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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4页)

一连几天翻弄这些材料。无非是瞎扯,还有肉麻和无耻,是可以想象的那种腔调,大而无当,廉价,而且还恬不知耻。照片上的人在瞄着我——手持电话,有线或无线电话;再不就是立在汽车旁……这是让人看一眼就感到绝望的脸。我这半生的经验就是一个人凡是长了一张让人腻歪和憎恶的脸,就不会生出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人的五官与内心之间有着怎样神秘的联系,真值得让人花一辈子时间去好好研究。只是一想到那个女秘书小白,又使我有点无从判断了——我只好承认,对于女人,那种结论通常要变得困难许多倍。

不管怎么说,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难以表述的心情——郁闷、愤懑,还有难以掩饰的反感。在翻弄这些纸页的时候,我的耳畔总要时不时地响起在橡胶厂里看到的同乡——那个眼睛大大的、瘦骨嶙峋的小姑娘熟悉而慌『乱』的声音。我如果忘不掉那个平原,也就忘不掉从那儿走出来的孩子。在这个寒冷的春天,一个平原上的孩子破衣烂衫走上田野,站在西风里瑟瑟抖;可就是没人给她披上一件棉衣,她只能跑到这里,伸出一双冻红了搓糟了的手,到汽油桶、到酸『性』溶『液』里去捞洗东西。

我来这儿之前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对付这些虚荣而无知的家伙无非只需要敷衍,胡『乱』拼凑一下就成。这会儿才知道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工作只有让一只机械手来做才行。想想看吧,你要把那些字一个一个看下来,有时还要写在白纸上!我翻着资料,不时地摘录一些文字,记下几句什么。可是我无法使自己专心做下去。我的脑子里涌过一些又陌生又熟悉的诗句

“……我见过这群光辉的天鹅,如今却叫我真心痛,全变了,自从第一次在池边,也是个黄昏的时分,我听见头上翅膀拍打声,我那时脚步还轻盈……”

随着这样一串诗句闪过,我的心头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哦,老天,那是我一直喜欢的叶芝的句子,它们如今正不合时宜地飞扑而来。

“他们在静寂的水上浮游,何等的神秘和美丽!有一天醒来,它们已飞去……它们已飞去……”

诗人仍然在说白天鹅。我抬起眼睛望着窗户,什么都没有。我现在的视界里没有生机。前面十几米远处是又一幢楼房,那灰『色』的墙皮上有斑斑点点的雨水淋湿的印痕。一个壁虎在蛛网下面穿过。我仿佛看到了它紧紧贴在墙上的、像人类缩小数十倍的巴掌。手印、指纹……这种可爱的小动物长了一身让人恐惧的皮肤。我直到现在还能记起儿时的恐怖在我们茅屋后面的木窗扇后边,总有它们在慌张地窜来窜去。那些不眠的夜晚,它们就在那儿无声地来复奔走。离它们不远的就是一些掮枪的人,他们站在那儿,每到夜深人静时分就要窥视我们的小茅屋。那些夜晚,外祖母一次又一次安慰我,给我把被子掖个严实,“好孩子睡吧,睡吧,别把妈妈惊醒,也别把他惊醒。”“他”就是我的父亲。自从他归来以后,我就失去了一切欢乐。妈妈再也不能搂抱着我睡去了,是外祖母把我抱到了她的床上。午夜里一只鸟雀沙哑着嗓子呼叫,它在呼唤什么?它呼唤自己失去的孩子吗?它们飞去了,它们在哪片芦苇丛中筑居,它已全然不知……

白天鹅飞走了,但它让我一直空空地张望。

我看到了它在空中盘旋,掠过了我的城市。它光顾了那个浪漫的广场,它的双翅轻轻拍打或抚『摸』了一条歪歪斜斜的巷子,巷子里的那些铺路的青石……我今夜无比怀念那些日子、那个巷子,我和凹眼姑娘曾在那儿伫立和走动、倾诉……如今她远去了,只用文字继续自己的诉说……

笃笃的敲门声。我站起来。又是小白。她微笑着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当她退开后,进来的竟是那个又粗又大的家伙,是总裁金仲。

他呵呵笑着,粗糙的声音震得整个房间都在响,“怎么样宁先生?还习惯嘎?”

我不知他指了什么。我想说这里的一切、就连你的那个大鼻孔,都让人不能习惯。

金仲坐下,跷着二郎腿,有节奏地拍着膝盖说“你们的娄主编说给我们一个专号,再配上照片,我说那也可以。如今的文化人嘎都不容易……”

我打断他的话“不是专号,是专辑。”

他竟然想把我们一期好生生的刊物全部糟蹋掉,这也太过分了!

他像没有听到我刚才的刻意更正,一边吸烟一边讲下去,鼻孔里不断往外冒烟,“后来你们的头儿又提出跟我们联办,我要小白回话,说好嘎,我全都同意!人家女老板有情,咱就有意。是吧啊啊是吧,好嘎!”

他把娄萌叫成了“女老板”,还重重地提到了“情”和“意”,这使我多少觉得有点快意甚至是——解恨。看看吧,这就是与金仲之流搅在一起的代价。我暂且听下去。

“那天刚回了电话,她又提出让我做‘名誉社长’,哈哈,她的招数、她的点子可真多。好吧,社长就社长。不过这一来,我们就得把你们这伙人的吃喝拉撒睡全包下来嘎。”

我听了有点吃惊,不禁在心中嘀咕联办?名誉社长?专号——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那么事情正好是反过来了——娄萌和马光在我面前讲的是这家伙要价太高,我们杂志社正为此而作难呢!可现在从金仲嘴里说出来的,竟是我们那个“女老板”厚着脸皮缠他。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对眼前这个人的话却不怎么怀疑,而更多地想起了另一些人的虚荣。我立刻感到身上冷,有一种被出卖、被欺骗了的感觉。我不知道在这个事件当中马光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毫不怀疑,他和娄萌一样,在金钱面前多少扭捏一会儿,最后还是会把自尊丢个干净。我又想起了娄萌两手抄在裤兜里、故意把胸脯挺起的模样。她是一位领导的第二任夫人,比对方整整小二十岁,她的年龄与我差不多。最高级的化妆品都被她用遍了。在她那儿,手提包、钢笔,特别是化妆品,全要一『色』的进口货。一些印得花花哨哨的高价图书,全是所谓的“中产阶级”消费指南,是“小资”必备。不过我多少知道,与这些东西真正配套的,除了进口消费品,还有眼前这一类人手戴戒指的大鼻孔企业家。

这个家伙大口喷吐烟雾,一脸的得意“伙计,实话实说吧,我们集团也有自己的长远打算。这份杂志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先拿到手里耍耍,先试着与‘媒体’——听听别扭吧,还‘媒体’哩,要不『摸』底细还以为是串通着找婆家哩,以为是他妈的婚姻介绍所哩——打打交道。我们也要了解行情嘎。俗话说这叫‘不入虎『穴』难得虎子’。听人说将来要做大财团就要设法掌握几个大媒体,什么报纸电台电视台,咱都要抓几个在手里。到时候想说句什么话了,想办点什么事了,想个广告了,咱自家说了就算嘎!这才是万事不求人的日子!你想想到时候这有多恣,这就不是从前了!不过咱也明白,凡事儿都得抢在前头,先下手为强——这是我做了多年老总得出的一个经验嘎,咱不能老跟在别人后腚上跑,那是追不上的!嘎!”

金仲说到了得意处,鼻孔张大,脸『色』血红。我忍不住浇了他一盆冷水“可是目前国家并不允许你们掌握媒体。”金仲大笑“小老弟嘎,什么事等他娘的允许再干就全完了!我金仲这辈子一个成功的经验就是越不让干越干嘎!你记住,只要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他说到这里猛地撸了一把脸,脸『色』突然变得红中紫了。正这会儿门被轻轻推开了,原来是小白进来了,她来为我们添水。金仲盯了一眼她的背影,大着嗓门又说一句“越不让干越干嘎!嗯!”

喝了几口水,金仲突然又笑起来,问“哦哟,我今个得问问你了,咱的‘橡树路’比你的那个怎么样?”

“我的?”

“你不就住在‘橡树路’吗?”

我吃惊他有这么灵通的情报工作。不过我立刻纠正说“我岳父住在那儿。”

金仲搓着手“那还不是一个鸟样嘎!嘿嘿,老伙计,我不在那个大城市,可是也照样住在了‘橡树路’里。不瞒你说,我这是比着葫芦画瓢,一点一点描下来的!城里的怎样盖,咱也怎样盖,只不过是路比它还宽,房子比它还大——所有房子都用瓷瓦贴起来!全都闪闪亮!如今你们那个‘橡树路’,哼,一片旧房子窝窝囊囊我还看不上眼呢……”

“可是你这里没有一棵大橡树。”

他被噎了一下,下唇伸出来,许久才吐出一句“你们那里也不多了。”

“可是还有几排吧,有很大的树。”

“几排算得了什么,咱栽上不就得了……”

我笑笑“它们每一棵都有一百年以上的树龄。你现在就栽,也得一百年以后再说了。”

金仲像被蜇了一下,一对大鼻孔扭了几下,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用戴戒指的手指敲起了桌子。他望着窗外,吐出了一句吓人的粗话。

时间还早。我走出去,穿过这片楼群时,好好地看了看这个冒牌的“橡树路”。让我不得不稍稍吃惊的是,这个藏在大山西部平原上的财主可真敢干啊,他竟然想得出来,在自己村子里复制出整整一个城区!我留心观察下来,现果然是用心揣测过,每一条路每一座楼都依照了那样的格局,只不过路更宽楼更大了,而且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所有的楼都用闪亮的瓷瓦贴了起来。真的没有橡树,也没有别的树。

我在写了“橡树路”三个大字的路牌跟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一直向北走去。

出了几道栅栏门,再往北就是那个“北庄”了——那黑鸦鸦的一片才是这个村子的本来面目。从这儿望过去,黑苍苍高低不平的一片小屋,像一片乌鸦落在了开阔的平原上。不过小屋之间有一些柳树、榆树、梧桐,显得质朴和亲切。与东部平原上的那些村落不同,这里离山区不远,石料方便,所以小屋的墙差不多都用石头垒成。低矮参差的石墙配上青瓦屋顶,倒也别有风味。我原以为这里会有一大片被主人抛掉的空房子,这会儿走进了街巷深处,才现此地仍然是一片忙忙碌碌、热气腾腾的生活。就像我在其他山区村子看到的一样,他们挑着送肥的担子、瓦罐,在巷子里来来去去。这是一个大村,街巷曲折悠长,就像『迷』宫。

我问一位老大爷“村里有多少人搬到‘橡树路’了?”

他疑『惑』地从头到脚打量我,哼一声“那得是头儿才成。”

“那么多人都是‘头儿’吗?”

“那里有一半房子空着,像镜子一样晃人眼呢。”

我笑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儿还住着一些金仲从外地招来的人,他们大部分户口并没有落在本地,只带了女人家口搬到这儿,据说全都是身怀绝技的人,也幸亏依靠他们才换来了当地的繁荣。真正本村的人,除非当上了车间主任、副经理、分公司经理,不然还得住在“北庄”。“其实这儿更好,这是老祖宗的地方呢……”老人说。

我设法到一户人家去看了看,现它跟我以前看到的大多数平原上的农家一样,仍然凄凉寒酸,炕上光线极暗处,常常有一个盖着破被子的老人。

在村子西边有一条水沟,我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它是这些年里我所见到的污染最严重的一条水沟了,涨得满满的,上面是一层黏黏的东西,不断有水泡鼓出来。一种氨和硫磺的臭味让人不敢接近。顺着路径看去,很容易就弄清它是从哪儿来的——印染厂和电镀厂排出来的废水就从这儿流过,往北再进入弯弯曲曲的『迷』河,而『迷』河就连着有名的胶河,直到注入大山南部的海湾。我有点心疼……

村里人告诉,这些年得怪病的人越来越多了。村东有一个人牙齿全坏了,头也掉光了,他才刚刚四十多岁。还有的孩子刚生出来身上就带着怪病;得绝症的人每年都有。村里人几乎都知道是这条臭水沟、还有南边那片工厂在作孽。街上的人大多不敢说长道短,只有几个老人能大声议论他们的村头,并不忌讳什么,有时还骂骂咧咧的。他们说那个人前一段“招了一点事儿”。“什么事儿?”“哼哼!”老人咬咬牙关。

尽管如此,最后老人们还是收声敛口,抽着烟锅端量我,再不说话。

这一次北庄之行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天老人们的“哼哼”声,只要一有时间就要从屋里走出,然后踏向北庄。在那些黄昏天『色』里,我现自己与这些老人一块儿坐在街角的小马扎上,有着说不出的惬意。“抽支烟吧。”我那许久没有动过的烟瘾又痒起来,还买来以前最喜欢的几种牌子,开始礼让面前的老人。“俺只抽老旱烟儿。”老人扬扬手里的烟锅。我又问金仲出了什么事儿,老人们看着我说“你该不是‘北国『骚』鞑子’吧?”我知道这是借喻“坏人”的意思,就答“不是。”“那好。我看也不是,怪有礼数哩。”

原来,金仲这回惹上了真正的麻烦——“环球集团”有自己的“公安机关”,所有人员都堂而皇之穿着警服,有各种武器,有高压电棒,有一长溜开起来警笛嘶鸣警灯闪烁的警车。金仲的高级轿车自然也安上了这种警笛警灯。这些车子在方圆几十里纵横驰骋,没人敢管。可是他们这回做得过了点儿总裁驾车到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城里,不仅闯了红灯,轧了人,还跟当地交通警察干起来。他把赶来处理肇事的交警头儿打了几耳光,伸手指着对方淌血的鼻子说“告诉你们上级,让那个狗娘养的到我们‘集团’走一趟去!”谁知这一回挨他们揍的是上边一个大人物的亲戚。这一次金仲不知花了多少钱,用了一个多月才把事情平息。可恼人的是有那么一拨记者,他们顺藤『摸』瓜,四处打听环球集团这些年死了多少人、逃了多少税,弄得金仲一边骂娘一边用大把的钱堵嘴……金仲的“集团”有仪仗队,有近千人的武装,这些人在内部只叫做“集团保卫部”。每到了开大会或迎接重要客人,仪仗队和军乐队都要出来。保卫们一律配备武器,比如说铁刺棍、电击枪、高压电棒之类。有些老人笑嘻嘻问“见了俺这里的‘大牌坊’啦?”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最后才得知它原来指金仲挂起的那一面面大照片他与上级领导人的合影放大到十几平方米,高高地悬挂到一些重要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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