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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果儿抬头一瞧……
还别说!
真得抬头看啊!
要不然,压根就瞧不见人家的脸!
面前这位……
身高最少也得1米88,顾忆海就185,他比顾忆海还高那么一小块。
腰直背阔。
肩膀溜圆。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属于肌肉型猛男。
相配于他魁梧的身材。
长相自然也大气。
浓眉大眼。
鼻挺口阔。
五官还挺周正。
只是额头有一条旧伤疤,从际一直延伸到眉心,无形中为他添了一股狠厉。
再往身上看。
穿着也挺时髦,一件干净通透的白衬衫,下配着牛仔裤回力鞋……
哎!
等等!
回力鞋?
这么眼熟呢!
洪果儿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这人虽然脱了皮夹克,也摘掉了黑头盔,可这裤子和鞋……分明就是刚才割“小赵哥”耳朵的,那个“社会人”。
那人利落的一把抢过洪果儿手里的小竹篮,拎在左手。
右手顺势拽住她的胳膊。
样子看上去挺亲热。
实际上呢,那只大手像是把铁钳似的,箍的人生疼。
他先把声音压得只有洪果儿能听得见,“按照我的指示办,要不然,我弄死你!”
这才有故意扬高了声音,“妹,你跑哪去了?我找了你半天?东西都买齐了没?回家不?”
边说着话,边挟制洪果儿往商业街的出口走……意思很明显了:
如果能蒙混过关?
逃过警察的搜查?
最好!
不能蒙混过关?
就要拿她人质了。
洪果儿刚才就见识了这个人的冷血和镇定……
说她事不关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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