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历克斯·皮尔斯
有关贫民窟的报道不该配照片是有原因的。第三世界贫民窟是个挑战信仰和现实的噩梦,哪怕它们就摆在你的眼前。地狱般的景象自顾自地扭曲转动,跟随它自己的配乐摇摆。一般规则不适用于这里。这是想象、梦境、幻觉。你来到贫民窟,尤其是西金斯敦的贫民窟,它立刻脱离现实,化作光怪陆离的奇景,像是出自但丁的作品,或者希罗尼莫斯·博施的可怖画笔。这个铁锈红的地狱厅堂不可能被描述,因此我也不会费神去描述它。它也不可能被拍照记录,因为西金斯敦有一些地方——例如雷马——被残酷而毫无掩饰的恶意统治着,拍照这件事所固有的美感会欺骗你,隐瞒这里究竟有多么丑恶。美的疆界无穷无尽,但悲惨也一样,假如你想确实体会特伦奇镇永恒的丑恶漩涡究竟有多么完整,就请想象一下吧。你可以用颜色描述它,红色与死亡仿佛陈年旧血,棕色仿佛尘埃、黏土和粪便,白色仿佛肥皂水沿着过窄的街道肆意流淌。亮闪闪的新铁皮紧靠着旧铁皮撑起屋顶或围栏,材料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历史,能看出政客最后一次向贫民窟施舍恩惠是什么时候。八条巷的铁皮闪闪发亮,犹如硬币。丛林的铁皮遍布弹孔,锈迹红色就像牙买加乡间的土壤。想要理解贫民窟,让它变得真实,你就必须忘记你的视觉。贫民窟是气味。有时候甜丝丝的:女人在胸口扑的爽身粉。老香料、英国皮革和布吕特古龙水。新宰山羊的血肉,羊头汤里的胡椒和多香果。清洁剂里的刺鼻化学品,椰子油,石炭酸,肥皂里的薰衣草,路边流淌的陈尿旧屎。又是多香果,这次是鸡肉干里的。刚开过枪的硝烟。婴儿尿布里的排泄物。街头杀戮过后,尸体已被搬走,但散发铁锈味的血泊仍在原处。气味带着声音的记忆,对,这里也有声音。雷鬼乐,柔和而性感,同时又野蛮而贫瘠,就像极度贫乏但又极度纯粹的三角洲布鲁斯。歌手从多香果、枪杀血泊、流水和甜美节奏这堆大杂烩里冉冉升起,他是飘荡在空气中的声音,也是活生生会呼吸的苦难,无论他身处何方,都永远在他的出身之地。
他妈的太烂了。什么狗屁东西,就好像我的读者是在第五大道吃午饭的淑女。永恒的丑恶漩涡?乱煽什么情,蝙蝠侠!我他妈是要写给谁看?我应该凑到近处,接触真正的歌手,但我失败了,和我之前其他的所有记者都毫无区别,妈的,根本不存在真正的歌手。这就是关键,真正的龟孙子人虽然在这儿,但打入公告牌排行榜前十的他已经在别处了。有点像寓言,女孩经过旅馆窗口,唱着她受够了厌倦了各种主义和政治对立,这时候他是存在的。男孩在街上唱着他们肚子很饱,但依然饥饿,歌声在唱出下一句之前就消失了,他们知道不唱出人人知道的事实反而会产生更大的威胁。
窗外,一路延伸到港口的橙色路
灯像火柴似的熄灭,一根两根三四根。你刚注意到这个,一个又一个街区的灯光——有些是黄色的,其他是白色的——就开始挨个熄灭。我一眨眼,房间里也变得漆黑。金斯敦断电了,从我来牙买加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不过今天是满月,有那么一小会儿,城市变成银色与蓝色,天空是可爱的靛蓝色,就仿佛市区突然化作乡村。月光落在路边的建筑物上,落在拔地而起的亮闪闪的灰色幕墙上。只有车里还亮着灯。
楼下传来呜呜声。我待在十楼还是十一楼——我永远也记不住——灯光重新亮起,同时响起的还有嗡嗡声。我住的旅馆切换到自己的发电机,前面的旅馆也是,然后是又一家,人造光线带回橙色,驱散了我们附近的银色。但下城区仍被黑暗笼罩。断电多半会持续一整夜。我去过一趟下城区,灯光熄灭时我正在跟踪李·“刮碟”佩里。所有记者都听说过,末日他妈的战场,碰到这种时候,全城的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会无法无天地为非作歹。但事实上金斯敦变得无比安静,仿佛一个鬼城。我第一次听见海浪拍打港口的哗哗声。
我不知道我要什么。我昏了头。摇滚乐已死,谁想当音乐写手呢?也许朋克还有点意思,也许事实上摇滚乐只是生病了,正在伦敦休养。也许叫“雷蒙斯”的那个乐队在搞什么名堂,也许摇滚乐能靠重返查克·贝里不停重生。他妈的狗屁,亚历山大·皮尔斯,想写音乐文章,就只能像他妈的摇滚评论家那么说话?维纳会思考,他会希望,他无比希望米克和凯斯这会儿醒来,吸一口海洛因,扔掉最近充斥乐队的那些屎货,重新唱起《让它流血》,而不是《羊头汤》之类软绵绵的鬼东西,以及上帝我求求你,千万别碰雷鬼。但实际上他们就正在这么做,硬是把这首歌第十九次塞进他妈的单声鼓点。我来这个国家知道我会发现一些什么。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了,我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我他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灯光熄灭,再次点亮,但呜呜声消失了。不开玩笑。我觉得大家都没猜到会这样。我猜外面的城市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被抓了现行。灯光恢复前,马克·兰辛在干什么?他在这儿认识什么人?有个人向我讲述过贫民窟是怎么运转的,他在进监狱之前也是个粗胚,出狱时像是变了个人,都是书本的功劳。我猜是《马尔科姆·x自传
》,我甚至猜会不会是艾尔德里奇·克里弗。但是,伯特兰·罗素的《哲学问题》?他之所以能够不受打扰,是因为他是个老派的前粗胚,管着一伙年轻人,在帮派间居中调停,同时也因为大家不认为区区一个苦力能搞出什么名堂。
有时候我很羡慕越战老兵,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信仰可以失去。你有没有过特别想离开一个地方,连你没有理由要离开也变成了又一个必须离开的理由?
1971年,我离开
明尼苏达的速度不够快。
每个牙买加人都能唱歌,每个牙买加人都跟着同一个歌本学唱歌。马蒂·罗宾斯的《枪手民谣》。哪怕你揪住顶级粗胚的衣领,开口说一声“埃尔帕索”他就会以完美的深情唱法哼哼下去:埃尔帕索城哟,就在大河边。这是牙买加黑帮俚语的祖先,想了解金斯敦的绿橙争斗,想了解粗胚与枪手的一切,答案不在鲍勃·马利或彼得·托什的歌词里,而是在马蒂·罗宾斯的《大铁枪》里。
他是逃跑的亡命徒,每个嘴唇都轻声说
他来这儿为了办事
用他腰上的大铁枪
这是蛮荒西部金斯敦的枪手故事。这个西部需要戴白帽子的英雄和戴黑帽子的反派,但事实上,贫民窟智慧更接近保罗·麦卡特尼对平克·弗洛伊德《月之暗面》的评论。那是彻底的黑暗。每个受苦人都是没有房屋的牛仔,每条街道都有歌曲里用鲜血书写的枪战。在西金斯敦待一天,你会觉得顶尖粗胚自称乔西·威尔斯完全合乎情理。不仅仅因为藐视法律。它抓住了神话精髓并据为己有,就像雷鬼歌手在旧曲目上叠加新歌词。假如说西部需要ok牧场,那么ok牧场也会需要道奇城。金斯敦,尸体时而像苍蝇般乱飞的金斯敦,实在符合这个描述。据说下城区过于无法无天,总理好些年没去过比十字街更远的地方,连那个路口都是供人抢夺的肥肉。因为你看啊,一旦白人和教养良好的总理说到民主社会主义,几天之内你就会看见身穿西装自称史密斯的美国佬蜂拥而至。连我都能闻到冷战的气味,导弹危机都无法和这儿相提并论。本地人要么乘飞机跑路,要么被杀。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在他妈的逃离道奇城。
似乎好点了。不要模仿亨特,尽量不要模仿亨特。去他妈的汤普森,去他妈的垮掉一代。我的故事需要一条叙事线,需要一个英雄和一个反派,还需要一个卡桑德拉。我能感觉到它正在走向高潮和解决、结局或败亡,并不需要我的参与。在《迈阿密与被困的芝加哥》里,诺曼·梅勒将他的反面自我投入事件,假扮罗纳德·“邦佐他妈的睡觉时间”里根的安保人员,混进一场不可能邀请他的共和党宴会。那是个想法,仅仅如此。
歌手在一周内会见了正在交战的黑帮双方的头目人物。我那位爱哲学的线人说,不该出现于一批货物中的武器在码头消失。两周后将迎来大选。都不用说还有马克·兰辛了。另一方面,全国上下似乎都在等待之中僵持。也许我真正应该搞明白的是几个月前威廉·艾德勒在牙买加干什么,他知道什么,还有歌手、人民和该死的国家将怎么撑过接下来的两星期。然后我会写一篇狗娘养的好文章发给《时代》《新闻周刊》或《纽约客》,因为,哼哼,去他妈的《滚石》。因为我知道他知道。我他妈就是知道,他肯定也一样。
走肾合集,主肉,无三观,会有随意内射出轨偷情乱伦种马等放飞剧情,介意勿入。暂定5o珍珠加更!求珍珠!求珍珠!目录(戳故事名直达)1闺蜜的校草男友(已完成)从小到大,闺蜜老喜欢拉着平凡的自己...
简介关于游戏王续作邪神佐客复活我穿越到了游戏王的世界,居然变成了大邪神索克,简直是开了无敌的金手指。这时,我心中只想说一句话光之创造神,滚一边去!老子一拳就把你打废了!然而,这个世界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掌控。系统赋予了我无敌的力量,但我却现这个世界的规则和奥秘远比我所想象的更为复杂。各种强大的怪兽魔法和陷阱层出不穷,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和背景故事。...
简介关于别惹九九,她是八个疯批的团宠让敌人们闻风丧胆的国家暴力机器九号回家了,上面的人让她找回亲情找回人性,于是九九当天暴打继妹,狂怼老父亲。家里人望着面前这个怼天怼地还打不过的暴力小丫头,哭着问戚小九,你为什么这么残暴?小丫头无辜眨眼,表示自己其实很温柔了。毕竟她前面几号暴力机器回家,那是真的一言不合要嘎自己全家。几个月后,其他暴力机器纷纷赶来探亲,望着九号的一堆糟心爸爸哥哥们。一号冷漠没一个顺眼,噶了吧。二号干脆还是活埋比较好?三号微笑崽崽,分尸还是灌水泥?四号邪笑弄残了再养好,再弄残,咱讲究的就是一个可持续展。八号九九,十大酷刑,选一个。爸爸哥哥们瑟瑟抖。九号摊手,说都说我很温柔了吧?别惹我,我可是暴力机器们的团宠。...
我妈妈给我取的名字叫6毛,因为我排行第六。可我人家是个女孩子,不想要这么难听的名字,所以我给自己改了名字。我觉得世界上最好看的就是花儿,所以我希望我如花朵一般美丽。然后我就给自己改了一个名字。叫做。‘如花’看到这里,我必须隆重的介绍一下。我的鼠妈妈,一共生了7个孩子。大的叫大毛,依次2毛,3毛,4毛,5毛,6毛,7我的名字叫如花...
简介关于快说最帅的父亲跟我走退婚?背负灭门的血海深仇?觉醒随身老爷爷?这主角模板不对劲儿啊,怎么在儿子手里?别人穿越,要么成为气运之子,各种开挂升级,要么成为天命大反派,踩着各种气运之子,成为越诸天的存在…我居然穿越成了气运之子他爹?逆天改命的机缘都是儿子的,那我什么都不做,是不是显得有点多余?作为气运之子唯一活着的至亲之人,我必须要帮助儿子成长…毕竟天道给的机缘太少,我只能亲自上阵了…有机缘要上,没有机缘创造机缘也要上…儿啊,救我…...
主人公是姜离的小说穿乱世公主女扮男装当兵赚口粮讲述了姜离在末世挣扎五年后,为保护战友不幸命丧丧尸之口。她意外穿越成为和亲公主,却随即陷入乱世之中。为便于打探消息,她女扮男装,却不幸被抓壮丁,最终加入墨家军成为一名伙头军。只求温饱的她,在得知粮草被奸臣克扣后,毅然选择上战场,以凶残狠厉的战斗风格赢得了姜阎王的称号。她的才能被少将军看中,一步步晋升为先锋军校尉。然而,在战胜回朝论功行赏时,她竟被皇后认出,从军校尉一跃成为启国尊贵的长公主,震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