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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帆一把将跑过来的天天抱了起来,欣慰地感叹道:“算是没白疼你。”
“当然了,我对小叔叔最好了。”天天扬起头自我表扬了一句,伸出小手摸了摸陆远帆的额头,然后又把自己的和他贴在了一起,“小叔叔你头比我烫好多,你是不是发烧了?”
“没有,叔叔没事,就是刚从外面回来太热了。”
陆远帆一家人在聊天,赵逢春插话很不礼貌,站在一旁很不自在地把双手背到了身后,默默地垂下了眸,眼观鼻鼻观心。
陈觅夏身为女主人,最先察觉到了赵逢春不适,主动跟她搭话。
“逢春啊,你喜欢吃什么?我让阿姨给你做。”
“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陈觅夏一听就把目光转向了天天,借机教育他:“听到了没,陆天天,你要向你的好朋友学习,挑食不是好习惯!”
陆远帆和陈觅夏一直不对头,刚被她开涮,闻言就怼了她一句,“有些人呢,还是先把自己管好再说,大人都做不到还要求小孩子,啧啧。”
陈觅夏先是看了眼赵逢春,随后才瞪向了陆远帆,觉得这个小叔子忒不给她面子,她在好心撮合他的姻缘,结果他还在贬损她的形象。
眼神一转陈觅夏就有了主意,笑容灵动狡黠,松开了陆远帆主动走过去亲密地拉起了赵逢春的手。
“逢春我告诉你啊,我老公可厉害了,钓了不少鱼回来,你是想吃清蒸红烧还是糖醋?我老公都会做!今天就让我老公亲自下厨好了,让你尝尝我老公的手艺。”
陈觅夏一口一个“我老公”的,满脸都是炫耀,听得陆远帆直翻白眼,奈何剩下的几个人一个比一个捧场。
陆寻本人被夸不说,赵逢春作为客人肯定真诚,天天更是掰着小指头数着,嘴里念念有词:“爸爸做的鱼最好吃了,我想吃红烧鱼,也想吃糖醋鱼,还想吃炸鱼鱼,鱼煲也要,还有鱼汤也要……”
陆远帆嫌弃地摸了摸他的小肚皮,“你就不怕把肚子撑破?”
等陆远帆的话音落了,陈觅夏才得意地放大招,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看着赵逢春循循善诱,“逢春你还没有男朋友吧?不是我自夸,要找男朋友啊就得找我老公这样的,长得帅不要紧,能挣钱养家也不要紧,最重要的就是得会做饭,反面典例就是我小叔子,你别看那双手白净细长又好看,实际上啊五谷不分,连个蛋炒饭都不会做,嫁给他就得天天做饭当黄脸婆!”
当着陆远帆和他哥哥的面被陈觅夏提起来找男朋友的事,赵逢春是又害羞又尴尬,无所适从地低下了头。
“呵,陈觅夏,你也就只会做个蛋炒饭吧!”陆远帆在一旁气笑了,不自觉地看了眼赵逢春,他自认为在她心中的形象虽不完美但也无缺,总觉得被陈觅夏这样说出来很没面子。
他们斗嘴是家常便饭,陈觅夏也不甘示弱,回道:“谁说的,我还会煮方便面呢!”
“是么?可真的是厉害了。”陆远帆一脸不屑。
陆远帆语气不善,陈觅夏小脾气也上来了,挖苦道:“厉害倒是不敢提,不过我一个人在家里总不会被饿晕!”
陈觅夏话一出,陆远帆的脸色就变了,薄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冷冷地瞪着陈觅夏,眼里闪过一丝受伤。
一边是老婆,一边是弟弟,陆寻一般都是毫不犹豫护着老婆的,这次刚想说陆远帆两句糊弄过去,听到这里却严肃了面色,恼怒地直呼陈觅夏的大名。
“陈觅夏!”
陆远帆的确是有在家里饿晕的经历,不过那是他的手受伤的时候,他心情不好把自己锁在了家里不见任何人,不会做饭而且右手还不能动,几天几夜没吃东西,最后还是陆寻把门给卸了才发现晕倒的他。
那段经历实属不愉快,陆寻回想起来都难受,更遑论陆远帆本人,平时他们说话都是能避则避。
陈觅夏是个嘴上不饶人的,最开始也都不忌讳,陆远帆发了几次火之后才长了记性,后来都没再提了,现在陆远帆的手都恢复了,可能是时间太长了,一不留心就说了出来。
陈觅夏话说出口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一秒收敛了大小姐脾气,被陆寻吼了也不生气,暗自吐了吐舍友,讨好地碰了碰陆寻的胳膊。
毕竟陈觅夏怀着孕呢,陆寻也不会真的为了弟弟让她动气,抬了抬下巴指向陆远帆,示意陈觅夏道歉。
陈觅夏眨了眨眼睛,觑着陆远帆铁青的脸色,识趣地没直白提那件事情,而是小心翼翼地询问道:“阿远,你看要不要留下来吃饭?我让你哥做你最喜欢的苦瓜炒蛋?”
陆远帆不能吃辣,素来吃得清淡,最喜欢吃得就是陆寻做的苦瓜炒蛋,陆寻最拿手的菜也是这道,他做的苦瓜一点都不苦。
陈觅夏是好心,却不知苦瓜炒蛋这道菜背后也有段心酸的经历,开心的时候这道菜很甜,伤心的时候这道菜却也很苦。
当年小小的陆远帆在荒郊野外饿了好几天,是陆寻偷偷到厨房做了几道菜,误把苦瓜当成了黄瓜,还往里面加了几个鸡蛋,炒出了一道不伦不类的“黄瓜炒蛋”,菜很难吃,陆远帆却吃得很香,那个味道毕生难忘赵。
从此苦瓜炒蛋就成了陆远帆最喜欢的菜,陆寻为了弟弟专门去学了烹饪,每当陆远帆心情低沉的时候,他就会做一道苦瓜炒蛋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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