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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前天的下午,我们有两位访客。其中之一是一位戴着眼镜的灰男子,我并不认得,虽然我确定曾经听过他的名字,柯普南,却不知为什么想不起来。另外一位是安斯蒂,那位通常在上法院的案子里和桑代克一起工作的律师。不过,这两人我都没怎么见到面,因为他们几乎马上就进了楼,除了吃饭的短短时间外,那天都一直留在屋子里,我相信还一直忙到深夜。桑代克要求我不要向任何人提到他这两位访客的名字,同时也为他的秘密行为而致歉。
"可是你是个医师,杰维斯。"他最后说道,"你知道业务机密是怎么回事,而且你也了解我们完全清楚控方能做些什么,而他们连我们的辩护方向都一无所知,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有利。"
我向他保证说我完全了解他的立场,听了我这话,他显然很放心地又回到他们的会议室里。
第二天开始的庭讯,我从头到尾都在场。不需要描述其中的细节,控方的证词当然主要还是重复调查庭的那些,不过,巴什菲尔德先生的开场白倒要记一下,因为那段话很清楚地将控方对嫌疑犯的指控做了汇总。
"现在庭上所审的案子,"检察官说,"是嫌疑犯阿尔弗莱德·德拉佩预谋杀人。就已知的事实,可以简述如下: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一的夜里,死者查尔斯·赫恩与几个朋友在o39;水獭号o39;游艇上共餐,半夜时分上岸,沿海滩走向桑德斯利村。在进入圣布里吉湾后,一名似乎是埋伏等候的男子由牧羊人小道下来,和他碰面,看来是生了一场致命搏斗,死者受到某种精确计算过的、使其立即致命的刀伤,显然因此倒地死亡。现在要问的是,这种可怕罪行的动机是什么?不是抢劫,因为死者的财物未被取走,就我们所知.现金和贵重物品都在。很明显,这也不是偶的争吵。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出于私人的恩怨,因利益冲突或复仇引的动机,而由案的时间、地点和显然刻意行凶等牵着,很符合这样的推论。动机就谈到此为止。下一个问题是,这件惊人命案的凶手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得自于一个非常独特而戏剧性的情况,由这个情况,再次看出犯下这种罪行的嫌疑犯居然会那样地不小心。凶手穿着一双很特别的鞋子,这双鞋子在光滑的沙摊上留下非常明显的脚印,而这些脚印又由一位非常精确而实事求是的警官--潘尼警佐--看到并加以检查,各位马上会听到他的证词。这位警佐不仅检查了脚印,还当场小心地描绘下来,提醒各位,不是凭记忆,是当场画的一一而且很精确地度量尺寸并记录下来。根据这些图和尺寸,这双提供证据的鞋子已经过确认,在这里供各位检视。现在,这双很特别、几乎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鞋子是谁的呢?我刚说过这件凶案的动机是私人恩怨,请注意!这双鞋的主人正是整个区域里唯一有动机会对死者行凶的人。这双鞋子正是嫌疑犯阿尔弗莱德·德拉佩的,是从他脚上脱下来的,这个嫌疑犯阿尔弗莱德·德拉佩是这一带唯一认识死者的人。在调查庭里,已经有证词说明了嫌疑犯和死者这两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友好,可是我会向各位证明他们其实并不像所说的那样友好。我会向各位证明,根据嫌疑犯管家的证词,死者通常是个不受欢迎的访客。而嫌疑犯经常明明在家里闲着没事,却不肯见客,而且看来始终在尽量躲避死者。还有一个问题,我就说完了。在谋杀案生的那晚,嫌疑犯在哪里?答案是他在一栋离命案现场不过半英里多远的房子里。有谁和他一起在那栋房子里呢。有谁在那里看到,而且可以证明他出门和回来的时间呢?没有人,他当晚独自在家。在那天晚上,偏偏就是在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里。没有个人因为听到门响或脚步声而起来说明他究竟是睡着了,还是在半夜里又溜了出去。这些就是本案的相关事实,我相信这些都毋庸争辩。而我也认为,将这些加在一起,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嫌疑犯阿尔弗莱德·德拉佩就是谋杀死者查尔斯·赫恩的凶手。"
这番开场白说完之后,立即召唤证人,而呈堂的证词与证物和调查庭上一模一样。控方唯一的证人就是德拉佩的女管家,而她的证词完全确认了巳什菲尔德先生的论点,警佐对脚印的证词让大家听得屏气凝神,说完之后,主审法官--一位当年在刑事诉讼中声名卓著的退休律师--提出一个问题,让我回想起那天夜里我们遇到大雨时桑代克所说的话,证明了桑代克对事件的展真有先见之明。
"那你,"主审官问道,"有没有把这双鞋拿到海滩上去和实际留下的脚印比对呢?"
"我是在夜里拿到这双鞋的,"警佐回答道,"我第二天一大清早就带着鞋到海边去。可是,不幸得很,夜里起了一场暴风雨,脚印几乎全被风和雨给毁得→干二净。"
警佐下了证人席之后,巴什菲尔德先生表示控方举证结束。然后他回到座位上,转头用疑问的眼光看看安斯蒂和桑代克。安斯蒂立刻站起身来,为被告辩护做了简短的开场白。
"控方博学的检察官,"他说,"以庭上现有的证据推论出唯一的解释一一就是被告有罪。这个结论可能对,也可能不对。不过现在我要向庭上提出某些的证据一一我可以说,这些证据都是最独特,也是最惊人的事实,我想会导致一个完全平同的结论。我现在不再多说,只召证人作证,让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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