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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页)

但愿你还活着,但愿你不是鬼魂,但愿你已离开地狱,但愿不要在千年以后,但愿不是外星生命,但愿地球还安然无恙。

谢谢你,来到地底世界;谢谢你,打开这个盒子;谢谢你,阅读我的生命。

我叫罗浩然,这是我的遗书,在我生命的最后几天写下。

四十年前,我出生在北京。

我的父亲是中央的高级干部,当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就被造反派打倒,剥夺一切权利与待遇。全家从北京搬到唐山,住在郊外荒山脚下的一个军工厂里。我在那里住了四年,与爸爸妈妈还有三个哥哥,直到妹妹出生。

那是个异常炎热的凌晨,出生才一个月的妹妹彻夜吵闹,我实在睡不着,走到妈妈床边。在微弱的灯光底下,我看着襁褓里刚出生的女婴,轻轻触摸她光滑的脸,她长得好像妈妈啊——那也是我这辈子的第一次记忆。紧接着,我听到一声无比凄惨的狼嚎,我和妈妈都向窗外望去,看到黑夜中亮起一道刺目的白光。

几秒钟后,大地震爆发了。

等到我再度醒来的时候,只听到一个婴儿的哭泣声。我从瓦砾堆中爬了起来,浑身上下都在流血,却几乎没有感到疼痛。整个军工厂化作了废墟,所有的房子都消失了,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尸体。我茫然地走在这片地狱中,直到在一根坚固的大梁下,发现妹妹的襁褓——她居然还活着,就在妈妈的怀抱中,发出充满生命力的哭声。

妈妈为了保护妹妹,把她紧紧压在身下,自己却被房梁压死了。

我从她冰冷的手中抱起妹妹,摇摇晃晃地寻找爸爸与哥哥们。在妹妹声嘶力竭的哭声中,我看到了他们的尸体——三个哥哥都已经死了,只剩下爸爸被压在地下,尚留一口气。

忽然,背后又响起一声狼嚎。我慌张地转过头去,看到一只狼在吃尸体——那座荒山上常有野狼出没,偶尔有小孩被狼拖走吃掉,听说军工厂组织捕杀过,没想到还会出现在这里。

那只狼疯狂地撕咬着死尸,或许已经饿了许多天,而我的双腿已经僵硬,不知道该往哪里逃。直到它抬起头,眼里放射出幽幽的绿光——许多年后,我都会做梦回到那个凌晨,回到那条孤独的野狼跟前,看着它的眼睛,还有那夜天上的月亮。

当那条狼向我走来之时,妹妹却不哭了。它绕着我们转了一圈,巨大的尾巴扫过地面,散发出一股骇人的腥臭味。它走了,也许是吃饱了吧。

天亮以后,解放军来到这里,救出了废墟下的爸爸,将我们一家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

至今,我的妈妈与三个哥哥依然葬在唐山的公墓。

妹妹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与我和爸爸相依为命。那些日子我们流离失所,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我直到九岁还没有开始读小学。因为没有妈妈照顾,爸爸又从来不会照顾人,吃不到什么好东西,营养不良的我个子瘦小,一年四季都穿着邋遢的旧衣服,经常被其他小孩欺负。但是,只要谁敢欺负我的妹妹,我就会冲上去不顾一切地揍对方,也不管自己会不会被打得鼻青脸肿。我想,在大地震的那个夜晚,如果没有妹妹的哭声,我可能再也不会醒来,将永远睡下去。也是我从废墟里抱出了妹妹,否则她很可能会被狼吃掉——我绝对不会让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看到她就像看到了妈妈的脸,尽管在我的记忆中只有一瞬间。

八十年代,在高层领导的关照下,父亲回到北京官复原职。

我们家可算是红色世家,我的祖父参加过五四运动,火烧赵家楼有他一份,后来作为地下党员,直接受周恩来的中央特科指挥,潜伏在国民党特务机关,提供了许多重大情报,对几位无产阶级革命家有过救命之恩。祖父在顾顺章叛变后被出卖,最后死在国民党的监狱里。我的父亲在延安长大,被送去前苏联留学过,不到四十岁就成为副部级干部,全赖那些老人的报答之心。

从此,我们一家过上优越生活,每天都能吃到特供食品,出入有专车接送,还有专人照顾生活起居。我有幸就读最好的小学,还在第二年跳了一级,以使我与同学们相比不要太高——我的个子也长了起来,初中时已鹤立鸡群,有不少女同学暗恋我。

但我从未喜欢过任何一个女孩,因为我有妹妹。

她真的、真的非常迷人。我看着她一点点长大,从可爱的女孩变成花季少女,又成为浑身散发魅力的女人。我每时每刻都想着保护她,生怕她遇到什么危险,更怕她会被别的男人骗走。我和她没有妈妈,爸爸整天忙着在外面开会或出差,也没有机会跟我们在一起,差不多只要在家里,就是我和妹妹两个人。

我想,我喜欢她吧,可我不能说出口,那是多么难以启齿之事啊。

在我大学毕业那一年,妹妹也考进了大学。那是一所全国闻名的重点大学,她成绩优秀,长得又漂亮,自然成为学校里的焦点。我常常去学校里找她,以防范的眼神看着她那些男同学,不知道的人都会以为我是她的男朋友。有时路过大学的湖边,看着水面上倒映着的两个影子,真像是一对般配的情侣。

但我没想到,妹妹真的有了男朋友,并非我日夜提防的那些男同学,而是一个在大学食堂打工的小伙子。不但是我,还有我们的父亲,以及她的老师,都强烈反对她的恋爱。可是,从没真正恋爱过的妹妹深深迷恋于他。在父亲的压力下,学校开除了那个男人,妹妹就跟着他私奔了。

我和父亲用了各种方法找她,直到一年以后,我在南方的海边看到她的尸体。

据说,妹妹与那个男人流浪了一年,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两人饥寒交迫前途渺茫。她不敢向人求助,因为一旦被知道在哪里,父亲肯定会通知当地警方,把他们两人控制起来,并把那个男人投入监狱。最终,走投无路的两个人,跳海殉情自杀。

我抚摸着死去的妹妹,抚摸着她苍白的脸,被海水浸泡得松软的皮肤,缠绕着海藻的黑色长发,亲手把她送进殡仪馆的火化炉,直到她诱人的身体变成一堆骨渣与灰烬。

我知道这辈子不可能再爱上任何女人了。

妹妹死后不久,父亲因病去世了,他的葬礼在八宝山举行,许多大人物送来花圈,但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我并未如父亲安排的那样,进入某中央部委工作,而是带着父亲留下的遗产,开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那年头只要有点后台背景,就可轻松赚到许多钱,我在两年内完成了原始积累。在与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冷酷无情,前一天还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第二天就可以让他倾家荡产,锒铛入狱,为的就是侵夺他的资产。

十年前,我将所有产业合并为未来梦集团,趁着房价开始上涨的机会,从各地**大量拿地。因为我家的特殊背景,我从不敢让人知道我的底细,异常低调地隐藏在幕后,以至于十年来除了集团高管和总部少数员工外,几乎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也没流出过我的照片。

四年前,我买下未来梦大厦的这块地皮,当时周围都已建起高楼大厦,唯独中间有一大片老旧的住宅区。为什么一定要选在这里?何况,多年前这里曾经是墓地。

对不起,我有我的原因,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地方,而我想要把这个原因带入坟墓。

拆迁与动工持续了一年,直到未来梦商场、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同时开张。

我把集团总部迁移至此,并把家也安在了顶楼的总统套房。集团高管们肯定觉得我是个怪人,放着郊外价值上亿的别墅不住,要住在闹市中的酒店套房里。

因为,我想每天从顶层的窗户看出去,看着底下那片已被水泥与柏油覆盖的土地,那里曾有我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

我希望一直住在这里,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世界末日。

宿命?多年以前,我本应该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的。

我知道等待我们的无非也是死亡,只不过是谁死到临头,谁又能撑得久一些罢了。但是,我想活下去。

我掌握着大厦的电力系统,虽然剩下的柴油不多,只能维持几天时间。我还尽力维持良好的空气,不让氧气太快耗尽,也不能让尸体的腐臭把活人毒死。但我并不想做什么领袖,我只希望让自己活下去而已。吴教授自然成为核心,还有一个天才的小说家周旋。

而我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或许几天,或许一周,但绝不超过一个月。我深深地唾弃自己,每次面对镜子都不敢看自己的眼睛,害怕看到幽灵般的绿色目光。我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而其他那些幸存者,也将不久于人世。

当我看到那头狗熊般的猛犬,就会想起唐山地震后的荒野,那头在废墟中吃人肉的狼。耳边传来骇人的狼嚎,穿过布满尸骨的城市,直到月光下的山野。三十多年来,那个噩梦从未离我远去。

此刻,我写下这封遗书,交代我的人生,以及在世界末日的地底发生的一切。你们会相信这是真的吗?或者因此而怀疑人生的意义?

如果,还有明天?

我不知道。

未来,如果还有幸存者,无论是一千年还是一万年后,或是外星来访的生命,发现地球这片死亡的废墟深处,还埋葬着一座坟墓般的大厦。你们小心翼翼地通过楼梯,一直下到地下四层,发现那一大堆早已烂透的残骸,又会发现一道通往地狱的暗门。你们当然有技术打开这道门,接着来到《地狱变》跟前。当你们被这地狱的景象,被燃烧的牛车中的女子震撼,就会意外地发现壁画背后的秘密,发现这个潘多拉之盒。

如果,你有勇气打开……

而我早已经化作幽灵,躲藏在你背后,看着正在读这封遗书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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