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新嫁初行,雒妃大手一挥,首阳等人即从她的嫁妆中牵出金辂车——
八匹骢白骏马所拉,华丽高雅,顶盖镶嵌数十数颗鹅卵石大小的夜明珠,四周垂下的珠帘粒粒镶金,就是车轮,也是描了金的。
雒妃公主端坐其上,俯视车下的秦寿,巧笑嫣然道,“本宫先行一步。”
秦寿看了看金辂车,又瞧了瞧他身边王府的黑蓬马车,不说公主,就是他都有些嫌弃了。
金辂车闪过耀眼的金光,在八匹骏马嘶鸣声中绝尘而去,秦寿慢条斯理地一撩袍摆,跃上黑蓬马车,冷声喝道,“走!”
他可以想见,明个府里幕僚又会把尚了公主的好处念上一遍,他头靠车蓬,在狭小的马车里,俊美面容神色晦暗,意味不明。
然,待他到了驿馆,一下马车,他又是那个冷淡漠然的容王。
可这种淡漠只维持到进门。
驿馆厅堂内,雒妃公主眸含春色的正与一唇红齿白的小侍调笑,她甚至一指挑起那小侍的下巴,拇指来回在其嘴角摩挲。
秦寿危险地眯眼,打量了那小侍一眼,后状若平常的与一旁坐立难安地恭王相互见礼。
恭王正值不惑之年,身形微胖,有点将军肚,他坐在雒妃对面,瞅了瞅进门后就不发一言的驸马,讪笑道,“蜜蜜,驸马来了。”
雒妃感到滑腻的恶心,她的小名本是母后取甜甜蜜蜜之意,望她一生都可被娇养在蜜罐中无忧无愁,可被恭王喊出来,就像是遭烂泥糊了满脸,十分作呕。
她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直起身瞥了眼秦寿,转头就对恭王道,“皇叔,今日驸马可是特意陪蜜蜜来的,蜜蜜又岂会不知。”
说完这话,她提起裙摆,抬脚就去逗弄跪在面前的小侍,“皇叔,你打哪找来这么个有趣的宠儿,小东西长的可真是好看。”
那小侍虽长的精致雌雄莫辩,可眉眼之间尽是风尘,一看便是从小倌楼子里出来的。
也只有恭王这样放浪形骸的,才在大白天干出狎浪倌妓的事,不巧,被前来的雒妃碰个正着。
风月之地的勾当,恭王再是不正经,也不好与雒妃分说,遂支吾着岔开话头,“蜜蜜,新妇三日后回门,你是远嫁虽不用回门,可怎的今日就出来了?”
他揶揄地扫了驸马秦寿几眼,昨晚容王府闹腾半宿的事,他今个也是有所耳闻的,就是不知几真几假。
雒妃不太想理会恭王,便径直问那小侍,“可有名字?”
那小侍哪里不晓得雒妃的身份,此时见公主与他很是温和的搭话,眼底忐忑,可脸上却带出了艳丽的酡红,“回公主,奴名月华。”
雒妃单手撑头,“月华吐艳明烛烛,好名字。”
话落,恭王面色瞬间就不大好了,他很是不安地频频看驸马,从始至终驸马秦寿就一直安安静静地喝茶。
果然,下一刻雒妃就对恭王道,“皇叔,这宠儿甚的我心,蜜蜜就讨要了。”
不是央求,也不是问询,作为公主,雒妃从来就是这样恣意。
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恭王反而心安了,他板着脸盯着月华道,“你可愿随公主去?”
月华咬了咬唇,少年稚嫩的脸上漫过薄红,柔弱诱人,他满怀欣喜地偷偷看了公主好几眼,心里却自有一番思量。
公主是招了驸马的,可他亦有把握得到几分恩宠。
且跟在公主身边怎么看也比恭王强上太多,且不说公主本就是个艳色貌美的,他再是小侍,那也是个男儿身,是男儿,就没有谁是心甘情愿雌伏别的男子身下。
月华下定决心,便音色清亮大声道,“奴愿意!”
“喀嚓”轻响,却是秦寿生生捏碎了茶盏盏托。
厅堂里的几人皆朝他看过去,秦寿云淡风清地擦了擦手,对候着的婢女道,“换盏茶。”
恭王看月华的眼神像是在看个死人,他挥了挥袖子道,“既然公主喜欢,尔当恪守本份,好生伺候公主。”
月华跪着转身面对恭王,双手着地拜了下去,“奴谨记王爷教诲。”
此行还算有收获,雒妃站起来,跟恭王拜别,并道,“后日临行,蜜蜜就不来与皇叔辞行了,皇叔晓得,蜜蜜可受不的这生离之苦。”
恭王哈哈大笑,他摸了摸将军肚,难得端起长辈的慈爱,“皇叔明白,咱们天家的娇娇公主,吃什么可都不能吃苦。”
说完,他又转头对驸马秦寿道,“驸马,本王就将公主交到你手上了,你可不能薄带了蜜蜜。”
秦寿一撩眼皮,凤眸清冷,“皇叔之言,九州铭记于心,必不会让蜜蜜受半分委屈的。”
不知怎的,秦寿那一声蜜蜜,让雒妃浑身起鸡皮疙瘩。
直到雒妃登上金辂车,她搓了搓手臂,那疙瘩才算消下去,不过,转瞬她脸上的神色就阴沉起来。
她瞧的明明白白,秦寿从头至尾都没和恭王有过眼神上的接触,除非这两人目下就已经勾结在一起了,是以在她面前才没必要暗渡陈仓。
“公主……”
期艾怯懦的声音提醒了雒妃,她一回神,就见素白绸衣的月华站在金辂车下,眸色晶亮地望着她。
雒妃皱眉,她哪里是真看上了这个小侍,不过是另有他用罢了,故而才开口讨要,这会不必与恭王等人虚以为蛇,她便没了耐心,正想几句打发了,余光却猛地瞥见秦寿缓步而来。
她眉一挑,眼梢荡起滟潋风情,勾唇对月华笑道,“小东西,快快上来,与本宫同坐。”
竟是邀约同车!
月华心头按捺不住的狂喜,阴柔的脸上泛出激动的粉色,他迫不及待地踩着脚蹬就要登上去,哪知——
一股大力袭来,不及眨眼的功夫,他整个人便被甩了出去。
水汪湿濡的桃花眼睁圆了,雒妃可是眼睁睁看着月华被后来居上的秦寿丢了出去,电光火石间,她的侍卫都还没反应过来,这人就已经跃了上来。
她眨了眨眼,长卷的睫毛像把扇子一样扑闪的人心头发痒,秦寿凑近,他想也不想两指一捏,就夹住了她睫毛,“蜜蜜,我脾性不大好,故,适可而止!”
雒妃才消下去的鸡皮疙瘩,呼啦的又尽数冒了出来。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