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大家都是刚入社会,还不是特别稳定,尤其是周末,说叫走就被叫走了。吃饭的时间只能无限期延后。
转眼间三个月就过去了,盛许也在编辑部成功转正。
这天周五,盛许刚写完文稿准备下班,就听到手机响。
他将座椅推进去,跟同组的人说了再见,拿着包走出去接起了电话。
对面的盛肆语气有些疲惫地说:“出来吃饭吗?”
盛许走过拐角,按了电梯,搭到耳边的电话又重新举到眼前看了看,“你来尚河了?”
“嗯,”盛肆说,“过来出趟差。”
盛许有些高兴,“正好,我已经下班在往出来走了。”
想不到跟苏言一直没吃上的饭,倒是跟盛肆先吃上了。
他随着人流往出口走去,就看到盛肆站在玻璃门前面,好像在看着对面墙上贴着的logo发呆。
盛肆口味比较重,所以盛许做东道主,带盛肆去了附近有名的火锅店。
店里人很多,盛许拿的包厢直接排到了三楼。
点了餐后服务员就出去了,盛许倒着水问:“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提前打电话给我?”
盛肆懒散地靠在椅子上,揉了揉发困的眼睛说:“临时决定来尚河,今天上午的飞机,和客户磨了整整一天,晚上才腾出点时间来。”
盛许知道律师这个行业就是这样,一直很忙,但看到盛肆,还是感叹于他的专业,盛许或者一直要这样朝九晚五的下去了。
看着盛许直点头不说话,盛肆突然说:“你是不是还住骆成宇那里?”
盛许“嗯”了一声,又问,“怎么了?”
“你不是已经转正了吗,是不是工资上有困难,我借你一点,你就可以搬出去了。”
盛许愣了愣,眼眸半垂着,可能是因为最近加班的原因,脸色也不是很好。
有服务员敲门进来上锅底,盛许帮着挪了一下桌子上的水壶,若无其事地说,“我有钱,等找好了房子再说吧。”
其实前几天盛许跟骆成宇提过搬出去的事,毕竟当初说好的,只是暂住,等工作稳定下来就搬出去。
盛许记得当时骆成宇的反应很淡,他用食指敲了敲水杯,眸光转到某处,问盛许,“那小橘呢?”
小橘虽然是骆成宇要养的,但是在家的时候真正养的人是盛许,小橘也跟盛许最亲近,盛许也有点舍不得,听说猫在一个地方待了久了最好不要换,对猫有危害,这让盛许犯了难心。
而且住在骆成宇家里,盛许几乎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毕竟,也不是每家的房东都会给租客做饭,还时不时接送上下班。
盛许觉得,自己可能是习惯了骆成宇的照顾。如果真的搬出去住,未免会比现在更好,盛许有些自私地想着。
不过像骆成宇这么温柔的一个人,无论是谁,他应该都会力所能及的帮一把。
旁边坐着的盛肆继续说:“我明天下午的航班,早上还有一些收尾工作,中午一起吃饭吧,你毕竟一直住在人家家里,我都来这儿了,也不好不说一声。”
盛许点了点头。
吃完饭天已经很黑了,盛肆被同事接回酒店,盛许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着。酒店跟骆成宇家里是两个方向,绕的挺远,盛许坚持没让送,把盛肆打发走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就已经跟骆成宇报备过今晚不回去吃饭,盛许在这一阵阵夜风中吹着,丝毫感觉不到凉意,反而有些燥热。
他想,迟早是要搬出去的。
自从来到尚河,颇受骆成宇照顾,一直到现在。
这种感觉其实很奇怪,就算是住在学校,跟室友一起,也没有到天天一起吃饭上学的地步,大家都有事要忙,顶多晚上回去睡个觉,到大四快毕业那段时间,基本就碰不到面了。
不知不觉间,骆成宇悄无声息地窜入他的生活,令他无可防备,有些慌乱,又隐隐有些庆幸,因为是骆成宇,因为是自己。
盛许恍恍惚惚的,就这样走回了家,其实也不是很远,只是盛许走得慢,所以花费了一点时间。他又很热衷于在这方面上浪费时间。
进门到玄关处换了鞋子然后进屋,就看到骆成宇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膝盖上放着电脑,应该是在忙工作。
还没等盛许说话骆成宇就抬眸开口问了,“吃饭了吗?”
盛许有些怔然,自从搬到骆成宇这里,他好像对盛许的饮食格外上心。刚开始没觉得什么,可能是骆成宇比较客气,毕竟是住在他这里,所以关心一句也是应该的。但是过了这么长时间依旧如此,就让盛许有些惶恐。
“吃了。”盛许道。
客厅里调的暖灯,盛许眼睫毛半垂着在光下打出阴影,不知道是不是骆成宇的错觉,他觉得盛许心情不佳。
骆成宇也算是有些摸清楚了盛许的脾气,他不喜欢别人插手自己的事情,但还是有些担心盛许的状态,于是多嘴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盛许心里倏地软了一下,他眨了眨眼,尽量保持平和的语气,走过去在骆成宇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稍稍放松了一下姿态,说:“我哥来尚河出差,明天的航班就要回去了,想跟你一起吃顿饭。”
骆成宇挑了挑眉,就这么一件事,不知道盛许在犹豫什么,还是盛肆说了什么。
稍微想了下,好像也没有什么事,骆成宇便问盛许,“所以你今晚是和你哥一起出去吃饭了。”
盛许“嗯”了一声。
骆成宇了然,点了点头说:“你哥喜欢吃什么,正好我明天没什么事,我们要不在家里吃吧。”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