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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李奇坐在书房中,他端起一杯浓茶,抿了一口。
在豪猪领的山上现了一株野菊花,小女仆高兴的将花摘下来戴在耳边时被男爵现,于是已经凋零过半的菊花就被泡在了他的杯子里。
桌面盘子上的是一块新鲜奶油蛋糕,大体配方来自李奇男爵的口述,具体如何制作需要厨师自己研究。
没有过多装饰的奶油蛋糕,足以打惬意的午后时光,少量玫瑰水带着难以察觉的气味,却让奶油蛋糕的味道变得丰富。
他正翻看着一本书,名为《游侠之子·克恩克拉克蒙尔》,大概那位铁石城学者在知道购买书籍的人是一位贵族后,便把那些吟游诗人编纂的故事打包出售,里面不含有任何学术知识,只有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不过是从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风土人情,需要自己甄别故事的真伪。
故事是名为克恩克拉克蒙尔的游侠之子在巨人脚闯荡的经历,不过从李奇的读者角度看,他应该是个自称游侠之子的吟游诗人。
他记录自己在山谷中遇到了后背背着水晶的野猪。
“……我猜它一定没办法躺着睡觉,但那水晶真的很美,当时我想着如果能拥有那头野猪后背上的一块水晶,我愿意为此付出一切,明显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不止我一个人,我的朋友大脚丫跑了过去,他是巨人脚群山部落里的勇士,曾经徒手捏碎了一条雄鹿的脑袋,他举起了自己的铁拳砸向那头野猪,噢!大脚丫倒下了,野猪撞飞了他,鲜血染红了山林,我慌不择路的逃跑,付出任何代价?见鬼去吧,我才不要死,我一直不停的跑,听着心脏要从耳朵里跳出来的声音,看不见的绳子勒紧了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每次我亡命奔跑时都会这样,但我不能停,一直往前跑,直到后方再也听不见脚步声,我安全了。
后来我在一处城市看到了那块水晶,染着我朋友鲜血的水晶正在出售,价格却只有18o银月,我没再看那块水晶一眼,不管是一条命的代价,还是18o银月的代价,我都无法接受。”
一本书读到三分之一厚度,还没花多少时间。
李奇猜想着那头猪背上的水晶,如果“游侠之子”没有说谎,应该是魔法材料。
这个人的身上充满了冒险,或者说是胡编的基因。
但在看到接下来的故事时,李奇坐直了身体。
游侠之子的故事像是单元剧,下一页和上一页没有任何关系。
“我跟上了一支商队,在巨人脚争端开始时他们热衷于为各个部落带去长剑和链甲,他们应该来自北方,大概率是东峡,也可能是恩泽高原,但不可能是冰天雪地的北境,那群披着狼皮的大毛熊们接触到南方的太阳一定会融化的哈哈。战争一旦开始便无法停止,尤其是各自为战的部落之间,但他们也许永远不知道北方的贵族们送去的不只有友谊,我猜狡诈的贵族们希望让他们自相残杀,然后趁机统一路雷亚大6。”
“统一路雷亚?”
现在是元历255年,统治大6的金熊家族是最近百年才坐上的那个位置,在那之前的历史只有传说,崭新的豪猪家族根本不知道在此之前的历史,历史的记忆属于贵族,但能确定元年的时间就是大6统一的时间,也就是说这本书记录的内容至少在255年之前。
他继续看下去。
“我们在夜晚搭帐篷休息,老约尔喝多了啤酒去撒尿,他总是不停把麦芽酒往嘴里灌,就在我们调侃他的时候,老约尔没提裤子慌张的跑了回来,他现了一个地穴,可能是巨人脚某个部落的藏物点,部落民们就像老鼠,四处藏东西。大家喝多了,看他们眼睛通红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打算搜寻东西,商队在离开城市之后就会化身成为强盗,我也加入了他们,虽然我对抢劫并不感兴趣但我很好奇地穴里有什么,毕竟我的身体中流淌着游侠之血。”
游侠之血?给抢劫找个好借口。
“我们深入地穴,火把照亮前方,但很快我们被袭击了,四神在上,那是什么东西,它们浑身干瘪,散着恶臭,爪子和脚掌很粗,身体却轻盈的像是猴子,它们一爪子就撕烂了肥角的身体,大家挥舞着剑杀了几个,可越来越多的怪物窜出来,我们大喊着往后逃跑,因为我躲在最后面,所以逃跑时我成了最前面的,听着后面不停倒下的声音我很害怕。”
李奇想了自己现的第二个地穴中的女怪物们。
“我逃出来了,然后找到了附近的部落民求救,他们认为自己的朋友遭到了袭击十分愤怒,我忍住没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举着火把进入洞穴里,那群生猛的东西竟然怕光?哈哈,它们死定了!从部落民的口中我们得知,那些地穴里的怪物叫地民,据传说她们是很久以前,在拥有历史记录以前,是为了躲避灾难逃进地下的精灵,精灵?就长这样?我可要吐了。”
“我们杀进了洞穴深处,用火光困住了它们,在杀死它们全部之后,我们看到了老约尔,那家伙还有一口气,胳膊和腿都被拧断了!部落民说地民只有女性,他们偶尔回到地面上掠夺男性,被抓住的男性会被扭断手脚,可怜的老约尔……但他活下来了不是吗?比起其他人,他的运气算是好了。”
李奇想起了死尸詹姆最后的遭遇,暗自庆幸自己反应快。
“我现部落民们在收集地穴里的一种奇特草药,他们说地民居住的地方会存在生命之泉的力量,养育一些奇特的草药,生命之泉?”
“后来我和老约尔回到了北方,那个帮助我们的部落也被灭掉,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一本书读完,李奇合上书本,刚开始他只是怀疑,现在他百分之百能确定,地穴里的女怪物,就是“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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