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钟小荷简直惊奇万分了,这狗,成精了啊?
“它能知道找钱?”
“它估计不会算账,主人跟它说了要找钱呗。再说我一看钱多,就给它连烟一起装袋子里,它就叼着走了。”店主人说着大笑。
“这狗,有点眼熟。”钟小荷想起,这不是臧傲的狗吗,上回路上她见过的。
“你见过啊?”店主说,“这狗不简单,邪门;狗主人也不简单,更邪门,这是臧傲的狗。”
☆、第21章神经病
“这狗不简单,邪门;狗主人也不简单,更邪门,这是臧傲的狗。”
一句“臧傲的狗”,就解释了这么多的邪门,似乎跟臧傲扯上关系,邪门就变得理所当然了。人都有好奇心,钟小荷不禁也好奇起来,她只觉得那个臧傲脾气有些古怪,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但总该不是什么坏人,到底怎么邪门了呢?
“臧傲,不是那个采石的工人吗?他这个人很怪?”
“怪?你不知道臧傲呀?他哪里是怪,人家都说他神经不正常来着。”女店主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看看钟小荷,长裙短衫,修长雅静,举止打扮都不像是普通的农家女,女店主说:“你看样子不常在咱这地方的吧?哎呦,这个臧傲可是有名哎,浪荡子破落户,不过你可别小看他,还是个大学生呢!”
大学生?钟小荷这下子真惊讶了。真想不到,那个臧傲怎么看都是个干苦力活的农民罢了,居然还上过大学?
她转念又想,不对呀,九十年代,大学毕业都该是分配工作的,怎么会跑到这山沟里出苦力?钟小荷忍不住就问了出来。
“大学生国家不是都分配工作吗?”
“分配啊!几年前毕业就分配完了,听说还是分在哪个大地方的什么局呢,不知怎么自己混不下去,扔掉工作跑回来了。”女店主夸张地挥着手说,“要不怎么说他神经病呢,这年轻人楞头八脑的。”
这样啊。有故事的人!钟小荷在心里默默贴起了标签。
“这不就混下时了嘛!就算没了工作,孬好一个大学生,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蹲山沟里打石头,他爹算白养他读这些年书了。要不咱这地方人咋都说啊,考上大学有什么用?跟那臧傲似的,念书念得脑子都坏掉了,弄成个破落户。考不上大学又怎么样?你看看人家那郑广涛,人家当初没考上大学呢,人家现在开公司大老板,不比谁混的有出息?”
忽然听到郑广涛的名字,钟小荷便没了继续八卦的兴致,一手抱起蛋蛋,一手试图拎起她买的那一堆东西。一箱牛奶,一箱饼干,几包蛋糕和糖果,再加上给蛋蛋买的饼干和奶粉,一只手还真拿不动啊。钟小荷无奈地放下蛋蛋,蹲下来跟小家伙打个商量。
“蛋蛋,妈妈要拿东西,抱不动你,你跟着妈妈一起走行不?”
“抱不动。”蛋蛋歪着小脑袋看着她,似乎是在衡量这话的真实性,然后就见小家伙蹲下身,努力拎起其中一个塑料袋,挪动着两条小短腿摇摇晃晃往前走。
嗬,小宝贝,能帮忙干活啦,钟小荷不禁失笑。
看看他拿的袋子,里头是几包蛋糕,还是太重了。钟小荷赶忙拦住他,把给他买的两条饼干装进小塑料袋,塞给他手里。
“走,蛋蛋跟妈妈比赛走路,看谁走得快。”
比赛啊,一开始小家伙斗志顽强,根本还走不稳呢,咯咯地笑着,几乎是摇摇摆摆一路小跑往前走,没走多远,累了,也可能觉着不好玩了,索性屁股一扭,蹲下不走了。
钟小荷赶紧追过去,到跟前才现,小家伙自己撒了一泡尿,幸亏穿的开裆裤,见钟小荷追过来,蛋蛋乐呵呵站起来,往后挪了两步,瞅着自己的尿窝笑,挺得意的样子。
“真棒,蛋蛋知道自己蹲下尿尿了。”钟小荷赶忙夸奖,你可不知道,一不注意,小家伙就会尿湿裤子,忘了蹲了呗,总得大人提醒着。她才夸完呢,蛋蛋小胳膊一张,叫她:
“妈妈抱。”
“妈妈抱不动,咱歇歇再走行不?”
“抱抱。”蛋蛋索性开始耍赖,抱着妈妈的腿撒娇。蹭蹭!蹭蹭!小脑袋靠在她腿上,鼻子嘴巴一起蹭。
钟小荷只好放下手中的东西,抱起他哄一哄,一手拎起那一堆老沉的东西继续走,实在难,歇一段,走一段,本来不远的一段路,反正也不急,走了好半天。
明天得去买个自行车,不然出来进去真是费劲儿!钟小荷心里琢磨着。一回到家,她便拎上东西,抱着蛋蛋去了赵中良家。开门的是赵中良,尤冬丽正陪着孩子看电视,见钟小荷进来,忙招呼她坐。
“哎呦,你这是做什么!咋还买这些东西呢!”
“没买多少,就是个心意,给孩子吃呗。”
赵中良家的孩子是个男孩,五六岁的样子,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不顾尤冬丽告诫的眼色,快快乐乐地拆开牛奶,先给了蛋蛋一盒,蛋蛋似乎很乐意跟大孩子玩,两个小孩儿就在沙上嬉闹了起来。
“我听中良说,你离婚啦?”尤冬丽问,“怎么到这一步呢,因为啥呀?”
“过不下去了呗。”钟小荷浅笑。离婚的事,她真的不想多谈,然而尤冬丽却不这么想,自顾自推断起来。
“我听说你家孩子爸不是特别有钱的吗,说是咱镇上富呢,大老板,镇上没几个人不知道他的。这男人有了钱,是不是就当起陈世美了?喜厌旧,亲生的儿子他也不要了?”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