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把拖鞋搁置物架里最里面的角落里,还拿箱子把拖鞋包起来了,您是有多好的视力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啊喂。郑和默默在心里吐槽。
白先生拿着勺子转了转锅里的鸡汤,有些厌恶地开口:“上面好多油……我现在还不是很饿,你先吃吧。”
“盛汤的时候会把油舀出去,你看,”郑和把一旁盛好的汤碗端过来:“碗里的汤就一点油也没有,而且很清淡,我在里面放了冬瓜,你最近精神状态都不好,多吃点东西。”
白先生将信将疑地尝了一口,点点头:“味道还不错。”
“对吧!”郑和背对着白先生加热昨天外卖的东西,很得意地开口:“我跟你说,煲汤这项绝活纯属我无师自通,我高中那段时间我妈住院,我爸天天在医院照顾她,没办法做菜,我心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借过来学校图书馆的里做菜指南,照着上面的方法做,嚯,你猜怎么着?我一天分早、中、晚三种汤给我妈送去,两个月下来,一次重样都没有。”
白先生很少能听到郑和说起自己的过去,微微侧头继续问:“那你做菜呢?也是那时候学的?”
“那倒不是,我家纯属娘子军,我妈和我姐统治家族地位。我妈肺不好,一直是我姐做饭,她去外地工作后就变成了我爸做菜,但他工作忙,有时候我饿极了,就自己动手炒点什么东西的,慢慢地也会了。”郑和说到这儿,突然想起来白先生给他做过的面条,随口问:“你呢?面条是怎么学会的?”
白先生眯眼想了一会,这段记忆实在是太久远了,也是他不愿意想起,所以慢慢地被遗忘了:“我不太记得了。”
郑和端着菜盘和米饭走过来:“咦?怎么会?”
“真的想不起来,”白先生微微有点苦恼:“应该是我很小的时候学会的,那段记忆我都不太能想起来。”
“有多小?”
“四五岁。”
郑和小声惊呼:“你这么早就会做面条了。”说完他才反应过来白先生想知道的不是这个重点,于是连忙改口道:“记忆力不好没关系,我给你煮点补脑的东西,保准你老了不得老年痴呆。”
“有你在,我不会得老年痴呆的。”白先生有些肉麻地开口。
“也是,”郑和不小心忽略白先生的第一句话,赞同地点头:“听说老年痴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长期不动脑形成的,你这脑袋都聪明到得精神病那种尖端病症了,肯定不会得上。”
白先生轻轻拍了下郑和的脑袋瓜:“你都把我想说的给叉忘了……哦,我不是因为记忆力不好,八岁前和母亲一起生活,她是托斯家族的长女,而外祖母却是个中国人……我这张脸和父亲很像,母亲不愿意看到我,后来还是个阿姨把我装扮得和小姑娘一样,她才偶尔见我一面,后来她病了,挺严重的,我就又回父亲这里了。可能是在她那里过得不是很好吧,所以我很少能想起来小时候的事情。”
郑和没想到俩人这顿平淡的早餐还能勾出白先生这么惨淡的回忆,他知道如果自己说了什么可怜白先生的话,凭着男人那超乎寻常的自尊心一定会翻脸,可如果不接点什么说下去,这顿早餐就别想安生吃下去了……
“你……你小时候还穿女装啊?”
安静到有点凝重的气氛因为这句话微微松动,郑和傻傻开口,睁着双大眼睛看着白先生。
表情呆愣的郑和,心中却如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他恨不得立刻扇自己几巴掌,这双破嘴还能说人话不了?白先生穿女装这件事他不是一早就知道了吗?说这话题还不敌刚才那个呢!万一白先生恼羞成怒突然有发病了,他的小命可不就跟那鸡汤里的鸡似的炖着渣渣了吗?!
作死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啊。
郑和突然参破红尘了。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那厢,佛爷白先生却笑了。并不是神经质般的笑个不停,也不是嘲弄般轻哼一声,而是真真正正的很开心。
“宝贝,我不在乎自己穿女装那件事,你能不能别一副这种表情……”
旁边的窗户上,照映出郑和那张又惊恐、又呆傻、还有点天真的猥琐的脸。
郑和突然想起来芳姐曾经夸他的一句话:
你这人,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做出什么表情,特别好猜。“白先生,咱俩以后沟通,我能带面具不?”郑和可伶兮兮地哀求。白先生差点笑岔气去。
二百六十六
陶婕的《仲夏花蝉下》与郑和的《春劫》正好前后脚开播,再加上郑和这段时间频频出现荧屏上,一时间猜测陶婕与郑和两人感情的言论浮出水面。
郑和保持着良好心态并没有太过理会这些,但无意中他不小心翻到一则关于他的网上帖子,顿觉后脊骨发凉——
《郑和与沫沫的恩爱一周》。
恰好,沫沫这时给郑和发微信,非常开心的和他说哈士奇在他家发生的搞笑的事,郑和顺手就把这则帖子的网址传过去了。
三分钟后,沫沫沉默了。
“你说,我把这个给白先生看,他会怎么做?”郑和问。
“不知道,”沫沫道:“如果这个被kuy看到了,他一定会让我半个月不能上床。”
郑和感叹:“如果这个被白先生看到了,他会让我半个月不能下床。”
随后,俩人异口同声的哀叹一声。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二百六十七
哈士奇去沫沫家的第三天,白先生才发现狗窝里的狗没了。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