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大早,吴砚就被外面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起身揉了揉眼睛,扭头一看吴邪还睡得跟头小猪仔儿似的。
穿衣洗漱收拾好,吴砚顶着一头略微有些炸毛的黑出了帐篷,猝不及防被外面的阳光给刺了下眼,正挡着眼睛适应亮光呢,旁边就传来了一道贱兮兮的声音
“哟~小少爷醒了,吃早饭吗?青椒肉丝炒饭。”
“不用了,谢谢,一大早就吃炒饭也不怕上火。”吴砚眼神都不动一下,看来已经习惯了黑瞎子的噪音摧残。
“嘿嘿,小少爷这么担心我,放心吧,瞎子这青椒肉丝炒饭,可是专门定做的,营养健康,还美味异常,真的不要来一份吗?”
“真的不用!”
吴砚拿起手机给二叔的伙计打了个电话,询问准备的物资到哪了。听电话那头说物资已经快送到了,吴砚抬脚往营地外走去,旁边黑瞎子亦步亦趋的跟着,还在那坚持不懈的推销着他的炒饭。
吴砚在营地门口等了没多久,吴家二叔送物资的车队就到了,看着还有一辆性能不错的越野,想来二叔的安排果然错不了。
“小少爷,东西就是这些了,您看看要是还有什么缺的就联系我,我们会在这呆七天。”卸完物资后,领队的过来跟吴砚道别,毕竟是别人的营地,总不好呆太久。
“行,要是有需要我再联系你,辛苦了!”吴砚客气的朝领队笑了笑。
二叔果然靠谱,看着二叔准备的物资还挺丰富的嘛!除了有防风服,小医疗箱,纯净水,甚至还用小冰箱装了些新鲜食物,更难得的是,当然还有吴砚让人准备的那十副墨镜。
吴砚当即便拿出了一副戴上了,那双平时看着总是含情脉脉的狐狸眼被挡住了之后,整个人反倒显出了几丝清冷矜贵之感。
黑瞎子本来正看着吴砚的十副墨镜笑得直打跌,一抬头直接近距离感受了一波儿小少爷的美颜暴击,近距离的美貌冲击,让黑瞎子的心跳陡然加快。
隔着墨镜吴砚瞅了一眼呆掉的黑瞎子,一挑眉,笑着走开了,看上去心情大好。像是终于扳回了一局。
留在原地的黑瞎子捂了捂心脏,难道瞎子老了?心脏出问题了,看来抽空得去医院看一看。还是说瞎子跟这地儿风水不合?我还是赶紧去兰措找盘子去吧,去晚了被人拿走可就不好了,瞎子还要拿尾款呢,想着黑瞎子便开着车离开了。
收拾完物资,吴砚便去叫无邪起床了,不吃早饭可不是个好习惯,又想到之后无邪年纪轻轻,就差点被肺癌给整挂了,这烟也得给戒了,养生得从年轻时候抓起,老了可就来不及了。
“哥,起床了!快点起床!吃早饭啦!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身体,等到你老了想注意可就来不及了。”
边说吴砚边去掀无邪的被子,还试图把无邪给架起来让他清醒。
“别叫我,让我再睡会儿吧,昨天折腾到那么晚,我快困死了。”
无邪像是没骨头似团成一坨瘫在吴砚身上,企图蒙混过关再睡过去。
“不行,你起来吃完饭再睡,二叔把物资送来了,你先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缺的?马上就要出去西王母宫了,你看缺什么,我抓紧时间让人送来。”
正事要紧,吴砚坚决不让自己心软。到时候下墓缺什么,那可是要命的。
“物资送过来了?那我起来看看。”无邪挣扎着爬了起来。
两人吃完饭便跑去清点物资了,吴二叔很是靠谱,物资很充足,啥都没少,小冰箱里带来的新鲜食物还能让吴砚两人在出之前奢侈一段时间。
当天中午,无邪便被吴砚的厨艺给狠狠惊艳了一把,一连干了三碗饭,亲身践行了什么叫做光盘行动。
“砚砚,你厨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你做的饭也太好吃了吧!跟那些大酒楼里比起来也都不差,不比那些大酒楼里的还好吃,你也太棒了叭!”说着无邪还一边往嘴巴里塞着东西。
“哥,你慢点,没人跟你抢,我之前在外边上学的时候吃不惯西餐,就自己按照着食谱学做中餐,没想到我还挺有天赋的,怎么样?好吃吧?你想吃我还给你做,反正二叔送来的菜很多。”
吴砚含笑看着无邪疯狂往嘴里炫饭,心下涌出一股暖流。前世的时候,吴砚去餐厅里兼过职,由于外貌过于出色,总是有些客人喝醉了之后想要动手动脚为此。为此,吴砚便选择到后厨帮忙,虽然赚的少一点,但省去了很多麻烦。久而久之,自己倒也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可是前世总是一个人,日子过的也匆忙,吴砚倒是没给自己好好做过几顿饭。如今看无邪吃的高兴,吴砚自己心里也甜甜的。
“好,谢谢砚砚,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就这样,两人吃吃喝喝,度过了快乐的一天。
第二天一早,吴砚便爬了起来,做了顿简单的早饭,然后摩拳擦掌的开始思考中午的菜色。
嗯,按时间来算,中午黑瞎子应该能回来赶上午饭,最重要的是,吴砚又能解锁盗笔里级喜欢的新角色了!花爷。
按照吴砚现在的身份,还能叫一句小花哥哥,每次在书里看到小花出场,吴砚都会带一丝淡淡的心疼。
小花每次出场时,都给人带来满满的安全感。因为小时候一句“你是个贵人”的批命,小花这辈子成了许多人的贵人,他贵无邪,贵秀秀......一路上贵了不知道到多少人,最后还为无邪散尽家财。
但是解语臣自己却八岁当家,独自面对一群柴狼虎豹,腥风血雨中用稚嫩的肩膀稳住了解家,这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柔和一点,穿上了粉色的衬衫,但是却硬生生把粉色也穿出了一种肃杀之感。
放下刀,无法保护自己,拿起刀,无法拥抱别人
既然我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我便不会再让你一个人,吴砚握紧了拳头,眼里涌出了丝丝杀意,恨不得现在就去把解家那些倚老卖老的老东西宰了。
闭了闭眼,吴砚平复了心中的杀意,松拳头开始准备起了中午的午餐。
马上就要进沙漠了,可要好好吃一顿。吃饱了,好送那些妖魔鬼怪上路。
喜欢穿进盗笔,我是天道亲儿子请大家收藏穿进盗笔,我是天道亲儿子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