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似鸿眨了下眼,若有所思地一扯嘴,也笑了下,“是吗?”
“嗯。所以你少往外头跑,人都晒黑了,再晒下去都要晒成炭了。”杜恒熙收回手,又开始看书,“剩下的你吃了吧,要是不够,自己去厨房再要一碗,就说是我要的。”
金似鸿把碗挪过来,慢吞吞地吃完了剩下的冰粉,然后站起来一抹嘴,把碗带下去洗了。洗完后,他放下卷起的袖子,擦干净手,扭头就出了杜宅,往街上去了。唐双喜前段时间跟他商量,几个人准备干票大的,需要他帮忙探探路子。
漂亮?漂亮个鬼,漂亮算什么说法。
如果自己老了丑了,他就要把自己扫地出门吗?
吃晚饭的时候,父子二人起了争执。
杜兴廷打了杜恒熙一巴掌,本来只是正常的父亲教育儿子,除了用的力道过大外,没什么可置喙的。
却没想到那一巴掌惹出了后遗症,把杜恒熙打出了脑震荡,等再醒来时,右耳就听不见了。
而杜兴廷第二天就离开了天津,朝廷有急事,把他又召回了北平。
杜恒熙在床上躺了一周多,才能爬起来。
他显得更沉默了,人也瘦了一圈,下巴尖得都扎手。
金似鸿瞧着心疼,更气愤,“少爷,我们走吧。”
“走?”杜恒熙反应有些迟钝,“走哪去?”
“哪都行,成天挨打挨骂,被关在屋子里,坐牢似的,吃不饱睡不好,街上的日子都比你在这强,起码还能自由些。”
杜恒熙听他说着孩子气的话,微微发笑。又被他说的心动,他很少出去,他觉得金似鸿身上有他很喜欢的特质,也许那意味着自己也会喜欢金似鸿过的生活。
这里实在很压抑,几乎让人无法呼吸。
他站起来,慢慢在屋子里走了一圈,然后转过身,点了点头。
金似鸿欢天喜地地走上来,突然搂了他的腰,从后面紧紧抱着他,然后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杜恒熙愣了一下,脸颊微微发红,“你干什么?”
金似鸿一口亲下去也愣住了,手臂还环在他腰上,怀里的身体这么柔软温暖,真舍不得放开,恨不得就这么抱一辈子,他心脏咚咚的跳,跳的飞快,他不知道杜恒熙能不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如果能听到,那他什么都应该知道了。
杜兴廷不在,他们的逃跑毫无阻碍。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东西,金似鸿就带着杜恒熙走了。
但没有立刻去外地,金似鸿仍旧把杜恒熙藏在天津,因为要等一个时机。
落脚处是一个普通的四合院民宅,站在门口叩响了门。
一个剃着光脑门,披着短褂的少年走出来,皮肤黝黑,泛着健康的光泽。
见金似鸿身边站着个人,还手拉着手,唐双喜奇怪地问,“金哥,这是谁啊?”
金似鸿亲热地揽了唐双喜的肩膀,把他拉过来,“你不是见过的嘛?杜家大少爷。”
唐双喜恍然大悟,“哦,是那个成天臭着脸的白瓷娃娃。”
杜恒熙听了他对自己的评价,眉毛一皱,目光一凛,跟刀似的扎向他。
唐双喜被他看得后背发凉,一线冷汗顺着脊梁骨淌下来。知道自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讪笑着从金似鸿身边跳开,几步就躲得远远的,“那啥,金哥,我手头儿还有点事,我先出去了,你们自己玩,晚上不用等我了,我在外头吃。”
说着,人已经跑没了。
杜恒熙收回目光,冷声说,“这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兄弟?”
金似鸿点头。
杜恒熙白了他一眼,“狐朋狗友。”
金似鸿失笑,只好拉着他往里走,“我们先在这儿待一段时间,然后坐车去安徽,这里条件没有你家里好,你不要嫌弃。”
“为什么去安徽?”
“因为我老家在那儿。”金似鸿说,“我没跟你说过吗?我是被人卖到这儿来的。很多事情记不得了,但对爹娘还有一点印象。”
杜恒熙的眼波一动,随后一点头,说,“好,我陪你回去。”
“那去了那儿,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杜恒熙没有目的,心里很空旷,“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我只是想去外头看看,好山好水,总比在家里强。”
金似鸿笑了下,“我觉得这有点好玩。”
“好玩什么?”
“你没听戏文里唱私奔吗?应该就是这样吧。”
杜恒熙呼吸兀的顿了一下,强作镇定,“你在说什么,越来越荒唐了。”
金似鸿微笑着,被他责怪了也不生气。
夜晚,他伺候杜恒熙洗漱完两人搂在一张床上睡觉,这么多年都是如此,已经很习惯了。杜恒熙的双脚冰凉,就算刚用热水泡了,还是很快地失温。金似鸿用小腿夹着他脚,给他取暖。这里是简陋的木板床,没有席梦思,很硬,床单枕套也不是丝绸的,粗糙得磨人,杜恒熙好像不适应,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最后他把头埋进金似鸿的怀里,总算是找到一点熟悉的感觉,他呼出一口气,闭上眼,身形安稳下来。
金似鸿也察觉到了他的不适应,被他在怀里折腾了小半夜,也没什么办法,只好搂着他的腰,手顺着背上下摩挲。也许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心意,身下发烫,金似鸿往后挪了挪,低头亲吻了杜恒熙的头发,觉得自己像一个苦行僧。
金似鸿这段时间很忙碌,早出晚归,忙得脚不沾地,反而杜恒熙成了一个闲人,最常做的事就是在院子里晒太阳。一日他在金似鸿出门前拦下了他,“你们在计划什么?”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