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以为那晚夜莺说的话和那本书上的记载,只是夸大其词,并没有这么严重。
现在看来,甚至还要严重。
也就是说,他身边的每个人,或者他看到的每个人,可能都会变成魔!或者,可能都是魔!
突然,他又想到了自己。
“我……会不会也是魔?或者,我体内也有魔?”
“不过,我好像并未做什么坏事。”
等等!
他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会不会在他睡着的时候,他体内的魔悄悄控制他的身体,出去做坏事了?
“临山村的人是我屠杀的……”
“青梅竹马的新娘也是我屠杀的……”
“那位疯了的七伯伯,可能也是我去杀的……”
“小巷院落里的那个村民,可能也是魔知晓我要去探查,提前控制我的身体去灭口的……”
不!
他慌忙斩断了自己越来越疯狂的思绪,顿时感到后背冷汗淋淋,全身毛骨悚然。
“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时间上做不到,还有,我很清醒,并没有失去理智的时候……”
“而且,我也成功点亮星灯了。”
“若是体内早就藏着魔,不可能让我点亮星灯的,除非是实力很强大的魔。”
“若是那样的魔,恐怕早就吞噬掉我的魂魄或者理智了。”
“所以,不可能!”
洛青枫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对于刚刚的疯狂想法有些心惊肉跳。
差点把自己吓到了。
此时,夕阳已经快要落山。
荒野里吹来的风,带着一些阴森的凉意。
他没敢多待。
正要离开时,目光突然看到了地上的那块金子。
那少女只喜欢银子和铜板,不喜欢金子?
真是个奇怪的人。
刚好,他今日花光了身上的最后银子,正在为明天的肉食烦恼呢。
这下肉食有着落了。
就当作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勇敢救她的报酬吧。
他心安理得地去把那块金子捡了起来,放进了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然后快步向着小镇走去。
刚刚那少女一剑斩杀魔物的一幕,不禁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拳头。
看来,还是需要一件书上所说的宝器啊。
光是拳头的话,还是威力不够。
而且肉身与魔近搏的话,实在太过危险,毕竟魔变化后,肉身不仅强大,而且根本就不怕疼。
若是有一件像是那名少女一样厉害的宝剑,再加持星力,想必动起手来会更加轻松安全一些。
不过现在他也只能想一想罢了。
宝器昂贵,而且他没有任何渠道去买,暂时肯定是不可能的。
还是好好练习拳法吧。
等以后攒够了钱,再想办法去买一件就是了。
“嘶……”
胸口突然传来一阵疼痛。
刚刚被那只魔打了一拳。
若不是他昨晚点亮星灯,身体被淬炼的更加强悍了,估计刚刚那一拳,就直接把他的骨头给打断,内脏给打碎了。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