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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茗选择后者。
她步履平稳,腰背笔直,亭亭如松,有一种说不出的坚韧的力量,好像能背负起这世上所有的恶名,却唯独不敢回头去看一眼满脸苍白的章启越。
也只有这时候,她心里隐隐生疼,才能知道自己多么愚蠢自私,不应该轻易答应跟章启越在一起。
忽听得身后脚步声响,皮鞋敲击着路边地砖的声音就好像敲击在她的心上,他很快追了上来,几乎是扑过来的架势,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不,阿茗,我们不要分开!”
顾茗被他从身后抱的几乎要喘不过气,她有很多扎心的话可以与章启越割裂感情,可是都舍不得。
假如冯瞿有一颗钢铁铸就的心,那么章启越的心就是水晶做就,晶莹纯粹,最禁不起语言的伤害。
顾茗不舍不忍。
“启越,你冷静点!”
他的脑袋就埋在她后颈处,听声音几乎呜咽:“阿茗,我从来也不知道你受过这么大的伤害,对不起!你今天肯定心里很不安是不是?我以后再也不逼你,可是我不同意分手,无论你骂我也好,打我也好,说多难听的话我都不会跟你分开。”
湿意透过她后颈的衣裳,很快就落在了皮肤上,顾茗诧异:这个傻子,他竟哭了吗?
她很是无奈:“启越,你又不是小孩子,成年人分手都要维持风度的。”
章启越有生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去他娘的风度!你都要跟我分手了,我为什么还要讲风度?”简直是个无赖的小孩子搂紧了她不撒手:“他是不是欺负你了?对你很不好?”
顾茗还没明白,想要扯开他的手,可他今天牢牢从后面抱紧了她,似乎没有松手的打算,力气大到惊人,与平日的怀抱全然不同:“你说谁?”
他发起狠来:“这个混蛋!早知道就应该让死在马路边上!救他干嘛?你别走,我现在就去揍他给你出气!”
顾茗虽然内心很是伤感萧瑟,但仍是被他的孩子气给惹的差点笑出声——这就是冯瞿与章启越的区别。
冯瞿手上染血无数,他居高临下,从来不拿人命当回事儿,所以才能心无顾虑的开枪杀人,包括原书之中他认为背叛他的顾千金,但章启越天性善良,最恶毒的想法大约还是“视而不救让他死在马路上”的咒骂,以及“去揍他出气”,根本就没想过趁着冯瞿落单直接弄死他。
“启越——”
章启越紧紧搂着她:“那你答应我,不要跟我分手好不好?”紧接着他说:“我知道你怕什么,你怕有一天我家里人知道你做过姨太太,要遭受他们的轻视,对不对?”
她那样高傲的女子,文笔一贯犀利冷静,面对社会痼疾犹如医者手中握着的手术刀,毫不犹豫剜血割脓,不怕恶臭扑鼻,可是面对自身的境遇,依然露出少见的软弱。
顾茗:“我不在意无关紧要的人对我的看法,可是……”章启越把她介绍给家里人的做法还是吓到了她。
“我不想有一天我的历史会成为你我争吵与矛盾的源头,你家里人拿来攻击我的武器。启越,我再刀枪不入,也没有唾面自干的能力。更不想你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一段感情以美好开始,在没有交恶之前分开,给彼此在人生中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难道不好吗?”
章启越松开了死死揽在她腰间的手,就在顾茗以为他要彻底放手的时候,他扶着她的肩膀将人转了回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使得顾茗一抬头就能瞧见他微红的眼眶,以及愤懑的表情,他显然激动到了极致,几乎都有些口不择言了:“阿茗,你跟我在一起,难道就为了人生之中留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们。我不知道什么叫配不配,人间贫富有阶级,地位身份有阶级,才智贤愚有阶级,难道心灵也有阶级吗你被逼做过别人的姨太太,你的心灵就被玷污了吗?你就不是你了吗?你就低人一等了吗?[注1]”
顾茗对门第阶级从来不在意,也并不在意世人眼中的自己如何,可是她与章启越的开始太美好了,这样简单纯粹的男人她自从踏入社会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简单纯粹爱着她的男人,她也没有遇见过。
在污淖算计里太久,有时候看自己都是可厌的,更何况身边权衡利弊得失,事事计较的男人,谁也不愿意付出真心,也怕真心被别人慢待,身体在长夜里相拥取暖,心却在万里之遥孤独徘徊。
谁会去关注你的灵魂呢?
凭着文字里的只言片语,蛛丝马迹深深的爱上你,义无反顾?
“谁说我低人一等了?”顾茗低低的笑:“别人怎么样我并不在乎,可是启越……你真的是这样想?”
章启越大松了一口气,神色复转郑重:“你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也不在乎。阿茗,我认识你的时候,爱上你的时候,就是现在的你,与过去的你没有关系,不是谁家不得自由的姨太太,而是名满沪上的容城公子!过去的事情你身不由己,可是现在你是自由的!”
他把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悄悄说:“真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你,那样我就可以带你远走高飞,让你不必受人欺凌!”
爱一个人,连同他未曾参与的过去都会心疼到无以复加!
顾茗彻底被他说服了,两个人言归于好,手牵手在公园里散步,互相讲些过去的事情。
章启越小时候在国外生活,稍长一点还在香江生活过几年,才来到沪上,讲起小时候的趣事有一箩筐,而顾茗所知的顾千金的旧事极少,真要讲也只有在学校跟管美筠的一些小事情,别的似乎也没什么可讲的,大部分情况下便听章启越讲。
章启越想想也觉得心疼——她生母早逝,从小在继母手底下讨生活,大约童年跟少年时期也都过的很痛苦,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被亲爹送去做人姨太太,无论如何都不是什么愉快的值得回忆的事情,真正快乐的也许还是在学校的短暂时光,所以才略微讲一点学校的生活。
他握着她的一只手,另外一只手揽着她的肩膀,爱怜的用面颊蹭蹭她的面颊——今天之前她是才华横溢的容城公子,让他时时仰慕的女子;可是今天之后,她是他心里孤苦无依的小女人,他要用肩膀替她遮风挡雨,呵护她,疼她,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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