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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神神秘秘的说,“那是前朝余孽,妄图复辟。”
甚至走在街上,听人说话的内容,也基本在讨论发生在洺城酒家里的事情。
其实琉夏也不知道官府抓的到底是什么人,但是就以只言片语来判断,这些流言都非常的离谱。
还好没走出去多远,琉夏就看到一个卖馄饨的夫妻小店,“就这家吧。”
“也行,先垫垫肚子。”穆滨城一直觉得像混沌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他是不怎么能吃饱肚子的。
实际上不只是琉夏觉得很饿,穆滨城也觉得很饿。他早上吃的虽然比琉夏多,可是玉米糊糊这种东西,在他的认知中,也属于汤汤水水的范畴。
琉夏看了穆滨城一眼,“要不然我们问问老板,有有没有卤菜酱肉什么的。”
跟穆滨城朝夕相处几天,琉夏也见识到穆滨城惊人的食量,他每餐都要打一到两只野鸡野兔之类,除了极少一部分进了琉夏的肚子,其余的部分,穆滨城能吃得干干净净。
每次看到穆滨城不显粗鲁,但绝对迅捷进食的速度时,琉夏都觉得很神奇。但食量和武力两相对比,琉夏又觉得能够理解了。
只是不管是食量,还是武力,单单看穆滨城的外表,都无法联想到他的身上。
可惜这家店只卖混沌,不过味道挺好,鲜甜的肉馅,骨头熬制的浓汤,几滴香油,几片清爽的菜叶,
琉夏吃了一碗,就觉得很饱足了。穆滨城也吃了一碗,尝尝味道。
“要不要再来一碗。”琉夏望着他说。
“算了。”穆滨城觉得喝太多汤汤水水,吃不饱不说,主要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茅房里。
“老板,结账。”穆滨城大声叫道。
“来了。”老板回应道。
别看这家店面小,食客却很多,男女老幼什么人都有。老板两口子一直忙的脚不沾地,又要包混沌,又要煮,还要上菜,收钱,收拾桌面给下一波客人。
所以老板虽然回应了穆滨城,可是在此之后,他上三碗混沌,又收了另一桌的钱,才轮到琉夏他们这一桌。
“两碗馄饨,六文钱。”老板一边说,一边随便收走他们面前的碗。
老板将穆滨城给他的钱收进围裙的口袋里,穆滨城问道,“县城那里有大的绸布庄。”
“都在码头那边,你出门往南边那条巷子,直接走先去就是了。”
琉夏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人们赶集卖东西的地方,出来馄饨店,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一个猪肉铺。
现在肉铺里的肉已经所剩无几,但是穆滨城他们还是选择进去买点儿,因为再不买,等下可能真的什么都没了。
肉铺里有三个人,一个膀大腰圆的人,穿着一件泛着油光绸衫,闲闲的坐在一把椅子上,衣着跟长相看起来不伦不类,但是让人一看便知,他是这间肉铺的老板。另外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在后面擦洗刀具案板,一个在规整摊子上所剩不多的肉。
这样一看,果然是一副准备关门的样子。
看到穆滨城他们进来,伙计还是十分热情的招呼他们,“客官买肉啊~”
最近天起越发炎热,他们肉铺的生意就不太好,每天杀一只猪,都不一定卖的完。虽然卖不完他们这些伙计就可以跟着吃肉,可是看着老板黑成碳一样的脸,顶着老板娘那几乎要放箭一样的目光,再好吃的肉,吃下去也不好消化啊。
摊子上一共就只有半扇排骨,一块血脖肉,两块精瘦肉,还有就是一些不成形的碎经碎肉。另外还有一堆剃下来的骨头,不过那是有饭馆定下来熬汤的,每天等收摊之后让伙计送去。
琉夏看着肉摊上半扇排骨眼前一亮,“排骨怎么卖。”
“排骨六文钱一斤,您要是全要的话,就给您算五文。”坐在后面的老板说。
老板看琉夏的眼神,觉得今天自己的这扇排骨是有着落了。其实排骨不好卖,一般的小门小户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肥肉是最好卖的,瘦肉就没那么好卖了,可至少也是纯肉,便宜点基本也能卖掉。
就是这排骨,除非遇到有人家里办红白喜事,不然就不好卖了,因为都嫌它尽是骨头没肉。当然排骨的味道好,这点老板是知道的,也有比较富足的人家,为追求味道,要买排骨吃,可是今天不就是没遇着吗。
但是看琉夏他们两人的穿着,老板觉得,他们肯定就是自己等的,追求味道的人。
然后就听穆滨城说,“排骨全要了,另外再来一块瘦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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