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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风终于忍不住了,他轻轻地伸出手握着她苍白的手腕,这样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她心脏的跳动,只有感受到她的心跳,她的呼吸,他才安心,他才能确定苏云她只是睡着了,不是死掉了……

  他就这样一直握着苏云的手,感受着她的脉搏,她的心跳,他不敢松手,他生怕,生怕,下一个瞬间,她就会悄无声息地离他而去。

  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午后……

  现在终于又可以看到苏云醒过来,恢复了精神,真的是太好了。

  苏云捧着碗,埋头吃到一半,突然又想起那具狼尸,再次催促夜风:“快去把它捡回来吧,快去快回,可别浪费了,我可是经历了生死磨难的!”

  “可是你……”夜风神情有些犹豫,他不放心苏云一个人在家。

  “没有可是啦!”苏云催促道,“哪有那么娇贵……你快去快回就好!”

  夜风本不想离开,但是苏云坚持了几次,反复要求,最后看见苏云如此坚持,咬咬牙,还是顺从地出去了。

  苏云看着夜风担忧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还是笑着挥了挥手,把他送出了门。

  虽然狼肉不能浪费很重要,但是她想得更长远,没有谁可以一步也离不开谁,她不能永远地只生活在别人的庇佑之下,也不能永远地让另一个人畏手畏脚地替她担心,这样会连累他的……

  她不能这样。

  虽然她跟野狼互搏差点死掉了,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她已经能够拿刀刺中那头狼好多下了,而不是像刚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弱鸡似的,连个棍子都拿不好。

  她不能永远这么没用。

  她不能永远只依靠着别人而活。

  她也要让夜风安心,她能够照顾好自己,即使是他不在的时候。

  所以她必须要让夜风出去这一趟。

  第2o章杀年猪啦·

  伤筋动骨一百天,苏云开启了自己的养伤生活。

  生活总是好坏相随,坏的是苏云脚伤严重,很多活再也不好干了,好消息是,夜风彻底痊愈了,青壮年劳动力正式上线。

  苏云半瘫在椅子上,手边是泡好的金银花茶,腿上是带着薄绒的小毛毯,身上是暖和的春日阳光,苏云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心想,如果还能有半碟瓜子嗑嗑那真的就完美了。

  因为受伤,苏云基本上是个废人了,只能窝在躺椅上,指挥着夜风干活。

  家里的野猪跟野狼都要赶紧处理了,虽然还是春天,天气却一点点热了起来。

  突然间家里囤了这么多的肉,不赶紧处理一下,很容易就放坏了。

  夜风打回来的那头野猪足足有差不多一百来斤,差不多跟口水缸似的。

  苏云今早起来看到的时候,真的是吃了一惊,“天呐,这头猪可真肥!”

  夜风挠挠头,表示,“这个不算什么,算是小的了,深山里面有时候有变异种的野猪,那才是真的大,大概跟半座房子差不多。”说完夜风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苏云看着他比划的大圆圈,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半座房子这么大?”

  “是啊!就是可惜抓不住,那猪腿,差不多有水缸粗,跑起来劲很足,石头都能蹬飞,皮糙肉厚的,根本没有办法下手......”夜风回忆着,脸上一副很可惜的样子,“不然大概可以吃很久。”

  说着他还砸砸嘴,一副十分可惜的样子。

  苏云:……

  好吧,吃货的脑回路果然是异于常人。

  如果是她看见这么大的野猪,第一反应应该是赶紧跑吧,哪里还能想着捉来吃。

  不过小山似的野猪,想想肉应该很多啊,红烧大猪蹄,碳烤小排骨,不错不错……

  苏云砸吧砸吧嘴巴,决定今晚就煮个红烧猪蹄好了!

  于是,在苏云指导下,夜风开始处理猪肉,“要先把猪血放盆里面,不然后面血会流得满地都是。”

  夜风依言把猪头割了道大口子,将未完全凝固的血液放了出来,其实杀猪最好第一时间放血,否则血液混进肉里面就会又腥又臭,严重影响肉的口感。

  昨天夜风直接割了块肉给她熬汤,野猪的肉质虽然紧实鲜美,但是腥味也是真的重,也是肚子饿的时候,来不及讲究,就吃光光了,现在得想办法好好处理一遍。

  等待猪放血期间,苏云又让夜风把厨房角落的铁炉架子搬到了院子里,在上面架了口大锅,开始烧水。

  待火升起来,水开始沸腾的时候,血也差不多放好了,接下来就是给猪剃毛了。

  这头野猪非常的野,身上的毛又黑又粗,得用热水烫个两遍以后,才能用菜刀去刮。

  夜风握着菜刀跃跃欲试准备按照苏云说的话,开始处理猪毛,他握着菜刀,很是奇这个去毛方法,“这个是这样弄的吗?以前我都是直接剥开了。”

  听完夜风的话,苏云微微一愣,“直接剥皮吃?这这…这也是个好办法,直接把皮去了,真省心省事。可是,皮富含有丰厚的脂肪,还有蛋白质,我觉得还是不能浪费吧。”

  “蛋白质?”夜风满脸茫然,根本听不懂。

  呃,忘记夜风是兽人了,蛋白质这种学术用语,对于夜风来说是难懂了点。

  于是她简单解释道:“嗯,这个皮处理完了就很好吃!”

  “好吃?!”简单易懂的吃货专用词汇,夜风很快就表示理解了,对于苏云的手艺,夜风向来是很信任的,干活的热情徒然拔高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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