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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不需要什么演技,本色出演而已。

当然,这个嘴炮效果还是不错的。因为第二天,卢彦就笑容满面地将他介绍给东昌寨各位实权人物。

这是邬琅和沈蓬生的第一次会面。

沈蓬生坐着轮椅,身边皆是五大三粗的粗犷大汉,相较之下便显得尤为瘦弱、扎眼。

他穿青色长衫,眉目温雅秀美。膝上常年盖着暖毯,唇无血色,不时便要掩唇止咳。

邬琅第一眼看过去,却不是惊讶于土匪窝里居然有个这样的病美人,他觉得沈蓬生眉目有几分熟识,只是怎么也记不起这种熟悉感从哪来。但他可以断定,他和沈蓬生是第一次见面。

作为东昌寨第一智囊,沈蓬生言谈举止可以甩卢彦一条街。常山打听到,沈蓬生在卢彦还是空手套白狼时就跟着他,呕心沥血付出,东昌寨能有此辉煌成就,沈蓬生绝对是最大的功臣。

看来有些人运气来了还真是挡都挡不住。

邬琅还是挺欣赏沈蓬生的,当然,因为沈蓬生,他在东昌寨的视觉体验完全上升了一个等级。

不过邬琅并不常主动和沈蓬生搭话,一来沈蓬生十分忙碌,每天要处理的政务相当于邬琅在临淄王府的五倍,基本没什么时间用来闲聊。也不知道卢彦怎么想的,沈蓬生体格弱成这样还让他这么过劳,哪天猝死就有他好哭的。二来,沈蓬生可不是卢彦那种蠢货,夸一夸就蒙头了。沈蓬生心思细腻,邬琅不敢在他面前多说话,怕露出马脚。三来嘛,当然是维持他苍云堡绝世高徒的矜持了。虽然他和沈蓬生不是一个体系,但是作为这个寨子里少数携带智商的人。那就是王不见王,见了就要撕逼的!

不过,虽然卢彦已经正式宣布他加入东昌寨,却还是没有分派给他任何工作任务,只给了他一个玄苍将军的空头衔,好吃好喝供着。

邬琅不骄不躁,毕竟对于卢彦来说,他还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若是真听了他一句话两句话便委以重任,那才叫搞笑了。

邬琅也乐得在东昌寨里白吃白喝,每天带着常山去巡山,顺便欺负欺负寨民。

不出几天,他已经和东昌寨的大部分人混了个脸熟。东昌寨上上下下都知道寨子里来了个穿诡异黑甲,手持刀盾,年轻气盛,骄傲嚣张偏偏又武功高强的玄苍将军。

土匪窝里比什么,自然是拳头功夫。

除了寨主卢彦,军师沈蓬生地位超然。底下一些年轻喽喽们可都是谁拳头大听谁的。

以前寨子里青少年组里拳头最大,最能打的是宋松,现在邬琅来了,他就是拳头最大的,所以很就收了一群小弟,天天围着他转。

这群十四五岁的小屁孩父母多是寨子里有些权利地位的,成天没事干便拉帮结伙去渔阳镇捣乱,放现代那就是活脱脱的太子党,二世祖。宋松就是这群人的头头,傲气的不得了。

邬琅爱好挺少,收拾熊孩子正巧是其中之一。以前他作为一个已经迈入奔三年纪的大学狗,时常被一些小鬼嘲讽。十四五岁的少年啊,那就是正午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是未来的主人。你们这群夕阳赶紧落日吧,别挣扎了,拯救世界没你们的份。

面对宋松这一群问题少年,邬琅又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被嘲讽的愤怒。他内心的调教之火已经熊熊燃烧。

起步是顺利的,因为他现在是这群人的老大了。

方法十分简单,且操作通俗易上手,把这群人虐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行了。

但他需要的是一群支持他的忠心小弟,不是精神病患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点到为止。

少年人的崇拜往往单纯而执着,在崇尚武力的他们眼中,邬琅就是强者,就是他们的老大,寨主也没他厉害。

为了凸显自己是邬琅亲军,他们不跟这寨子里其他人一起叫邬琅玄苍将军,他们喜欢跟着常山喊五爷。

“五爷,五爷,今天咱们还讲故事吗!”

“对啊五爷,陶寒亭最后死了吗,他太可怜了。”

“毛毛呢,毛毛呢,掉下悬崖就没命了吗。莫雨的病还能不能治好哇!”

“五爷,唐门的暗器真的有那么厉害吗。裂石弩还有暴雨梨花针什么的!”

“那个血眼龙王太可恶了,不然王遗风肯定不会屠城的。王遗风真是痴情啊,收的弟子也是。”

“切,屠城就屠城了,找那么多借口干嘛。要真有那么大本事,找萧沙去啊,找无辜老百姓算什么英雄。”

“王遗风那是走火入魔!又不是故意的。”

“若是有真正的藏剑山庄在世,该是何种气派!那些神兵利器绝对是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东西。”

“江湖,真的有江湖吗?飞檐走壁,踏水无痕,一剑光寒十四州!”

“你们这些傻子,要是五爷说的那些都真实存在,第一个该去的肯定要属七秀坊啊!”

“若我身在江湖,我必杀尽天下该杀之人!长空令下,浩气长存!”

“哼,自在逍遥,唯我恶人!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想杀人?也不知道前几日,谁家武王城被插上了恶人大旗。”

“你说什么,想打架吗!”

“来啊,我还会怕你?”

“好了,攻防还有半个时辰就开始,吵什么吵。嘴上说有什么用,手下见真章!恶人都给我回来,浩气的也别过来自讨没趣了。”

“今日攻防我们一定会赢的。”

“那就拭目以待。”

…………

…………

邬琅大刀阔马坐在集会的首座上,台下空地泾渭分明地站着两拨人马,皆气势汹汹地看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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