贫如洗,除了一个三流世家公子的头衔以外什么都没有了之后,苏怀瑾为了弟弟的医药费,就开始了风里雨里地勤工俭学、身兼数职,这点寒冷,根本不算事啊。他早习惯了。
皮糙肉厚,不惧风雨。
当然,就“苏怀瑾皮糙肉厚”这点,霍握瑜明显有着不同的见解。
霍握瑜看着苏怀瑾单薄的小身板,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眉头是越皱越深,已经再难多等一秒,这里是个风口,谁站谁知道。
就在他打算强行地把自己的羊毛大衣给苏怀瑾罩上的时候……
楼有楼小朋友拉风又骚气的紫色跑车,带着两千马力的轰鸣声,嚣张又霸道地出现在了所有人的视野里。对比年纪轻轻就非要走大背头霸总风的霍握瑜,楼有楼才更像是一个合格的纨绔子弟,开最快的车,戴最贵的表,泡最好看的小明星。
“人傻钱多”四个大字,就写在楼有楼价值四十万美金的墨镜上。
别问为什么买,问就是连霍握瑜都嫌弃他表弟的智商,60克的黄金,外加50颗4克拉钻石的材料结构,也不怕压蹋他新隆的欧式鼻梁。
嗯,楼有楼还是个精致的医美男孩,整天穿得都和QQ秀似的。
无框车窗缓缓放下,整容怪楼有楼和他的新墨镜就这样闪亮登场:“怎么,谁的车坏了?需要我捎一程吗?”
苏怀瑾果断向楼有楼迈了一步,不管原著里楼有楼是个什么品种,这一刻他就是救苦救难的小天使。
小天使看了看迫不及待的苏怀瑾,又看了看面露不善的表哥,恨不能原地造一架时光机,回到三秒钟之前抽死那个嘴贱的自己。
再寒冷的天,都比不过楼有楼此时脑补出的背脊上出来的冷风。
霍握瑜咳了一声,闷声化解了尴尬:“嗯,我的车坏了。”他的变通思维很不错,既然苏怀瑾选择了楼有楼的车,那他也跟着一起坐就好了呀。
机智的霍总,却很快被现实打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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