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章56火神圣殿
几日之后,华都之城的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营地中心地带的建筑已经初具规模。
营地最中心的位置,在林渊的要求下,建立起了一个占地面积最大的建筑,用了十八根百年以上树龄的红松木作为柱子,深深的打入了地基下面,巨型柱子围成了一个长方形,长约5o步,宽约o步。
在地基的下方,是用石矛一点一点开采出来的楼梯,从建筑的入口,一直通向华都营地外围。
巨大的木头打入地下,耗用了数百名奴隶夜以继日的连续奋战,最终形成了极为坚固的支柱,作为整座建筑的骨架。
林渊对这座建筑取名为火神圣殿,他对这座建筑寄予了厚望,在远古的部落时代,只有宗教的信仰,才是团结一个部落最强大的力量,林渊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继续强化这种力量,才能让焱族在接下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他知道,目前焱族所取得的优势,都是得益于先行一步所建立起来的,他们先一步离开大山、他们先一步制作了陶器、先一步耕种了农田、先一步开展了养殖、先一步创造了奴隶制度等等……
但是,其他的部落并不是傻子,他们也会学习,也会进步。
神农族就是让林渊出乎意料的竞争对手,对方虽然没有抢得焱族的先机,但是他们的酋长先天的对于新生事物充满了好奇心,这件事情,就从那日会谈的时候可见一斑,对方甘愿出双倍的价钱,买下那个陶器的试验品,这说明,在那个老酋长心中,获取物资本身远没有学习如何制作重要。
这是个潜在的对手,林渊心中十分清楚,但是他也清楚,这是无法阻挡的潮流,就像时代的进步,文明的展,这是林渊无论如何无法改变的。
这些目前还躲在大山里的原始人,迟早有一天,也会来到荒原上,仿照着焱族,开垦农田,开展畜牧,学会建筑等等。
所以,一切物质的技术,都只能带来段时间的利益,这对于林渊心中长达万年的计划相去甚远。
他深思熟虑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情,一件可以长期维持焱族文明优势的方式。
而眼前的这个圣殿,就是林渊这个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笔。
在焱族全力的建设之下,这座火神圣殿已经初具规模,安娜带着一群妇女,采集了荒野上的野花,捣成了颜色各异的花酱,涂抹在巨大的柱子上。
茄,则带着燧人氏族,辛苦的搬来了大量的粘土,林渊安排了几个奴隶,用了四分之一的粘土,继续制造陶器,他根据上次实验品的情况,制定了几个量产型的陶器,有专门用来盛水深肚细口的罐子,也有用来蒸煮的平地大口的陶锅。
林渊想办法,让这些奴隶明白了制作的标准,然后让他们开始批量化的生产。
必须赶在与白族、土族约定的交货日之前做出来一些,部落还指望着他们带来的猎物。
因为目前林渊已经将部落所有的人力,都用在了建设上,业带着一部分奴隶负责耕种和放牧,茄和安娜负责工地建设,只有大牙和刃带着剩余的猎人们,负责日常的部落保卫,已经没有多余的人力可以外出打猎,再说,这荒野上的猎物都跑得飞快,那些习惯了在大山里打猎的猎人们,也抓不到什么动物。
所以,与白族、土族的贸易协议,就显得非常重要,林渊决定再提升一些陶器制作的水平,好让这份协议继续下去。
至于剩下的那四分之三的粘土,林渊则要求燧人氏族全部用来烧制陶片,那是一个薄薄的片状陶器,制作起来,比普通的陶器要简单的多,只需要将粘土泥巴压成扁平状,然后窝出一个小小的弧度,然后放到火堆里烧制,一个简陋的陶片就诞生了。
林渊对于陶片生产,没有像陶器那样高的要求,既不要求美观,也不要求完整,唯一的要求,就是产量、度。
他需要大量的陶片,来作为营地屋顶的基本建设,好在茄也不含糊,他将燧人氏族男女老幼的调动了起来,一起上阵,大家点火的点火,做泥巴的做泥巴,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林渊的屋顶设计,也终于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受限于眼下的条件,林渊最终确定的方案,就是用锋利的骨刃或者石矛,将细一些的原木削出需要的形状,然后在木头上相应的位置,凿除孔洞与沟槽,凭着几百次失败的实验,终于做出了林渊印象中的榫头与卯眼,将木头坚固的连接在一起。
他用这种方式,做出了三角形的屋顶大梁模型,然后命人按照模型的样子,用了三天三夜,终于做出了与圣殿轮廓大小匹配的大梁。
虽然看起来外观有些粗糙,而且由于没有精确测量工具的帮助,看起来歪歪扭扭,但是毋庸置疑,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确实是个宏伟的屋顶大梁。
当大梁平平稳稳的安放在圣殿之上后,林渊让所有施工的奴隶们休息了半天时间,然后每人给一小条狼腿肉。
对待奴隶,也要刚柔并济,大棒胡萝卜交替使用,林渊可不是残暴的奴隶主,在圣殿大梁安装完毕这个高兴的时刻,有必要给奴隶一点小小的奖励,好让他们以后可以更卖命的干活。
果然,奴隶们听说了这个消息后,一个个趴在地上泣不成声,这一小条干巴巴的野狼腿肉,对于这些奴隶来说,是这辈子都不曾敢奢望到的东西。
因为在业严厉的管理之下,这些奴隶已经被训练成只会听话没有思想的人肉工具,他们原本已经对枯燥的生活失去了兴趣,只希望着早日归西解脱。
而林渊今天的做法,却让奴隶们打心眼里感到感激,他们大多数都不会说焱族的语言,只会趴在地上咕哝着什么,林渊知道,那都是感谢自己的话。
“炎王……这下,咱们的猎物存货,很快就要被吃光了,这样的话,估计要不了几天我们就要开始挨饿了……”
业看着那些被奴隶吃掉的野狼肉,颇有些心疼的说道。
林渊则神秘的一笑,他眼珠转了转,说道:
“我算算……恩,没事,估计很快,就会有人给咱们把猎物送上门来了。”(未完待续)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简介关于市直不去,我把镇子带成全国示范(年代都市种田不爽文)王兴汉重生199o年,前世为成功的商人,但也总觉遗憾,再次站在官道与商途的面前,他才明白,原来独乐不如众乐,他毅然选择官道,这一世,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藏富于民,安居乐业,且看王兴汉宦海浮沉!...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日更,1V1无数次完美完成任务,最后却落得个被主神吸收的结局。再次苏醒后,秦婉莎不再期盼从主神空间脱离。隐藏自己,破坏世界主线,将那个世界的能量占为己有。她会让主神知道,没有让她死干净,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等等,你是谁?为什么总会出现在她的身边?我们认识吗。快穿花式撩男神手册...
从一个懵懂无知穷困潦倒的乞丐和书童,历经千辛万苦,成长为一个绝世剑客,主角善良聪明,心怀正义,路见不平,铲除邪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国之将亡,必有乱世妖孽,国之将亡,必有济世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