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监控不在了,不是吗?”
“我想这也在你的计划里。如果这是民事案件,一般没有这么多警力细致看监控。如果变成刑事案件,那么赵玉珍会成为第一嫌疑犯。所以我觉得我像是被你利用了一样。”
“这是最有趣的地方,你觉得呢?假装让事情别的很有疑点,但是越调查疑点就越落在另一个人身上。不过你比我想象中动作要快,一周都不到就找到赵玉珍了,不过可惜还是来不及了,附近的监控一周清一次,警察接手的时间,刚刚好。这也是你的功劳。”
霍东突然起身,不是往外走,而是去买了一包薯条。等叫餐的间隙里,他重新坐回宋归宜身边,漫不经心道:“我有点馋,你继续说。”
宋归宜强忍着怒气,“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为什么要用打印机打出那封信,这是个明显的疑点。老年人很少会用打印机,一般都是手写。”
薯条蘸着番茄酱,霍东吃得津津有味,“因为负责民事的警察一般不会想这么细,这封信可以让整件事直接被定义成最普通的离家出走案。那个签名是让他签在白纸上,我再去打印,所以可以做字迹比对。再说也不是所有老人都不爱用打印机,只要我咬死他最近手握笔无力,谁也不能反驳什么。”
“那你有想到烟头的问题吗?”
霍东闻言倒是一愣,紧盯着宋归宜,“你说的是什么烟头?”
“因为霍劲松抽烟,而且习惯性每天中午清理一次。你就在书房的烟灰缸里放了烟头,假装他周五下午还在家。可是弄巧成拙了,这个烟头是你用脚踩灭的,形状不对。”
霍东擦干净手指上的油渍,摩挲着下巴,思索着说道:“这倒是我的疏忽了,我不抽烟。不过书房早清过了,那些烟头没有了。就算有也当不了什么证据。”
宋归宜微微叹口气,说道:“是啊,所以我认输。反正我也没证据,你说说看从头到尾的过程吧,就当课后答疑吧。”
“你该不会随身带着录音笔吧?等我自投罗网。我记得这种录音证据是不能定罪的。不过算了,不管你怎么想,我确实该找个人聊聊这个事,毕竟我觉得这次发挥还是不错的。”霍东脸上的表情很悠然,像是回忆周末野餐的计划。
你会成为比我更危险的凶手
“首先要制定一个长远计划,最好以半年到十个月为一周期。警察调查的话,通常也只能查到几个月的记录。要事先想好要买的东西。有安眠药,塑料布,绳子,刀。买东西的时候记得戴上帽子或者头盔,这样就算监控拍到,也不一定知道是你。安眠药不要贸然去买,如果身边有亲戚失眠,用医保卡帮他们买药,多买一盒备着。等到动手的那天,先大大方方进小区,让保安记得你。然后进屋,把药下在茶里,让他喝下去。先用绳子勒死,确认断气后拖到洗手间,地上铺好塑料布,隔开喉咙,找个塑料桶放血,伤口不能太深,否则血会溅到墙上,事先可以杀鸡试验一下。橡胶管插到下水口里面,然后通过管子倒血。鲁米诺只会检测下水道口。放干血之后在塑料布上分尸,可以事先请教一下教针灸的老师,在骨头和骨头交接的地方下刀,骨头是很难切断的,就不要多费力了。切成五到六块后,就把一部分用塑料袋裹好。这里有一个失误,带的包太小了,只能放下一部分。多次上楼风险太大,索性就把剩下的部分,冻在冷藏柜里。然后开车离开,在额头上制造一个小伤口,去医院留个记录。”
霍东很平静,平静地说着他的杀人计划,还抽空把薯条包装丢进垃圾桶。他的语气和缓,不时面带微笑,这是一副很寻常的表情,一张可以在面试、述职、评职称时看到的脸,毫无波澜的眼睛,毫无动摇的语调。宋归宜的背上生出寒意,不是因为空调对着他吹。
“第二天午休的时候,叫一辆出租车过去。准备工作昨天都做完了,所以二十分钟就够了。打印好那封信,放在书房,烟灰缸里放上烟头。换上他的衣服,戴上帽子口罩,还有假发和假胡子。这个很重要。尸体放在行李箱里。故意在保安面前踉跄一下,让他留下深刻印象,走出一段路,走到没有监控的死角,就可以坐上事先租来的车去处理尸体。当然租车也要用别人的身份证。”
宋归宜道:“不觉得你租的车是证据吗?就算你是拿别人的身份证,那可以查到是哪一辆车。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结合监控,找到抛尸的地点。行车记录仪就是删了也是复原的,你完了。”
“真的是这样吗?”霍东托着腮,玩味道:“如果行车记录仪一开始就是坏的呢?如果车还回去前洗过呢?如果我根本不是开车去,只是开车到一个地方,再叫出租车呢?警察要加油了,时间拖得越久,线索越是少。”
宋归宜长长呼出一口气,平复了情绪,继续道:“赵玉珍有问题,是刻意接近霍劲松的,你事先知不知道这个?”
“要是不知道,那未免也太看轻我了。不只是我,很多人都知道,你去癌症化疗的家属陪护室,和他们混熟,有的过来人就会推荐些特别的看护,他们手下的病人一般寿命极短。不过她有点辜负我的信任了,没把事情办妥当。”
“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疯子?”
“可能吧。但这个世界本就是个大精神病院,越是证明自己清醒的,越是疯子。”
“为什么?“宋归宜发现自己的声音在抖,“你为什么这么处心积虑要杀你爸爸?”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