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里远离学生们平时玩耍的那片草地,喧闹声小,比较安静,阿普利亚的手指捻着书页,全神贯注地吸收课本中的知识。
简多观察了他几眼,见阿普利亚看书看得认真,抿着嘴唇露出一个微笑。
“啊噗利亚。啊噗利亚,”简冲他小声地叫了几声,“你过来一下,我有个东西想要送给你。”
阿普利亚依言走过去,简拉开抽屉,取出一根细长的东西,顶端有一枚小小的黄宝石。阿普利亚见过这个东西,简平时会拿在手里,用威胁的语气说:“我要禁言你们了。”
这是法杖,可以使用它施展魔法。
其实阿普利亚有留心观察过,在龙学院中拿着法杖的龙族并不多,并且大都是绿龙种——龙族不同种类之间确实会有性格与行事作风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宛如某种传承那样刻在他们的血肉之中。
阿普利亚问:“你要送给我一根法杖?”
简点头。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成为导师的时间并不长。在龙学院,上三级等级段毕业的学生就能够成为下三级等级段的导师,此前我正是第四等级段毕业的学生。我是第一次遇到你这样惊艳的学生——无关你的身份。
“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下课时间,你都非常认真地在学习,说真的,令我非常惊讶。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你还不会说话,这一度让我认为你无法通过这一次的阶段测试……没想到转眼间,你都要去第三等级分院旁听课程了。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我也没能教你什么,所以,送给你一根法杖。”
阿普利亚伸手接过那根法杖,好奇地打量着。
简主动向他介绍:“法杖的作用是更加方便快捷地施展法术,顶端的宝石是特殊的、能够储存龙族血液的宝石。绿龙种都喜欢使用法杖,等你以后学习的法术或许会用上。”
阿普利亚称之为魔法,称呼习惯了,这会儿听简说“法术”才反应过来。
他拿着法杖端详了一阵,判断出法杖顶端那块宝石与伦斯之前给自己的联络信物大概是同一种,晶莹剔透,整块宝石都在表达:我很贵,但很有用。
阿普利亚问:“所以,法术的施展主要依靠龙族的血液。对吗?”
“对,”简说,“龙族的血液与龙语,这是施展法术不可缺少的两大要素,其它工具都是方便我们施展法术的东西而已。”
阿普利亚又问:“如果使用不能储存龙族血液的材料,依然能够施展法术。这是为什么?”
简耐心回答:“血液会在材料上留存一段时间。但是效力会比这种宝石短,需要时不时加以补充。”
阿普利亚点头,又取出一枚铜币,交到简的手上,“这是我的联络信物。给你留作纪念。”
看着那枚铜币,简笑了起来,打趣说:“怪不得你要问这个问题呢。铜币我收下啦,不过比起留作纪念的,我更想要一个能长久使用的。”
“有空会来补充血液。”
“哈哈哈,你果然很好说话,啊噗利亚。但是,为什么不说找机会送我一个宝石的联络信物呢?”
“这种宝石要从哪里获得?”
“我想想,”简的手指点了几下嘴唇下方,“嗯……上三级每个等级段会送一点,活动的奖品,还有就是购买了……一个要1金币左右吧。”
……好贵。
阿普利亚直言:“没钱。”
闻言,简呆滞地看着他,就像听说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时候休息处的门被人敲响了。
简小声说:“一定是奥斯顿来了。我想我应该回避,让你们单独聊聊。”
阿普利亚说好,退回自己原本的座位,把法杖放回自己的书包里。
简开了门,和奥斯顿简单寒暄几句之后离开了休息处,奥斯顿走进来坐在阿普利亚的对面。他对阿普利亚微微一笑,还是一副温柔且优雅的模样,金发往后梳理得整整齐齐,噙着笑意看向阿普利亚。
“好久没见了,啊噗利亚。你还是这么英俊稳重。”
阿普利亚客客气气地回答:“你也是。”
听他说话,奥斯顿笑了,似乎放松一些。阿普利亚不清楚这种转变由何而来,或许奥斯顿以为他不会同他说话。
奥斯顿说:“我听简说,你学习非常认真,现在已经完全赶上了第一等级段的各位。你非常优秀,或许这正是智慧之眼选择你的理由。”
智慧之龙的眼睛……
每次谈论到这个,阿普利亚都会想到“智慧之龙已经化成尸骸,眼睛却还存活着”的惊悚事实。
他不太自在,短暂地神游天外之后,他拿出一样东西。
“这个给你。”
他把钱袋推给奥斯顿。
奥斯顿接过钱袋,打开一看。里面的一枚枚金币迭在一起,就像刚刚被他交给阿普利亚时那样。这个动作太好懂了,奥斯顿根本不需要细数,他知道阿普利亚推过来的钱袋里面的金币一定是不多不少正好五十个。
如数奉还,这是很明显在划清界限。他不禁感慨坐在自己对面的青年是一个十分固执又神奇的存在。
带阿普利亚来到龙学院的时候,他以为阿普利亚会需要自己的帮助,可阿普利亚不仅什么帮助也没有寻求,反而因鲁伯球果一事声名大噪,甚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而现在,原本在这里没有熟人也没有事业的阿普利亚,竟然能够将他给出去的五十枚金币一枚不多一枚不少地归还。
“你不可能不用钱,所以,这里面有你后来赚到的钱,对吗?”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