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撇开性格这些不说,从家庭条件来看,那个人是村支书的儿子,家里条件应该比于有芬家里好,于有芬嫁过去,倒也没什么损失。”沈旭跃就事论事。
“可是,有芬姐不能嫁给那个人!”赵明月心里急得很,她现在就算是反对,也跟于有芬通不上话。
沈旭跃说:“你干嘛这么急啊?”
赵明月扭头看着沈旭跃:“她是我哥的女朋友,怎么突然一下子就嫁给那个家伙去了,简直太想不通了。我哥比那人难道不强一百倍一千倍!于有芬她是怎么想的?”
沈旭跃说:“这里面肯定有你不知道的原因。这是她和你哥之间的事了,况且嫁给谁,是她自己选的,没人强迫她。你也不是她什么人,做不了她的主。”
赵明月没好气地说:“没准就是被逼的呢。”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觉得她有点太过激动了:“明月,你冷静一下。这是于有芬的事,我知道你是喜欢她,想她做你嫂子。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
赵明月长叹了口气,将脸埋在手里:“其实我也未必要她做我嫂子,但是我觉得她不能嫁到成家去,成家人太恶心了,我讨厌成家!”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从来没有见过她对谁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憎恶感:“明月,是不是因为成永刚曾经纠缠过你,所以你讨厌他们?”
赵明月一时语塞,看着沈旭跃,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怎么能够说得清楚,上辈子她被成家人坑得那么惨,这辈子,又怎么能够眼看着跟自己关系好的姐妹去跳那个坑呢。她无奈地捧着脸,满脸愁苦:“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特别讨厌他们,反正就是一见就觉得气场不对,特别反感。”
沈旭跃停顿了一下,然后突然说:“成永刚没有对你做过什么吧?”
赵明月一听,完了,他怀疑自己了,她怎么一着急就忘了,成永刚说起来和自己还有点渊源,对沈旭跃来说,几乎都算得上是情敌,自己反应这么激烈,他肯定会怀疑什么吧,赵明月连连摇头:“没有,没有。就是这个人特别死缠烂打,我都明确拒绝过他了,他还三番两次跑到我家来,一点廉耻心都没有,特别烦人。当然,我都没让他进过门。”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赵明月心里打着鼓,后悔得要死,为什么自己要这么纠结呢,为一些已经不相干的人让两人之间生出间隙来。
过了一会儿沈旭跃说:“嗯,不让他进门是对的,你是个姑娘家,要学会保护自己。”他换了个话题,“关于于有芬的事,你得先冷静一下,问问你哥,把事情弄清楚,他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于有芬不应该这么快就嫁人了。于有清的信里,是不是完全没有提到你哥的事?”
赵明月点头:“对,他没有说过我哥的事。我在想,是不是我哥提的分手,他不好意思跟我指责我哥,才不说这个事的原因?”
沈旭跃不以为然地摇头:“我倒是觉得这事应该跟你哥没有关系,以我对你哥的认识,他不会是那么寡情的人。而且就算是他跟于有芬提分手,于有芬也不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自己嫁出去,而且照你说的,还嫁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人。那个男的和你岁数一样大,那就是还不能结婚,但是信上说,她下个月就过门了,真是犯不着这么着急的。对,我越推算越觉得不对劲了,必定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赵明月点头说:“对啊,我就是觉得这事不太合常理,所以才这么着急。希望有芬姐不要有事,一定要幸福啊。”
沈旭跃拍着她的手背:“你别那么担心,你离家千里迢迢的,着急也使不上力。赶紧写信回去,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明月叹了口气:“当初我让她跟我们一起参加高考,要是一起考上了,那该多好啊,可是她死活不愿意去考。”
沈旭跃说:“每个人的人生道路是不一样。积极一点的人,总是不肯安守现状,会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悲观一点的人,不肯努力去争取,于是就被他人左右自己的生活。用宿命论的观点来说,这就是命,所以你看,命运是真的掌握在自己手里,不管如何,你去争取了,那才是真正的属于你自己的命运,这样才会无怨无悔。”
赵明月颔首。沈旭跃说:“我们可以乐观一点去想,也许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可能是于有芬自己觉得和你哥差距越来越大了,才选择嫁给别人。而且我觉得,成永刚是成永刚,他弟弟是他弟弟,你并不了解他,他也许还会是个不错的人呢。”
以赵明月对成永强的了解,这人跟不错沾不上边,蔫坏蔫坏的,不过汪秋兰狠,制得住他,要是换了于有芬,不知道又是怎样一个结局了。
赵明月又立即写了一封信回去问于有芬,而且表示反对她嫁给成永强,发的是加急挂号信。因为心里惦记着于有芬的事,赵明月跟着大家去爬长城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两个宿舍的人一起出去玩了两次,差不多也算是熟悉了,那六个单身人士中,有两个似乎看对了眼,就是二姐高东方和沈旭跃宿舍一个来自河北秦皇岛的同学,姓秦,那个人年纪和高东方差不多,戴一副黑框眼镜,长得瘦瘦的,个子不高,1米73的样子,话不多,但是说出的话特别有水平。高东方私下里赞过他,说他有点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赵明月觉得有戏。
这年头爬长城的感觉跟后来的不一样,难得清静,这种清静是相对的,爬长城的人也有,但是不会像后来那样摩肩接踵,起码还能看得见长城的板砖和箭垛。毕竟这年头跑到北京来旅游的那是极少数,大部分人都没有旅游的概念,而且经济上也不允许,除非出差到了北京,或者路过北京,慕名前来朝圣。
四月的北京相当美丽,春风和煦,阳光灿烂,从长城的垛口瞭望群山,群山披上了新绿,还有一些斑斓的野花,开得非常娇媚,将整个春天点缀得活泼俏皮,生机勃勃。沈旭跃还特意跑到宋伯伯那儿借了个相机回来,给大家拍照留念。中国人说,“不到长城非好汉”,现在到了长城,那就得证明一下自己到过长城了不是。
沈旭跃给自己女友拍的照片自然更多一些,还让人给他们拍了两张合影,等到洗出来后,拿着寄回去给赵明月的父母看看,让他们也炫耀一下,女儿和准女婿到长城去过了。
赵明月拍完一张照片,说:“旭跃,我来拍一张。”他总是忙着给别人拍照,自己却没什么机会拍独照。
“好,你从这里看见我,然后按这个键就可以了。”沈旭跃拿着相机教她。
赵明月当然知道怎么拍,她点头:“好。”
拍完照,两人慢慢往上走,好几个同学都爬到前头去了,不过他们不是落在最后面,最后面的是高东方和老秦。赵明月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一个垛口边高谈阔论的两人,笑道:“他们两个很谈得来啊。”
read_xia();
你是王吗,不,我只是一个骑士,这是一个穿越者手持圣剑在斗罗大6书写传奇的故事。...
自由穿行在现实都市与上古世界,这里千年人参遍地都是!这里黄金随处可见!这里钻石随手可捡!这里拥有人类另一个繁荣的文明!这里有着恐龙灭绝的真相这里还有现...
简介关于七零女配很暴力洛小柔在末世里混的很不错因为,在末世一开始就觉醒了力量型异能跟木系异能又捡漏了个空间戒指,物质也不愁平时跟队友们处处任务,打打丧尸挖挖晶核,,不过洛小柔没想到睡觉还能穿书?还是洛小柔刚刚看的狗血小说,是一本七零年代文,小说里又个跟洛小柔一样的名字还是跟女主抢男主的女配,女配抢不到男主爱而不得,就想把女主毁掉,就找到村里的二流子欺负女主,后来被女主的追求者们设计,女配跟二流子一起被捉奸在床,只能嫁给二流子婚后被二流子家暴致死,死的时候衣服都没有穿身上都是伤口还流脓,死的好惨,现在洛小柔已经换成在末世生活过的洛小柔,洛小柔一想到跟女主抢男主就想骂人,好在现在还早女配还没有遇到女主跟男主,洛小柔现在就想不用睡觉担心有丧尸了,力量型能跟木系异能都在空间还能种田有灵泉不用愁吃喝。洛小柔终于可以当一条远离女主男主的快乐的咸鱼了。那个谁不要吃咸鱼,咸鱼不好吃。...
女儿江湖飘,爹怕女挨刀!女儿成大佬,爹有女撑腰!我叫楚默,一个普通人,开局还跑了老婆和女儿。本想苟在深山过一辈子,没成想女儿偷偷跑去闯荡江湖,还将我吹成了神。看着这一屋子慕名而来的大佬,我真的好慌!我该怎么才能唬住他们?在线等,很急!我叫楚灵儿,开局代父寻母,却意外成了帝国公主,卷入一场危机之中!但我有爹,别苟了出山吧,你真无敌了!...
副本团结街花园小区完结可宰沈时安捡了个崽,成了单亲男妈妈。是的,男妈妈。肉乎乎软绵绵,糯米团子似的崽子坚持自己是沈时安生出来的崽。沈时安认了,毕竟大学老师的他,带崽好像也是,嗯,专业范围内。可是...
简介关于觉醒后娇软美人她只想和反派贴贴企图自杀引起男主注意时,江晚棠觉醒了,原来她是一本甜宠文小说里的恶毒女配,男女主感情上的绊脚石。最终被送进精神病院,受折磨而死。觉醒后她表示这舔狗谁爱当谁当去,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反派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后来她才知道,某人喜欢她很久了,只是那时她的心思全在男主身上,幸好没有错过。沈听肆喜欢了江晚棠十年,在高考后他鼓足勇气表白,但被狠狠拒绝了,之后他将这份爱意藏在心里。就在他准备抹去关于她的一切时,他现自己能预知到江晚棠出事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