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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我会如此想念她,一开始就不要与她交往过深就好了。父母教导我杀手不需要朋友的理由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在与她离别整整一年后的约定之日,我回到了中国,重新回到了那个秋千公园。
公园的景色依旧没有变。
我坐在秋千上静静等她来,一直等到深夜。
然后第二年我依然在约定之日回到了秋千公园,她依旧没有来。
第三年的约定之日我回到秋千公园时,发现秋千已经被拆掉了。
我在那日去了记忆中她的家里。她的家门已经换掉了,从窗口里窥视房间里只看见了陌生的女人。
隔壁的邻居探出头来问我是谁。我说我找一等星南。
“哦,那家人老早就搬走了。”
“去了哪里?”
“不知道。”
我静静地向那个人鞠躬致意,静静地离开。
然后在第四年,我依旧在约定之日,回到了秋千公园,并一直等到了深夜。
白犬
三十出头的乙春是个拳能打街口泼妇,脚敢踩菜市场奸商的彪悍女子。但毋庸置疑的是,乙春也有过天真可爱的少女时代。
在还没有生孩子之前,乙春少女曾对自己的孩子抱有巨大的憧憬与梦想。她认为既然是她与那位的孩子,即使不如那位那样美貌也一定男帅女靓,即使不如她那么乐观顽强也一定十分热情善良。
梦想就因为是做梦的妄想才被称为梦想。
阿北虽然十分像爸爸,但阿南却完全没有继承她爸和她的外观基因。她的性格更是自说自话外加无视别人到令人发指,从身为祖国花朵的她身上丝毫感觉不出祖国未来的希望。
在脑残文派还没有成为文学流派的20世纪末,一个三观健康向上的普通人被雷连劈中的概率大约只有百万分之一。但自从家里有了阿南,乙春快成了雷暴中的避雷针,几乎天天被劈一次。
毕竟没有谁家的闺女,上了初中,还把裙子塞在内裤里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装超人。
乙春从最初的见而怒之,到后来的见而麻木之,经历了一段充满血泪的养成史。
最初,乙春寻思阿南成长的那么歪是因为缺少父爱。给她找了个把她当亲生女儿般疼爱的继父后,虽然只有一点,但生活安定的阿南确实比以前开朗。遇见白兰和柯特后,阿南的开朗达到了最高点,甚至还会带柯特回家来玩。
乙春本来挺喜欢这两个陪在女儿身边的小家伙。白兰暂且不提,柯特长得好看性格也文静,是个好姑娘。
谁知他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柯特惹来一堆麻烦还说走就走,女儿至今也不知道自己被这个看似无害的小姑娘利用了;白兰更是小肚鸡肠的伪君子,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对女孩子虐心虐|身(泼脏水)。
离开伤心地后,阿南好似很快就振作了起来。但乙春心里有数,阿南原先对人生不多的几分热情彻底消失了,对所有人类都失去了兴趣,行为也越发自我独行。
心疼女儿的乙春对她越发纵容,使得自己的底线越来越低,终于感觉自己修炼成了无论阿南这娃做什么她都不会再震惊的境界。
某一天,阿南早归,平铺直叙地对正在做饭的她说了句:“妈,我的红线又连上了,这次大概是真命天子。”
乙春淡定的回问:“哦,你确定不会又像以前一样,是伤心伤肺的假姻缘?”
阿南回答:“这次的老公应该不会背叛我。别人都说他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你看,他多温顺。”
敢情女儿还把女婿带上门了,这速度也太吓人了!稍微被惊到的准丈母娘乙春左右四顾没看见人。在阿南的提点下将视线往下移,最终在她的脚边,看见了一只蹲坐在她脚边摇着尾巴的白色狼犬。
乙春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穷极一生,大概都不会修炼成真正的淡定自若。
阿南这娃做人,实在太没有下限了!
————————————我是代表浪漫史的分隔符————————————
阿南与白犬曾经擦肩而过数次。
白犬是条狼狗,看起来才断奶不久,一直不声不响地在阿南所上的并盛中学附近流浪。
阿南第一次看见白犬时,有两个同校女生正用火腿肠逗它。白犬沉静地蹲坐在两个人类面前,连闻也不闻女孩子手上的食物,目光沉静直视前方,瘦小的犬类身体居然散发着睥睨天下的王霸之气。
当然,在20世纪末,‘王霸之气’还没有得到广泛认同,看到这一幕的阿南只心道:
这狗不喜欢吃火腿肠。
阿南第二次看见白犬时,白犬正在堆满杂物的巷子中与两只大狗战斗。当然,能称的上在战斗的,只是白犬。
白犬的对手,那两只大狗毫无章法地冲着它追逐,吠叫,撕咬。看起来牙还没长齐的白犬策略感十足地利用杂物闪避,借力冲撞。
躲过两只狗视线的瞬间,已经跳到木箱上的他纵身跃下,如一道劈开污浊空气的白色闪电,重重坠到一条狗身上,双爪刺进身下大狗的双目。
片刻都没有停息,白犬在惨遭插眼的大狗身上跳起,狠狠撞向另外一只狗,把它撞进了一旁玻璃渣堆中。
在两只浴血大狗的哀吠声中,毫发无伤的白犬掉头走向另一侧的巷口。
再次忽略了白犬身上那股‘王霸之气’的阿南,目送白犬的身影心道:
这狗,晕血,一看见血就逃了。
阿南第三次看见白犬时,白犬正在废工地狩猎。
他一动不动像块石头一样蹲伏在暗处三十分钟后,如闪电一般跳跃,伸爪,一次就把两只在附近啄食的麻雀按在爪下,一口叼住一只,一爪压死另一只。随即,他就姿态豪迈生吞活剥地把嘴里的麻雀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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