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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别人弄不明白书生究竟叹气什么,只有阿初知道。书生的书桌下面塞满了小说手稿,他对圣贤书的兴趣不大,一心只想写志怪小说。

那时候,写小说被视为歪门邪道。妻子不识字,儿子也顽劣不堪。只有他的女儿会时常爬到书桌底下,翻出那些藏起来的手稿逗他玩。

书生很宠爱女儿,虽然女子读书并不时兴,他还是成天把小姑娘抱在膝头,教她读书识字,把自己珍藏的各地游记给她看。这些游记半真半假,父女俩都喜欢读那些居住着仙与妖的神山游记。

阿初总在想:有什么用,你们俩个凡人,又去不了那些神鬼所居的高山之上。

女儿十二岁那年出口成章,和书生一起写小说。手稿把书桌下面塞得满满当当,阿初成天抱怨:别写了别写了!我都没地方蹲了!

——手稿写的是一对父女周游列国,沿途遇到许多仙妖鬼灵,有被风流债追打的狐妖,有无家可归的游魂,有想为主人寻找仙药的犬妖……众人一起遍访神山。

可写这些东西的两人并没能如小说里那样自由自在。

女儿到了嫁人的年纪,嫁了一个学究。学究家里不许女子碰笔墨,女儿只好把故事绣在布上,托人带给父亲。

那年书生病重,仍然经常坐在书桌前看女儿送来的故事。看完后,再小心地把它藏到书桌下面。

阿初嘴上嫌弃,实际也在追连载。

女儿没填完自己的坑。十七岁那年,书生的女儿难产身亡。书生听闻后悲痛欲绝,五日后泣血而死。

那些无疾而终的旅途,那些千姿百态的妖灵,那些云雾缭绕的神山,都随着被家人丢入火堆的手稿,烟消云散。

书桌就此无主,空置下来。

书生的儿子对父亲的书桌不感兴趣,把它转卖了。后来又修修补补,又卖,又修,又卖……

阿初索性躲在木头缝里睡死了。

再醒来时油灯变台灯,书桌前坐着个戴眼镜扎马尾的姑娘。

姑娘写两笔数学卷子,就偷偷在笔记本上摸两行鱼。假如听见家长靠近的脚步声,她就敏捷地把摸鱼笔记本丢到书桌下面。

笔记本上也是天马行空的故事。

后来还是给家长撞破了。笔记本给撕得粉碎,就连书桌也被换成那种没有遮挡的简单桌子。那张老书桌被交给马尾辫姑娘的爸爸用。

阿初不喜欢这个脚臭的新用户,所以又陷入了沉睡。

十几年后,它被搬家的动静吵醒了。

——姑娘已经工作了,要搬出去自己住,她从家里带走了这张老书桌。

她打算当个全职作家,在新居里写作。

时不时就灵感枯竭,坐在书桌前面挠头,发际线天天都在后移。阿初觉得正好,它偷个关于神山的故事吗?

人类是无法直接听见灯下鬼的声音的,但是,有时它们的声音会在人的脑海中灵光一闪。有些人管这叫“灵感”。

姑娘突然得了灵感——父女俩带着一个烂桃花狐妖,一只身世可怜的游魂,一条忠心傻狗,去寻找传说中的神山,据说找到神山的仙灵,就能向仙许一个愿望。

这故事虽然没啥大波澜,却精小有意趣。

阿初美滋滋地用灵感提醒她下一步,很快,姑娘就写了个差不多的故事,她也觉得奇怪,这故事不是自己原有的风格,却在自己脑中一步一步成型。终于,父女俩带着妖鬼来到神山,可结尾怎么写呢?父女俩会和神明许什么愿望?

阿初也不知道,毕竟,当年的父女俩也只写到这而已。

姑娘也卡住了,她觉得这凭空出现的故事很可疑,去网上查了查——古代是真的有这座山的,只是今天划到某处山区,没有单独的名字。

她收拾行李,决定去实地看看。

阿初是灯下鬼,只要有光影的地方就能栖身。阿初躲在手机光线下,和她一起出发。

飞机换火车,火车换大巴,两天后,她抵达了那片山区。对于城市中的人,从山区里找到一座无名山是很难的。

就在姑娘徘徊不定时,一个桃花眼小伙子。

桃花眼:美女,一个人呐?迷路了?

桃花眼笑嘻嘻:我要找云神山,也迷路了。

姑娘:我也要去云神山,导航上有吗?

导航上没有。桃花眼说,要找这座山,只能随缘。

大概缘分到了,他们没找多久,真的在一座山下发现了石碑:云神山。

爬到半山腰时,天黑了。刚好山腰上有家民宿,民宿老板是个瘦巴巴的青年,苍白瘦削像个鬼魂。听说他们想登顶,老板就带着民宿里的狗,陪他们一同上路。

快登顶时,前方的云雾里忽然隐现了两个人影。

那是一老一少的父女俩。见到姑娘和其他人到来,他们很高兴地招呼大家过去:云神百年一现身,刚好可以许愿。

姑娘还未回神,身边清风一阵——一只白狐,一缕游魂,一只黑犬经过她,走向父女俩。他们在神坛前跪下许愿,世间的一切顷刻都自由了,无拘无束。

书生许愿云神:愿女儿一世喜乐,不受苦难。

女儿许愿云神:愿父亲康健,无病无灾。

云雾再次缭绕。姑娘乍然惊醒——她伏在书桌上睡着了。

她仿佛只是做了场长梦。

这个跨越数百年的故事终于完结,看到结局的那天,灯下鬼阿初心满意足,却还要不服气地哼一声:凡人。

小狐狸隔着木门,看见书桌前,坐着一位少年,低垂着头,发丝滑过眼睛,遮住了半张清俊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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