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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2页)

这珠子就像是玉石一样,摸起来也不会让人联想到这竟然是虫子弄出来的东西,坚硬,美丽,光彩夺目。就像是真的宝石一样。只可惜这样的美丽下却潜藏着浓浓的杀机。其他几个人这会看向李研成的眼神,若是可以形容的话,真是能活活吞了对方了。

玄青看到这枚珠子的时候,忍不住松了口气,“还好,这珠子不算大,那个虫群规模应该不大。”

他的这句话一下让这几个人又燃起了希望,是不是虫群的规模小,他们还有救。可惜玄青的下一句话却又生生打破了这个希望,“这样的虫群,应该连累不到我和我弟弟。”

李研成恨恨的瞪了他们一眼,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将那珠子和石头放在小袋子里,用力的朝后一扔,“如果我们把这珠子丢了呢,是不是就没事了!”他的脸有些扭曲,似哭似笑。

玄青只是一脸同情的看过去:“用处不大,都带了几天了,你们身上早就已经沾满了那味道了。”

和玄青相处了这么久,陈廷华也算是有点了解他的性子了。这人有些小孩心性,喜欢捉弄人,若是对方哪里有让他不舒服的地方,那肯定是要捉弄回去的。刚一开始玄青说要走的时候,他觉得对方并没有说瞎话,可后来玄青在看到那颗珠子后,明显放松了许多。

“师兄,你其实可以对付的了那些虫子吧。”陈廷华偷偷问玄青。玄青眨了眨眼,“谁说的,那虫群数量极多,蚁多还咬死象呢。那些虫子那么多,我可没把握。”

“是吗?”陈廷华的样子摆明了是不信。

玄青只是笑了笑,转身走到杜娟娟身前,道:“呐,这个药给她吃下去吧,会好受一些。”周艳只是有些麻木的看着,也不去接药。只要一想到没多久她就会被一群可怕的虫子吃掉,还不如自杀了。

宁良志却是一直怀疑的看着玄青的一举一动,他毕竟是个老江湖了,在社会上打滚多年。很会看人脸色,对方嘴上说着危险,要走,怎么这会还有闲心给娟娟她喂药。

喂了杜娟娟吃完药,就见玄青点了一枝香,这几个人就觉得空中蔓着一股甜香,想张口问是什么,就觉得眼皮死沉死沉的。宁良志脑中的最后一个念头便是,他们是想做什么。

这种程度的迷香,也只对普通人有些效用,陈廷华有些奇怪,为何师兄他要点这个,难道是让这几个人死的舒服一点?或者自己师兄还是打算救这几个人的。刚刚那样吓唬对方,只是他的恶趣味?

“好了,这几个都放倒了。”玄青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又指挥陈廷华,“去,把刚刚那傻瓜丢的*珠给我捡回来。”师弟的嗅觉灵敏,找东西很是好用。李研成扔的并不远,陈廷华捡回来之后,珠子就被玄青给收好了。用玄青的话来说,这就是他这次救他们的报酬了。

“那玩意不是会引来虫群么,怎么还要拿回来啊”陈廷华这会都在怀疑玄青刚刚是不是说实话了。

“对,确实可以引来虫群,扔掉还是一样能引过来。除非不管这几个人的死活,否则,那珠子扔不扔都一样。”玄青说着将杜娟娟腿上的伤口割开,拿出一枚丹药,用水化成一碗清滢滢的药水,一点点的浇在对方的伤口上。那伤口初看起来非常的正常,玄青割开的地方,血肉的颜色也没有什么异样,可是等那药水撒上去之后,陈廷华就看到,一个个黑点在肌肉,血管上显露了出来。小米一样大小,密密麻麻,似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看起来格外的恶心。玄青手上注满元炁,轻轻在杜娟娟腿上一拍,将那些虫卵震到了地上。陈廷华急忙撮成一堆丢在火中。浓浓的腥臭熏的人直想流泪。

玄青几乎将杜娟娟的整条小腿都划开了,也不知那母虫是怎么把卵注入的这么深,仍然有少量的虫卵在更深处,玄青忍不住骂了一句。想了半天,招手叫来陈廷华,让对方放了几滴血。要知道,陈廷华的血是融合了蛟龙的精气,又被灵泉冲刷过杂质,对一些以血肉为食的邪物来说,简直是无上之美味。

“我先让它们孵化出来。你躲远些,这些虫子一出来估计就会直扑这些血,你若在一边的话,它们就直奔着你去了。”听了这话,陈廷华自然不敢大意,退出了十来米远后,就紧紧的盯着玄青。片刻后,数十只近乎透明的飞虫从杜娟娟腿上的伤口中飞了出来。这数十只飞虫几乎通体透明,个头也就米粒一样。如果不是陈廷华的视力过人,恐怕是很难看到的。

这数十只飞虫才刚一露面,玄青手上便凝出数十道元炁,直接从这飞虫身上穿插而过,刚孵化出来的噬心虫噼里啪啦的落了一地。

解决了杜娟娟体内的噬心虫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玄青用了生肌膏,涂在对方小腿上,又喂了一枚补气丹。接着在他们行囊里放了些补给,点了一根醒神香后,便带着陈廷华离开了这里。几分钟后,这些人就会醒过来,而这次他们就不会再迷路了,补给也有了,相信应该很快就能出去。至于他们醒来后会怎么害怕,咄咄不安,那就不关玄青的事了。经过这次事,也算是给他们长点教训,没事不要随意往这种原始森林跑。

其实最开始,玄青是真不敢动手救人。因为噬心虫那玩意实在是很可怕,特别是遇到大型虫群的情况下,他撑死了也就是个自保,连陈廷华都护不住。可是一看到那个*珠的大小。玄青就放心了。这个虫群只是个小型虫群,估计只换过不到二十只母虫。这样的虫群,并不难对付。

至于为啥要迷昏那几个人,而且在迷昏对方前一直告诉他们,他们死定了没救了。一个是因为玄青救人的一些手法不能被普通人看到;另一方面应该是玄青有些不爽对方的态度吧。从开始就把他当小孩,其中一人还拿枪对着他们,他这也算是小小的报复了一下。

关于洞穴的位置,他们也不用去问对方,就算是问了,这几个一直在迷路的也说不清。只需要循着他们的气味,还有那股虫子的臭味,大概方向还是可以摸得到的。

“师兄,我有个问题。”事实上,陈廷华从刚刚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什么问题?”玄青早早就将一身护身宝甲套在了陈廷华的身上,这宝甲还是明虚子用金精所炼。水火不惧,哪怕是普通人穿上,被炼炁化神的高手全力一击,也能保得性命。

“为什么那噬心虫没有一开始就攻击他们呢。”按照玄青所说,这种虫子是非常强大的,就算是小型的虫群,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抵挡的。

“应该是那个虫群有麻烦了,否则当时的母虫绝对不会放过他们。而且那麻烦看起来还不小。”玄青停了下了脚步,看向前面一处斜坡,在斜坡上,有一个半月形的洞穴,黑黢黢的,一股臭味从洞中溢出。洞穴四周都有藤蔓覆盖,只有洞口处的藤蔓似是被外力割断。应该就是那几个人弄的。也真是难为他们了,这洞穴这么难发现,他们是怎么扒出来的。

玄青在进去之前,又特意将自己的葫芦交给了陈廷华,这可是他最得意的法宝,炼了十多年才炼出这么几缕太阳真火,可焚尽一切妖邪污秽,哪怕是修行之人沾上了也只有一个死字。这炼化太阳真火的手法,是玄青偶然淘得的一本名为烈火经的书上看到的。那书里还有不少炼火,用火的手法。可惜他学了十来年,也就会了几样,太阳真火算是他学到的威力最大的一个。

脚才刚踏入洞穴的地面,就听到‘咯吱’一声,有些像秋天踩到落叶时的感觉。陈廷华下意识的低头一看,就见一地的虫尸,除了那种透明的噬心虫外,还有一种通体火红的蚂蚁。

这蚂蚁玄青也听说过,名唤烈火蚁,比噬心虫还要难见到,一般只在接近地心的地方出现,这种蚂蚁据说以地心深处的某种矿物和昆虫为食,身体坚硬度几乎超过人类社会中的大部分合金。它们的攻击力强大,身体温度奇高,有时候只是集体靠近对手,就可以将对方活活炙烤而死了。可是这种蚂蚁很少会离开地心,地面的温度会让它们感觉到极为不适。

作者有话要说:一直有妹子问cp

玄青是候选人之一,后面还会出来一个,我还没定好,不过如果对方出来的太晚,估计就没戏了

是互攻文,我先提醒一下,免得v后看到,觉得不能接受

不是我剧情总是一半一半的走,囧,而是这个剧情想顺下来要好几章,因为有个大号金手指等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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