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金梅一脸的感动,“你这孩子,你哥姐几个就属你对妈最好,最贴心。哼,他们有了好东西哪儿还记得我这么个妈哟,都恨不得往自己嘴里扒拉。不过啊妈哪能喝你的东西,你快喝了,你这特殊......”
“哎呀,这东西也不能多喝,喝多了对身体更不好。”
于金梅不信,“怎么会?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对身体不好?”
这金贵的鸡蛋白糖怎么就会不好,完全是胡扯吗?
“谁说的?准是看你年纪小,唬你的。”
于燕子掀起眼皮,“书上说的。”
于金梅讪讪笑了笑,“这,这书上......”
“哎哟,行了妈,你就当是我这做闺女的心疼您,您就喝了吧,我都喝了好几天的鱼汤了,也不差这碗了,妈你就自己喝了吧。”说完于燕子硬是把罐子搁在于金梅的嘴边。
“还是妈的老闺女心疼妈。”于金梅顺势就着于燕子的手喝了几口,一脸甜蜜的笑了起来,她满是欣慰的看着自己儿如花似玉的闺女,突然,看着闺女那光秃秃的脑门儿问道:“燕子,早上妈给你的头帕呢?”
于燕子撇撇嘴,“那么丑的帕子,我才不爱戴。”
闻言,于金梅连忙放下罐子,“哎呀,你这孩子就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怎么这么犟,不好看你就戴着帽子遮着呀。对了,帽子你放哪儿去了?”
这丫头别不是扔了吧?
“喏。”于燕子努努嘴,“放哪儿了。”
于金梅赶忙去路边捡了回来,“快戴着,好歹遮遮。”
于燕子扭开头,
“你这丫头不是最爱美了,不带着晒黑了可别难受。”
戴着这笨重的帽子更难受!
于燕子瘪着嘴,“妈,戴帽子能有什么用,反正下地就得晒黑。”说着,她伸出自己有些红肿的手,“你看看我这手,才两天,就粗糙了不少了。”
看着自己老闺女的手,于金梅也心疼,之前多白嫩啊,但是没办法,这下地谁不是这样的,在说了,她还帮着闺女干了不少,“你去旁边坐着,妈来做,你歇会儿去。”
于燕子也没拒绝,直接顺着她妈的动作坐在了她妈放在田垄边的背篓上,“妈,于芳芳是不是没下工?”
于金梅利索的拔着草,“是啊,之前不就是一直在忙着宣传墙那边的事儿吗,你——”
自己闺女的性子,于金梅也算是了解,打小就跟于芳芳那丫头不太对头,两人时不时的都有些暗别苗头,
你有的我也要有,你没有的我更是要有。
之前还好,自己的闺女上了县城读书也不常回来,就没啥可说的。
现在回来了,看着之前一直有些不屑的人都没下地干活,她那心里没些想法她都不信。
“你.....”于金梅顿了顿,“闺女你也知道于芳芳那丫头是于国庆家的,这宣传墙的事儿一直也是她在做。你放心,这拔草的活儿你就先做几天,等过几天就喊你爸去跟你国庆叔说说,让你去做个更轻松的活儿。”
于燕子沉默了一瞬,她咬了咬唇,“这宣传墙的工作不是两人在做吗?于芳芳是于国庆家的,那另一个是个知青吧......”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