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开标结果需要明天上午,但是以目前招标商拥簇林总周围的结果来看,多半是我们赢了。我松了一口气,收拾着已经作废的资料,把它全部掷入绞碎机里。完成后续工作,出门之际,林总从被围绕的人群中走到我旁边说:“6点有饭局,你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到时我打你电话。”
我点点头,走出会议厅,穿过花坛沿着人工湖向酒店客房过去。
人工湖内的荷花传来脉脉清香,一个人缓缓走湖边,捕捉空气中的暗香。已是黄昏时刻,明朗的天空浮散着淡淡的暗红色,不算强烈,也不温暖。夕阳在远方缓缓滑落,湖面没有了光线的照耀,也逐渐暗淡了下去。
前方有两位年轻人在谈论着什么,其中一位依稀说着,“不知他怎么会来,本来应该是他手底下的员工……”
我本无意偷听,也不想穿过他们身边打扰到他们,只得找一个长椅坐在湖边听风声。柔和的微风轻轻拂在脸颊,吹散了所有困倦,原本杂乱的心思,如今也似眼前的湖水一样温和平静。
很奇怪,我不喜欢大海,却对湖情有独钟。说到底海与湖唯一的区别也就是浪,无论风多大,湖永远都是一副静谧悠闲,沉着淡定的模样;而大海却会像发怒的孩子,与风一言不和就开始波涛翻涌,无情无义。
闭上眼,心无杂念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人打扰,也无需陪伴,不理会俗念尘嚣,也不在乎繁华盛世,仿佛天地间没有一丝气息,只余我一人感受这苍茫天穹。
我总是喜欢这样放空情绪。
☆、
“你听到了多少?”陌生的声音,还夹着一丝愤怒。
我睁眼,两位谈话的男子不知何时走到了我面前。说话的那位一脸愠怒,看样子认定我在偷听了。
我不屑地笑了笑,懒懒地说:“你说什么?”
“你不要装。”他暗压着怒气,食指竖起来指向我,旁边另一位漫不经心地拂下他的手,“她应该没听。”
看来这位应该是发怒男子的上司了。“谢谢。”我礼貌微笑,起身离开。
刚刚踏出一步,身后一句“小姐贵姓?”我回头看了眼,他已经收起与同事谈话时那副认真凝重的表情,俊朗的脸上荡起魅笑。谁说女人善变,男人也一样。
“勉贵姓易。”
“易小姐,初次见面,您好。”他伸出手。我低眉,手指骨格分明,白皙修长,手腕处的衬衫袖口露出一粒铂金纽扣,看来是位权贵家的公子。
我微微点头,算是招呼,抬脚离开。毕竟是我们公司的对手,实在无需与他们有过多接触。
到了客房,取出粉与口红开始补妆,手机上一个陌生的号码已经在闪动,这个时候打我电话的只有林总,我接起来,果然是他!
“下来!”
急急忙忙收拾好,跑下楼,边跑边想这个号码,虽然我没有存,可公司公布的林总的号码不是这个。
到了他身边,他仍与一众老总谈话,侧身瞥了我一眼,点点头,似乎是对我妆扮的认可。我暗暗粲笑。在他面前,哪怕是一寸毫无感情的目光,我都会感到欣喜。
跟在他身后走进包厢,大家都坐在了合适的位置,我随着林总坐在他侧边。稍稍抬眼扫了扫在座的人,竟然就只有我一位女性,更加谨慎地垂着头,尽量当个透明人。
还好,大家推杯换盏中谈论的只是未来行业发展方向,股票投资,以及专业性的项目问题,没有另人尴尬的荤段与粗俗的笑话。我渐渐放松,看来应酬也不是想象中的被吃尽豆腐仍逢源笑对的场面,毕竟大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我沉默地听着,对着一盘凉菜无聊下肚,虽然在座的谈话大多都听不懂,但这盘凉菜倒着实合我胃口,不由得多夹了几筷。
“易小姐喜欢吃海蜇?”
“额?”是在说我?我抬眸,一桌人竟然都停止了谈话,目光齐聚我这里。
其中有一位是在湖边偶遇的男子,正是他问的我。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报复!决对是报复,不就是对他伸出的手置之不理,竟然记恨到现在。
不曾回话,林总笑着说:“小易是喜欢吃这个,让沈总见笑了。”说完又夹了片海蜇放到我的盘中。
我这现在才注意到,这盘凉菜快空了,估计全部进我的肚子里……
“难得啊,林总带新人了?”一位头发稀疏的中年大叔说。
又有一位也接话:“并且我还从没见过被林总带上餐桌的女人,林总给她们夹过菜啊!”
周围一阵笑声,“对!这机会难得,只要是新人都得敬酒,不能放过。”
多事的永远都是那一个。我暗自郁闷,起身道歉:“对不起,我不会喝酒。”
“到这里怎么能不会喝酒,不行,不行。”额前稀疏的大叔摆手手,“不喝找人代你喝。”
“不好意思各位……”林章起身,“她刚来公司,职场新人,确实不会喝酒,不如我替她敬各位?”
“林总这么怜香惜玉,那可得是双倍吧!”湖边的那个沈总眼睛轻飘飘地刮在林总脸上,我却恨不得用眼神把他凌迟了!
“没问题。”林总爽快的答应了。
我仍有隐隐的不安,我不知林章酒量如何,酒品怎样,要是喝醉了我可怎么办啊!
他似乎明白我的心思,对我微微点头,以示宽心,然后又示意我开始倒酒,我跟在他后面给他加了一杯又一杯,走到那个沈总旁边,他恭敬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谢谢林总,谢谢易小姐。”
一个生了铜锈的螺钿花鸟镜一个啼笑皆非的坑货系统一个不为人知的口头婚约回到九十年代的叶小池,很忙很忙忙着给小舅划拉媳妇忙着往家里搂钱忙着筹谋自己的未来等等,这位阿姨您说什么?我是您儿子未婚妻?哦,不不不,我是灰姑娘,您儿子是黑马王子按理您不是该用钱砸我让我麻溜离开您儿子吗?什么?就我了,难道她儿子哪里不对?某男听说我真不是鉴宝师!...
在末世猝死后,沈西棠穿成了一本宅斗风仙侠文里的炮灰女配。女主是她与渣男虐恋情深的姐姐,渣男还想将她养为外室,原主不堪其辱,自断经脉,导致了姐姐的黑化。而系统告诉她,这文的最终boss另有其人。她只有救赎反派,防止世界崩坏,才能活下去。没想到沈西棠穿来的当天,就被绑定了一桩婚事。她的夫君丰神俊朗,气质脱俗,沈西棠从疯穿成灭世反派的道侣后全书he了...
简介关于魂穿大唐林美美,作为林大富豪的宝贝千金,除了坐吃等死,别无所求,她的人生座右铭是要做一只快乐且自由的米虫无忧无虑的大小姐,林美美从出生那一刻就很清楚,她这一辈子,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舒舒服服的活到死。惹祸,打架,恶作剧,调皮捣蛋,拉帮结派,她什么都敢凭什么凭她有个土豪爹,就算林美美把天捅个窟窿,爱女如命的林老板,也会视金钱如粪土的给通通摆平林老板的人生信条是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但是,林老板或许这辈子都没想过,阎王不收阳间钱。而林美美更没想到,原以为是红颜薄命,这么快就要跟荣华富贵说拜拜了不想她身体挂了,魂却穿了好吧,穿了就穿了,谁嫌命长不是?可是人家女主一般穿过来,不是美若天仙,倾国倾城,就是天降神通,聪明过人。可是她呢?她相貌平平,才智平平,胸更平平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她名义上的老公,被尊称为王爷。虽然没了土豪爹,但好歹还有个王爷老公,为了林美美的人生大计舒舒服服活到死,所以,林美美来到新世界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一心一意的为她家王爷遍寻美人,勤勤恳恳的为王爷选妻纳妾,林美美坚信,王爷就是她下一任土豪爹...
系统文诸天流运朝流爽文明粉?进!朕带你们去征战诸天,扬我大明国威!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不割地,不和亲,不赔款,不称臣,不纳贡。我大明的命运并不该如此的啊。朱由校握着手中的宝剑,对着手下的文武大臣说道,朕要锦衣卫大名名扬诸天朕要东西两厂威名能止诸天万界小儿啼哭朕要大明将士横扫诸天,建立一个无上天庭。谁说明末没名将?谁说明末没名臣?朕要让大明在诸天世界熠熠生辉,屹立不倒!朕要诸天万界一遇大明退避三舍!朕要日月照耀之下,皆为大明疆土。重铸大明辉煌,吾辈义不容辞!书友群1028697253(欢迎来讨论)...
穿越吗?一穿就死那种。穿书吗?不仅太监,还要和反派一起生活的那种。沈峤小心思盘算,对内(反派)小心谨慎,一着不慎被他盯上她的厨艺对外(反派以外)嚣张跋扈,爱咋咋地,你能奈我何?反正这书太监了,从善良配角死开始,这本书的进展将由她来书写。...
苏月穿到古代农家,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爷爷不是让喝数得清的稀粥,就是让他们这些皮包骨的孙子孙女赚钱。赚得多,他就笑,赚得少,一顿竹条炒肉伺候。大伯秀才不是喝酒,就是睡他个天昏地暗。亲爹比爷爷更胜一筹。三叔到处瞎混混。奶奶娘伯母婶婶们,把男人当天。离家,离家,一定要离开月家。只是离着离着,她忽然现,爷爷慈祥了,大伯女主她天天想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