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朴山转到沙发上坐下,突然转了话题问,“云卿,你觉得秀心怎么样?”
杜恒熙说,“安小姐继承了总理的才智,聪明大方,是值得珍惜的女子。”
安朴山点点头,一贯强势的脸上少见的露出慈爱,“秀心虽然不是嫡女,但我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她其实最像我,你要好好对她。”
杜恒熙真诚地说,“既然娶了她,就是一家人了,我自然会贴心爱护,绝不让她受什么委屈。”
安朴山满意一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希望你时时刻刻记得今日的承诺。委任状的事,你不用着急,我会让人办妥。只要你跟我一条心,风光的日子还在后头。”
幸运
从安朴山那里出来天色已黑,杜恒熙回到家吃了点东西,洗漱一番。
夜里金似鸿又来找他私会,杜恒熙靠着窗户,隔着玻璃看到他,有些好笑地摇头,“你是不是爬窗爬上瘾了?放着正门不走,偏爱这种偷鸡摸狗的把戏。”
他觉得这种相会的方法真是荒唐,但也有一丝偷偷摸摸的刺激,好像相处的每一分钟都是偷来的,弥足珍贵。
金似鸿冲他一笑,被冷风吹得苍白的脸颊有一丝害羞的红晕,从窗台上跳下来,脱下沾了草屑的外套扔在椅背上,他走上前,把自己冰冷的手贴上杜恒熙的脖子钻进衣领里取暖,“你要是不想我来,就把窗户锁上,把我关在外头,我碰两次壁,也就死心了。”
杜恒熙被他冻得一哆嗦,抬手去抓他的爪子,可金似鸿的手却恶作剧的往下伸了伸,掌根按压了他的喉结,有一点扼颈窒息的压迫感。
“你干什么?把手拿开。”杜恒熙仰高头,呼吸不畅,憋红了脸,衣领里像揣了块冰。
金似鸿这才把手拿出来,改为捧住他的脸,“外头冷死了,我的手也好冷,你帮我暖暖。”
杜恒熙脸红了点,低声说,“活该,谁让你要爬窗户来的?”话是这么说,还是抬手覆盖上他手背给他搓热了。
金似鸿乖乖地被他捂着,眯着眼笑说,“你什么时候搬出去住吧,别和你父亲住一块儿了,我就不用这样偷偷摸摸地来找你了。”
杜恒熙想了下,突然问,“这里只是暂居,我可能不日就要离开天津了,到时你跟不跟我走?”
这一问,把金似鸿问住了,怔怔看他,“你要走了吗?去哪?”
杜恒熙抽回手,“说不好,也许三湘,也许调去别的地方,还没有定下来。”
金似鸿一时没有回话。
杜恒熙也知道这样的要求强人所难,金似鸿刚刚站稳脚跟,怎么能甘愿放下天津的事情,说离开就离开?但其实金似鸿在天津的产业实在不大,不过是勉强混口饭吃。若跟他走了,有他的扶持,想要再赚钱,或做出什么事业都不是难事。只要金似鸿可以放下他那脆弱无用的固执自尊,受自己的庇护,明明可以得到的更多。
杜恒熙思索着,就觉得自己的想法有道理,也很有说服力,考虑周全,只是不一定能说动他。不过如果他真像说的那样喜欢自己,那无论如何,都应该愿意跟自己走才对。
金似鸿默然无语地伸手抱着杜恒熙站了会儿,似乎也在思考必然面临的分手局面,最后想不出,只得轻轻叹了一下,及时行乐般朝他亲了上去。
两人纠缠在一起,杜恒熙被他压到床上,脱衣服时,突然压住金似鸿的手,睫毛畏惧地抖了抖,“这次轻点,上次太疼了。”
金似鸿知道他一贯很能忍痛,会这样说,是上次留下了深刻阴影,心里过意不去,只能边亲他,边哄着说抱歉。
等两人赤诚相对时,金似鸿果然并不急迫,甚至盘腿坐起来,借着卧室里昏黄的床头灯,开始对小杜恒熙进行研究,想要看看什么样的刺激,才能让它有反应,不是软绵绵的一摊死物。
杜恒熙懒洋洋倚在床头,垂眸看着金似鸿坐在自己双腿之间,看到他鼻梁挺直,眉眼乌黑,浓密的睫毛在脸颊落下一小片弧形的阴影。又看到他赤裸的后背,深深浅浅横亘着丑陋的鞭伤,遍布了整背,虽然结了痂,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脱落,不可能淡化到一点痕迹都没。
好像玉器上的斑斑裂纹,他突然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打他打得太狠了。
在他出神时,金似鸿已经握住了他的大腿。
杜恒熙大腿根的内侧有一块愈合了的伤疤,子弹过去带走一块肉,让那里缺了一块,愈合后是皱缩的硬皮。
金似鸿用手指碰了碰,伤口没有知觉,周围的皮肤却很敏感。杜恒熙蜷起脚,下意识缩回去了点,皮肤暴起一片鸡皮疙瘩,金似鸿便收回手,“是什么时候伤的?”
杜恒熙回答,“两年前,虎头坡。是个很厉害的神枪手,两颗子弹一颗攻下,一颗攻上,躲过了下面那颗,上面那颗就躲不过,险些被打死。”心有余悸地抬手碰了碰胸口一小块凸起的肉疤,他是侥幸被人护送着逃出火力封锁的,那次能活下来,让他觉得自己真是命大,可能老天不想收他。
金似鸿惊讶地抬头看他,“虎头坡?”
杜恒熙点点头,苦笑一声,“太惨了,两个旅的兵力,从琉璃河打到虎头坡,地雷阵里死了一批,渡河时溺毕一批,逃到山上的时候只剩下半个团都不到,身后还有炮在轰,最后只剩下几十人。”他闭了闭眼,似乎又想起兵败时那地狱般尸山血海的场景,他见过太多死人,胜败乃兵家常事,但那场战役还是给他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